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地產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執行統一的會計政策。各級公司統一執行國家制定的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及公司制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按照統一口徑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具體會計核算方法及財務報告的編制方法必須符合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的規定。
第二十條 各級公司獨立設賬,獨立核算盈虧。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但符合會計主體認定條件的單位,也可以獨立設賬核算。
第二十一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準則的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和健全基礎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制度,加強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財務會計工作效率與質量。具體會計核算方法和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制訂的內部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制度進行規范。
第二十二條各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保證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財務會計檔案。
第二十三條各級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和格式要求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各子公司必須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按時上報財務會計報告。各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進行編制,并經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企業負責人簽名和蓋章,各簽字蓋章的人員對財務會計報告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在各自職責范圍負責。
第二十四條公司正式對外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需經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除正常的對外披露途徑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對外泄露公司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相關經營信息,不得擅自對已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相關經營信息對外進行解釋。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按規定需經審計的,由經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報董事會審議。
篇2:物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物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是物業管理公司內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的一系列具體規定。可分為以下幾類制度:
(一)會計核算方法及憑證賬冊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貸復式計賬法,會計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業單位預算會計為主,結合管理部的實際,設置銀行現金日記賬、總分類賬、各項明細分類賬;
(2)原始憑證是計賬的依據,財會人員必須認真審核各種原始憑證,要求一切原始憑證必須手續完備、合法,內容真實,數字正確,日期和印章齊全,大、小寫相符等,不得有白條報賬,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憑證經審核無誤后,才能填制記賬憑證,據以記賬;
(3)財會記賬員應對一切原始憑證記賬負責,賬簿的記載不得挖補、涂改或用褪色藥水消除字跡,記賬應使用鋼筆,不準用鉛筆或圓珠筆,發生錯誤應根據性質,采用劃線更正或紅線更正。憑證、賬冊應根據專人列冊登記,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有關會計報表、賬冊、會計憑證保存年限按上級規定辦理;
(4)指定專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憑證,如支票、現金收據、發貨票據等,動用時由領用人辦理領用手續。對誤寫的收據或作廢的支票,應注銷作廢章,妥善保存,不得銷毀廢棄。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除抵補現金庫存外,非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業務收入坐支留用,嚴格分清收支兩條線;
(2)做好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有關證券和現金必須放在銀箱內,確保安全。對指定使用備用金的人員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核對,做好備用金的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①建立健全現金賬目,做到日清月結,錢賬相符,杜絕白條抵庫或賬外現金,禁止私立“小金庫”;
②對超過現金收付限額以上的收付款項,必須通過銀行結算。
(三)費用現金報銷制度
為了加強現金報銷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紀律,對各項現金報銷擬定以下制度:
(1)差旅費報銷制度(具體內容略,下同);
(2)加班費報銷制度:
(3)醫藥費報銷制度;
(4)客飯招待費報銷制度。
(四)往來賬目清理制度
做好結賬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證管理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財務人員要及時結賬收款,摧收應收賬款。過月未收的賬款,要上門催收。對月終尚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應查明原因,列出清冊。財會人員不能解決的事項應及時上報領導。
(五)會計報表制度
會計報表是經營收支執行情況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書寫報告是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了解管理部經濟狀況和領導工作的重要信息資料,也是編制下半年收支計劃的重要依據。所以,要保證報表的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手續完備。對年度結算報表,應附有分析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的說明。
(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的涵義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是管理部門進行有償服務所必須的物質條件。為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應管好用好這些資產,提高服務效益和經濟效益。
2.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
(1)凡單價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其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均列為固定資產;
(2)不滿上述金額的設備而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類財產,也列為固定資產;
(3)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家具設備,電器設備,一般設備等大類。
3.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1)固定資產實行分級管理,物資管理部門應建立分類明細賬和固定資產登記卡,使用部門應掌握本部門的物品情況,建立物品使用登記卡;
(2)購入、自制和饋贈的固定資產,一律開具驗收單,并填寫登記卡,標明編號;
(3)固定資產領用時應填寫領用單,并由使用人在登記卡上簽名,表明其設備由其保管使用;調離崗位時應將物品繳回,并注銷賬卡;
(4)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應由部門填寫報廢、報損單,經財產管理部門審核后,按批準權限逐級審批,方可核銷;
(5)固定資金調撥,應嚴格按規定辦理。調撥時,先由部門填寫調撥申請單,經雙方部門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簽章后有效,使用部門不得自行處理。
4.固定資產的管理職能
(1)固定資產管理員應負責管理部全部財產的管理,辦理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領發、建卡、報廢、報損的處理及賬務核算工作,做到賬、卡、物相符,每年末進行一次清點、核賬,并及時調整賬目;
(2)為保證固定資產賬、卡、物的準確性,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要相互配合,定期進行盤點,盈、虧要填表,通過財務部門調整賬卡。
篇3:物業公司會計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會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會計制度建設
第一條 依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及行業會計制度等,特建立此企業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制度是企業會計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的具體規定,用以指導實際會計工作的開展,使會計工作有據可循,保證其系統性和連貫性。
會計制度必須按會計制度開展,所有與會計制度不符的做法一律禁止。
會計制度對非普遍性、不重要事項不予以規定。發生此類事項時,應按制度實質精神處理。
第二條 企業會計制度的設計,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及國家其它有關規定、企業有關制度的原則;
二、貫徹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
三、貫徹核算與管理相結合,專業核算與基礎核算相結合,正確與簡便相結合原則;
第三條 企業會計制度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確定會計機構和人員設置、職責分工和崗位責任制;
二、設計會計科目(主要是明細科目)、憑證、帳薄、卡片、報表;
三、確定會計記帳憑證、帳薄組織、記帳方法、記帳程序和編制報表的核算程序;
四、制定成本、費用控制、考核、核算辦法;
五、確定會計要素業務處理辦法;
六、制定財產清查、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七、制定會計電算化的應用與開發辦法。
第二章 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一條 公司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并結合本企業情況確定會計機構設置,會計人員配備、分工及職責、職業道德、培訓等;
第二條 會計機夠設置要求,同業務類型和規模大小相適應,精簡、高效、分工明確;
第三條 企業應根據業務類型、規模及會計工作量大小,會計機構的設置確定會計人員的配備數量和素質。會計人員素質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一般會計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必要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取得會計證;
高中畢業以上文化;
熟悉國家有關法規和集團及企業有關規定;
遵守職業道德;
二、企業主辦會計除以上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堅決維護萬向集團公司和本公司利益;
具有一定的會計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大專畢業以上文化,或取得助理會計師職稱;
能夠草擬本單位會計制度,組織本單位會計工作;
具有一定的現代管理理論知識和技能,取得會計電算化初級證書。
第四條 會計人員分工:
一、會計基本崗位包括憑證編制、出納、材料核算、固定資產核算、工資核算、成本核算、銷售核算、往來款核算、總帳、報表、制度設計、稽核;
二、會計與財務、預算合設的,會計崗位還包括以下崗位:資金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
三、財務、會計、預算機構合設的,可按崗位特點和管理要求將與會計崗位結合,確定人員分工;
四、根據企業規模和業務量大小,可對會計崗位予以進一步明細劃分,確定
專人負責,也可實施一人多崗。實施一人多崗應符合內控制度要求。出納與稽核、制證與審核、出納與會計應進行分工。
五、實施會計電算后,應按《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設置電算主管、電算審查、軟件操作、數據分析、電算維護等崗位。電算主管由會計主管擔任,電算審查可由稽核擔任,軟件操作可由制證人員擔任,數據分析可由編表和分析人員擔任,電算維護可由計算機人員擔任。
第五條 依據會計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結合企業會計機構的內部組織分工,確定會計人員主要職責。
1、會計負責人(即財務部經理)職責:
⑴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會計(包括財務、預算)工作,組織領導會計(財務、預算)制度的設計;
⑵參與制訂本單位的經營決策;
⑶參與審定對外投資、物資供應、商品銷售、技術組織措施、基建等計劃和經濟合同;
⑷組織編制和執行財務、成本計劃和資金籌措、投資計劃,并檢查各項計劃的執行情況;
⑸組織編制決算報告和財務專題報告;
⑹組織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
⑺審批授權范圍內的財務收支;
⑻監督本單位執行國家相關法規及集團、企業制度情況;
2、主辦會計職責:
⑴具體領導本單位的會計管理工作;
⑵組織設計本單位的會計制度,并負責貫徹執行;
⑶參與編制預決算,財務計劃及執行情況;
⑷參加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和經濟合同、協議及其它經濟文件的擬定;
⑸監督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及集團、企業制度;
⑹起草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分析,并組織召開財務分析會議及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⑺編制、上報各項財務報表;
⑻參與編制股東大會、董事會報告。
3、材料會計的職責:
⑴參與設置材料管理與核算辦法,負責材料核算;
⑵參與編制材料采購用款計劃,控制材料采購成本;
⑶參與庫存材料的清查盤點工作;
⑷提交有關材料成本、庫存情況分析;
⑸及時與倉庫核對帳目,保證帳實相符。
4、出納
⑴嚴格遵守公司有關制度處理好現金日常收支工作;
⑵每天需對現金進行盤點,并上報資金收支日報表;
⑶負責做好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及銀行對帳工作;
⑷報送銀行存款收回、付出日報表;
⑸積極催收集團內部企業往來款項。
⑹負責對應收款項開具收款收據。
第六條 實施電算化以后,各電算崗位職責按《會計電算化基本規范》確定。
第七條 會計人員不遵守職業道德,未正確履行會計職責的,應按會計法和集團、公司有關制度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公司應鼓勵會計人員努力提高業務水平,支持會計人員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條件下參加社會和集團舉辦的會計培訓。在可能的條件下,公司應有計劃輪換會計崗位,培養"多面手"式會計人才。
第三章 會計科目、憑證、帳薄、卡片、報表設計
第一條 會計科目的制訂:
1、按照服務行業會計科目設置,一級會計科目的增補,應由集團會計主管部門制定或授權有關單位制定;
2、公司應結合組織形式、管理需要,遵照有關規定,合理設置明細科目;
3、明細科目的制定應符合以下原則:名稱 通俗易懂、易于記憶、具有一定彈性。
按會計要素分類,編制會計科目表;
按內部控制、責任制、財務管理、預算管理要求,制定各科目下的明細科目;
對科目進行數字編碼。
第二條 會計憑證設計
1、會計憑證的設計,應能夠如實反映經濟業務的真實情況,體現內控制度的要求,簡明實用,節約成本;
2、原始憑證包括自制和外來原始憑證二種。
1、自制原始憑證應具備如下基本內容:
名稱和編號、聯次;填制日期;接受憑證單位、部門或個人;
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數量、金額;填制單位;填制人;經手人;驗收人等。
2、記帳憑證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通用類;收、付、轉類;匯總類;科目匯總表;聯合憑證;多聯式日記帳憑證等;
3、記帳憑證應包括如下基本內容:
記帳憑證名稱;填制單位名稱,填制日期,編號;經濟業務摘要;
應借、應貸會計科目的名稱和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記帳標記;會計主管、審核、記帳、編制人員簽章;
6、會計憑證從填制到歸檔的傳遞流程應合理設計,以便加強合作,明確責任。憑證傳遞設計方法如下:
①繪制業務流程圖;
②按內控制度和信息傳遞要求合理規定憑證流轉環節和停留時間;
③按管理方式和經濟業務變化適時修訂;
7、會計憑證應合理保管,定期裝訂成冊。原始憑證數量過多,不便與記帳憑證合訂的,可單獨裝訂,但應在記帳憑證中注明。
第三條 會計帳薄的設計:
1、會計帳薄按用途不同可分為序時、分類、備查帳薄三類;按外表形式的不同,分為訂本帳、活頁帳和卡片帳。
2、設計帳薄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適應單位的規模、特點;
②與會計科目對應;
③適合企業管理需要;
④符合稅法規定;
⑤簡明實用,便于查詢、核算、編制報表,節省人力、物力、財力;
⑥結合會計工具;
⑦全面完整。
3、應合理選擇記帳程序。主要記帳程序包括記帳憑證記帳程序、科目匯總表記帳程序、匯總記帳憑證記帳程序、日記總帳記帳程序。
1、記帳程序的選用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與企業規模大小、業務量多少相適應;
②能及時、完整、系統提供信息;
③簡便易行;
④適合記帳工具;
第十七條 會計報表設計
1、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采用行業會計制度統一格式。并根據集團要求按會計科目對應關系填列集團統一格式會計報表;
2、公司可根據集團和自身管理要求設置內部報表。會計報表的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符合會計準則,具有真實性、正確性、一貫性、可比性、明晰性等特征;
②報表內容、詳細程度同管理層次相適應,能夠起到反映真實情況的作用;
③與帳戶記錄對應,便于填列;
④集中性、專題性與綜合性,便于把握整體趨勢,又能了解變化原因。
第四章會計核算方法與組織
第一條 根據業務處理流程,企業會計核算基本程序設置如下:
固定資產┐
成本核算┤
材料會計╂→會計→稽核→┬→出納→制證→審核→登帳→報表→分析
往來款 ┤ 主管↑
銷售核算┤└-----┛
其它--┛
從事三級明細核算的會計人員將核算制成的有關匯總原始憑證及業務人員提供的自制或外來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審核后,由稽核人員對其合規性、內容完整與否、計算準確與否、手續完備與否進行稽核;需發生資金收付的,經由出納崗位辦理相應手續;據稽核或出納人員提供的原始憑證,經審核后登帳,據帳薄編制報表,據報表和帳薄反映情況編寫會計分析。
第二條 公司應結合自身特點,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建立全面經濟責任制。
公司會計人員應同其它人員一起建立二級核算體系,并承擔核算工作;
二級核算體系的建立方法是劃分責任中心、確定考核辦法、確定不同責任中心銜接辦法、確定二級核算辦法;
第三條 責任中心種類主要有成本中心、利潤率中心、投資中心三種。
中心的劃分應與現有機構設置、職責分工基本相符,各中心應能了解、控制責任考核指標的變動;
第四條 責任中心的考核主要通過制定考核指標體系、考核機構、考核程序等進行;考核指標體系應與企業目標一致,同時應考慮不同中心的特點;考核指標主要有計劃、預算實施情況、投資報酬率、剩余現金流量等
第五條 公司應確定各責任中心核算辦法,包括帳薄設置、核算程序組織、核算機構和人員設置、責任中心同企業會計部門工作銜接等;
第六條 定期開展財產清查,以保證帳實相符,財力資源完整;
財產清查應由單位負責人領導,會計部門主管,各實物使用、保管部門密切配合進行;
主管部門應查明財產盤盈、盤虧原因。由個人原因盤虧的,應向個人追回;由于制度不健全無法查明的,應由各責任人按比例承擔。
第五章 會計政策
第一條 為了便于會計核算,依照會計法和會計準則有關規定,公司根據集團統一會計政策和行業會計制度開展會計核算。
第二條 主要政策如下:
1、據公司所屬行業選用服務行業會計制度;
2、會計期間為公歷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計價以歷史成本為基礎;
4、外幣業務按當月月初匯率折算,按會計制度規定核算匯兌損益;外幣報表按時態法折算,折算到作當期損益;
5、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銷;
6、存貨選用實際成本法計價;
7、遞延資產、無形資產按實際受益期分攤。開辦費在5年內攤銷;
8、短期投資按成本計價;
9、長期投資占被投資單位25%股權以下,不符合合并報表要求的,按成本法核算;占25%以上50%以下的,按權益法核算;50%以上的要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10、固定資產按行業會計制度規定計價,折舊年限按國家最低年限;公司購入用于投資的資產,作長期投資,不提取折舊;
11、所得稅按應付所得稅法核算;
12、收入實現按行業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確認;
13、利潤分配按《公司法》規定,在此前提下按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執行;
14、壞帳準備按期末應收帳款余額千分之四提取;
15、公司可根據行業會計制度規定比率中檔水平提取各種準備金;
16、各種稅金、費用按稅法及其它規定收取。
第六章 會計電算化工作
第一條 會計電算化工作由集團統一規劃,公司財務部門具體負責。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開展,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條 根據會計電算化計劃,會計負責人應當親自組織領導會計電算化工作,單位負責人和其它有關部門應積極為其實施創造條件。
第三條 公司應逐步實現基本核算(帳務處理、報表編制、往來款核算等)電算化及其它有關子系統(材料核算、成本核算、商品進銷存、固定資產核算等)電算化;
第四條 實施電算化,應制定人員培訓、軟件選購、硬件配置、進程安排具體計劃。
第五條 會計電算化的實施應穩妥推進,逐步進行,力求成功;
一、會計人員必須經過會計電算化普及培訓和軟件專門培訓,會計部門應配置專用計算機和打印機,制定嚴格的上機操作制度,以保證其順利進行;
二、初始化前,相關人員應在軟件安裝人員指導下相互配合,做好科目編碼、帳戶月結、往來戶清單等工作,并對會計人員進行初步分工;
三、手工與電算并行期間,憑證、帳薄、報表應按要求打印裝訂,并做好磁盤備份,以上報財政評審。同時,應歸集實施 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聯系軟件開發商予以解決,并為二次開發做好準備。
第七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解釋。
第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