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 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 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 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 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 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 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 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 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 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 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 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 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篇2:幼兒園班級財產管理制度(3)
> 幼兒園班級財產管理制度(三)一、分配各班使用的財產、物資要分類編號,立冊登記,由班級教師負責保管,每學年結束前清點班務財產,在保管員的見證下如數交班。新接管的班級教師按冊驗收,數目相符在交接欄內簽名,以示班務財產物資交接清楚。
二、各班保管使用的財產、物資,非本班人員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借用,定期歸還,如有損壞負責賠償。
三、班務財產在使用期間有損壞、遺失,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屬合理損耗的準予注銷并根據需要重新補發,登記入冊。屬不合理損耗,當事人負責賠償。
篇3:某學校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學校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宿舍的財產由宿管員全面負責保管,有損壞由宿管員追查責任人賠償。
2、學期開學初,宿管員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檢查登記,由寢室長過目簽名。
3、各寢室的公用財產,包括床板、床架、門窗、玻璃、上下水道設施、照明設施、四周墻壁等,由住入的學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丟失或損壞,由該寢室集體負責賠償。
4、每日清房或查房時,檢查各寢室的公用財產的使用、愛護情況,發現有丟失或損壞的,立即通知寢室長,責令該寢室集體負責修復或賠償。
5、每個月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賬與物相符。對損壞和丟失的公用財產,列表報送宿管處,并責其賠償。
6、對故意損壞宿舍公用財產和宿舍走廊、樓道、衛生間、洗刷間的公物的學生,報送有關系、部和宿管處從嚴處罰。
7、學生畢業離校時,做好寢室財產的驗收工作。
8、學院組織學生住房調整時,宿管員要到各寢室巡回檢查,發現有損壞公物的行為,立即查處。
9、學生放假離舍時,督促檢查各寢室的水、電、門、窗要關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實到位,檢查和辦理學生離校行李的手續。
10、宿管員每天都要檢查宿舍四周、走廊,樓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亂拋、亂丟、亂擺物品(包括拖把掃把),如有,要進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