酒店(賓館、飯店)執行總經理崗位職責
1、在董事會領導下,貫徹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領導、管理本酒店全面工作;
2、負責組織編制本酒店年度、季度總體經營規劃,制定營銷策略、措施,并安排組織實施;
3、負責酒店年度、季度財務預算決算及相關重大財務費用開支計劃的審批;
4、負責安排行政/財務、業務副總經理工作,明確其職責、權限、并監督、檢查、管理其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5、組織協調各部門工作,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提出決策性意見;
6、負責上報材料總結、報告的政策性把關審核及上下行文的簽發。主持向有關部門,機構的工作匯報;
7、負責制訂本酒店的企業文化建設,戰略規劃、戰略方針。
篇2:大酒店總經理辦公室緊急事件處理制度
酒店總經理辦公室緊急事件處理制度
1.緊急事件是指將要或正在危及正常經營的惡性事件,緊急事件的處理遵循系統損失最小原則。
2.制定相關預案處理各類緊急事件。
3.嚴格執行緊急事件的匯報制度:
①緊急事件發生后,總經理(總經理不在時,店內最高負責人)以最快方式(如電話)向董事長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是誰、是何事件、在何處、何時發生、嚴重程度及該事件已報何人、何部門(如公安局、消防局等)等情況;
②要根據事件具體情況將事件的發展情況同步上報(如每30分鐘、每1小時、每4小時等)董事長;
③在緊急事件得到基本控制后的12小時內,將事件發生、處理過程報告董事長;事件處理后,應及時將處理結果、今后相應防范措施與有關政府機構的權威結論一并上報董事長;
④緊急事件發生后,總經理需立即召開由副總經理、公關部(或市場營銷部)經理和事件發生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緊急會議,研究明確事件善后事宜處理政策和對外信息發布口徑及事件處理分工,一般情況下,對外信息發布由公關部(或市場營銷部)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任何人發布信息。
4.緊急事件發生后,所有參與部門寫出分析和總結報告,如可能,可召開研討會,總結經驗和今后防范措施。
篇3:大酒店總經理辦公會制度
酒店總經理辦公會制度
1.總經理辦公會是集體化決策的主要體現。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副總經理、行政事務部經理和會議內容相關部門的經理或主管參加。
2.會議內容包括:
①傳達貫徹董事長的經營方針政策、紀律規定、指示與決議;
②討論的重大決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與預算、年度總結、人事任免和組織機構的設置與調整等;
③分析市場形勢,研究決定經營管理事宜,溝通信息,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
④討論需經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其他事項,議題由總經理確定。
3.會議根據的實際情況定期召開,最長不得超過兩周一次。與會議內容相關部門的經理或主管參加會議由行政辦負責通知。
4.參加人員不得無故缺席,不能到會需提前24小時向總經理請假,總經理根據具體情況指定他人代為參加;總經理因故不能主持會議,需授權他人代為主持召開會議。
5.行政辦負責提前兩日將會議主要議題傳達給與會人員,與會人員根據會議議題做好準備。
6.會議紀要由行政辦專人負責整理,按總經理批示傳閱相關人員。
7.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事項,按業務范圍分別由各部門負責貫徹落實,行政辦對會議的決議和決定負責催辦、檢查執行情況,并將結果及時向總經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