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團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加強集團公務車使用管理,做到規范用車、及時安全、降低消耗、提高效能,充分發揮車輛在業務接待和業務聯系中的服務作用。
第二條 行政辦公室是集團公務車使用管理的職能部門,按“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合理使用”的原則,對集團總部所有公務車輛進行管理。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務車輛的使用管理,各部門應根據本規定制定的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辦法規范用車。
第四條 本條例的監督執行部門為集團行政辦公室。
第二章 車輛使用
第一條 集團行政辦公室統一辦理公司車輛的購置、接收、停放、轉賣、過戶、報廢等項手續。
第二條 集團所有公務車應按車號登記建立《車輛管理檔案》。車輛的各種附帶資料由行政部門保管。車輛行駛證、保險卡、車輛使用手冊、車輛購置時的工具和附屬品由車輛使用人保管外,其余均由行政辦公室統一保管。
第三條 車輛零配件、車用飾品、工具等,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購置。使用人對上述物品負有保管責任。行政辦公室要將每部車輛所配置的附屬品、隨車工具等在《車輛管理檔案》中予以記載,車輛移交時應全部隨車移交,如有損壞或遺失,由使用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 集團公務用車由行政辦公室負責統一調度,主要用于:
1、集團主要領導用車;
2、接待客戶及有關政府部門領導;
3、業務部門業務用車;
4、集團各部門人員辦公用車。
第五條 公務車配發標準及規定:
1、集團高層領導、各業務部門配屬用車須經總裁批準后可配給公務用車;
2、所有配發的公務車,一律由行政辦公室按《公務車配給審批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并予以備案;
3、集團高層領導公務用車根據需要經總裁批準后可配備專職司機,其他部門、人員公務車原則上不配備專職司機;
4、所有享受公司配給車輛的個人和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條例。配發車輛的部門節假日必須將配發車輛歸還行政部門統一管理以便做好節假日車輛管理及調度安排。
5、各部門人員業務用車由行政辦公室統一派發并安排專職司機駕駛,用車人須提前填寫《派車單》,經本部門經理批準、行政辦公室調配落實。部門因急事臨時用車,則視當時車輛情況給予安排。如果用車部門較多,應盡量合用一輛車;不能合用的,業務部門優先于職能部門。
6、緊急公務、臨時特別事務、公關外援事務用車,可由集團領導或直接責任人直接下達和安排,行政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及時做好車輛調配工作。
7、各部門人員因業務需要或特殊原因需借用車輛的,需由使用部門向行政辦公室申請,填寫《借車申請表》,經行政辦公室審核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可借用車輛。遇節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形時,借車部門可口頭說明事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先借用車輛,事后補辦相應手續。借車部門或個人在完成工作后,應及時歸還車輛,不得無故延期不還;若確需延期,應及時說明并重新填寫《借車申請表》,經批準后續用。對于未經同意而使用車輛的部門
及個人,將視情節輕重程度對相關責任人作相應處罰。借車部門或個人在取車、還車時,應履行交接驗車手續。
第六條 行政辦公室對公務車輛進行監督:
1、使用人必須有相應車輛車型的駕照。
2、公務車輛不得私自借予非公司人員使用
3、使用人對其使用車輛有基本檢查、保養的義務(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夜、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管理部門。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發生的后果負責。
4、駕駛人員必須嚴守交通規則。
5、駕駛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按公司規定處理。經公司特許或因工作需要(工作時間較晚返回時已逾9點者、第二日有任務早起外出者例外)
6、車輛應停放在公司指定位子;外出時必須停放在停車場、車位等合法位置,任意停放車輛導致違反交規、損壞、失竊等由駕駛者賠償一切損失并給于相應處分。
7、使用人必須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機件、外觀良好,保證車輛的整潔干凈。
8.駕駛者私自用車若發生事故、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后全部由私人承擔。
第三章 車輛的費用管理
第一條 車輛的保養維修費、保險費、車船稅、及年檢費用統一由行政管理部門向公司領導呈報后統一支付。
第二條 所有部門人員如因業務需要前往外地,長途出車,須提前申報,經領導批準后可派車及報銷加油費和過橋過路費。
第三條 集團所有行政車輛加油由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門配屬車輛設置專用油卡(主卡由行政辦公室或財務室負責保管以便定期調單檢查)由公司會計每月進行核對了解車輛受控情況。駕駛人加油時必須在加油登記卡上如實填寫加油數量和使用公里數作為審核依據。
第四章 車輛保養和維修
第一條 車輛使用人負
責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經常檢查各部位、各種儀表是否正常,保證油、水處于正常位置,油、電路暢通,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發現車輛異常應及時進行報修。如因駕駛人員使用不當產生的維修費用應依照情節嚴重度由駕駛員和公司共同承擔。
第二條 車輛因正常損耗而引起的維修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需送廠維修保養的車輛,由該車駕駛員向車輛管理員匯報檢查確定后,填寫車輛報修單交行政部經理審定,送交定點維修單位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完工后由車輛管理員檢查驗收,且車輛駕駛人員和車輛管理人員應在《車輛管理檔案》中予以相應記載,隨時登記車輛的技術狀況。
第三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隨意購買配件,未經允許擅自購買配件,其費用一律自理。損壞的配件一律經公司行政辦公室核檢后方可予以報修或報廢。
第四條 正常一般性維修,需由行政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員共同簽字生效。大修或單車維修費用超過1000元以上的,除上述簽字外,必須事先向公司領導請示獲準。
第五條 車管人員應按時向修理廠結算修車款,以保證車輛的正常維修。車輛維修保養費用一律采用轉帳結算。車輛維修后,由修理廠開距修理明細單,車輛報修人簽字,車管員做呈批報請領導批示后方可結帳;未按規定辦理修車或未在指定修理廠修車的,維修費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擔。特殊情況的,應在事后補辦相關手續,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第六條 長途行駛中車輛發生故障可電話征得行政辦公室及領導同意后,就近送廠修理。回公司后,使用人應立即寫出情況說明經部門負責人或相關證明人簽署意見,交行政辦公室審核,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修理費用。
第五章 車輛安全管理
第一條 車輛必須備有滅火器、反光三角架,且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失效及使用過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更換。
第二條 車牌應牢固安裝在指定的位置,以便于交通管理人員驗證,如有遺失須立即報辦公室,由車輛管理員協助辦理補牌手續。
第三條 行駛證等車輛運行中的有效證件與車輛配屬物品,公務車使用人應予以妥善的保管,如有遺失,一切費用及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均由當事人承擔。
第四條 公務車使用人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因違章造成證件被吊扣、罰款者,公司不予負責,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凡屬于司機違章不報,從而影響到車輛正常年審及運營者,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第五條 車輛所有證件,一旦遺失均須及時上報行政辦公室,由車輛管理員負責登記掛失并予以補辦,其費用由遺失者個人承擔。
第六章 駕駛員管理
第一條 車輛使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和遵守交通法規;強化安全意識,提高技術水平。
第二條 公司車輛必須由使用人本人負責駕駛,不得隨便外借他人使用,如未經公司許可將車輛交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公司將按違約處理收回所配發的車輛;如果因此而造成車輛損失的,責任人負責全額賠償。
第三條 經批準使用公司車輛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毀或第三者事故,應按照交通隊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與公司按責任承擔相關損失。若私自用車,發生事故的,責任自負。
1、下列情況駕駛者予以承擔后果、記過或免職處分。
(1) 無駕照私自開動車輛的
(2) 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法規或發生事故的。
篇2:總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
總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范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工作和業務用車,確保安全行車和車輛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專業公司的車輛及全體駕駛人員。
第二章 車輛調配
第三條根據工作需要,由辦公室請示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對車輛進行統一配備和調整。
第四條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車輛的日常使用、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執行規章制度情況有管理責任。
第五條總公司外事用車、總公司會議及較大活動用車,辦公室有權臨時調度各單位車輛,各單位應服從協調調度。
第六條除總公司領導臨時安排外,總公司車隊不為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出車。
第七條原則上各單位不得相互借用車輛,特殊情況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準。
第八條24小時內長途用車(單程150公里以上的),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準,24小時以上的,需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九條任何車輛外借必須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配備車輛均屬工作用車,應嚴格服從辦公室車隊的統一收車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根據車隊的安排參加交通安全學習,提高駕駛技術,保證車輛完好,杜絕事故發生。未經批準不參加安全學習者缺席一次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總公司安委會和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學習并實施安全管理監督。
第十三條出現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經濟責任,按事故損失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處罰:損失額5萬元以上的,罰個人6%;損失額1~5萬元的,罰個人5%;不足一萬元的,罰個人500元。非專職司機各降10%比例。最低罰款為保險公司的免賠數額。未經批準私自出車或私事出車,按上述比例各加罰一倍。
第十四條對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經濟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停止駕駛、降薪等處理。
第十五條專職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發生過交通事故和造成經濟損失的,對駕駛人員給予表彰并頒發安全獎,可按季核發。
第四章 油料管理
第十六條各管理部門配備車輛所需油料由車隊統一按核定預算辦理購進,按單車每月定額標準發放,超出不補;節余歸部門使用。定額標準由辦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預算節余部分提取30%作為車隊節油獎勵基金。
第十七條車隊設專人負責油票發放,造冊登記,司機簽字領取,每月上報辦公室審核。
第十八條各專業公司的耗油采用總額控制,集中購買,定量使用的原則,各專業公司財務部應按照排氣量2.0以下車輛每月210公升,其它車輛(排氣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標準作出費用預算,納入本公司的總預算。在預算限額內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購買油票,作為有價證券由各公司財務部專人保管,建立規范的領用制度,任何個人不得自行購油,集中購油不得突破限額。
第五章 維修保養
第十九條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檢修保養,并須按照預算執行。車輛維修按規定填制申請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車隊技術審驗,辦公室主任審簽,到指定修理廠維修,專人結算,超過審批預算的不予報銷。
第二十條業務部門及專業公司維修保養車輛參照第十七條規定自行負責。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及車隊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規定執行情況、車輛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當事者及所屬單位領導分別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停駛。
第六章 駕駛人員管理
第二十二條總公司領導及部門總經理配備工作專車,持有效駕照可由本人駕車;無駕照需配司機的,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第二十三條專職司機應嚴格按規定條件由辦公室商人事本部統一招聘。各部門無權自行聘用司機。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臨時聘用司機,須經辦公室車隊考核并簽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條臨時聘用的司機應服從車隊的統一管理,不出車時一律到車隊休息,不得在辦公區內滯留。
第二十六條其它工作車輛需要持有駕照的EE職工駕車的,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并商辦公室同意,但嚴禁擅自交他人駕駛,違者收回車輛。
第二十七條對于實際駕車經驗不足一年或持實習證照的,需經車隊技術考核合格并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后方準單獨駕車。
第二十八條各單位副職以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的,應于每日下午五時前將車輛停到指定地點,鑰匙交至車隊,待下一個工作日上班時,到車隊領取鑰匙。
第二十九條特殊情況需在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交車時間內使用車輛的,須由用車單位領導簽署書面申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交車隊備案。違反規定私自用車的,予以停駛或收車等處理。
第三十條EE職工報考駕駛證,按規定程序報批,本人申請、部門領導同意,報公司安委會批準,學車人員一律用業余時間自費學習。不準用公司車輛學車練車。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車輛的保險、養路、驗車、牌照、停車場等手續,屬于總公司的由辦公室車隊辦理,所需費用按財務預算分別人帳;屬于專業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辦理,費用自負。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篇3:某大學學生區車輛管理規定
大學學生區車輛管理規定
為了維護學生區正常的生活秩序,使學生有一個安靜、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特作以下規定。
一、學生區內的自行車、三輪車、摩托車必須存入自行車保管站,禁止在學生宿舍、樓道、樓外、道路上停放。
二、汽車禁止停放在學生樓大門口和院內,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三、對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者,管理人員有權把車輛搬入自行車棚,并按照規定收取保管費和罰款2-10元(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開票收款)。
四、對不服從管理拒不交罰款者,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