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為加強出入公司的人員、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 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門應遵守本制度,由保安人員負責管理。
1.3 本公司人員出入管理
1.3.1 本公司員工出入公司,應穿著規定服裝,配掛胸卡于胸處,以便識別,并嚴禁赤足或穿著拖鞋。
1.3.2 員工出入公司,如果攜有物品,應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和登記。
1.3.3 員工上下班時,應排隊打卡,并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發現依考勤管理規定處分。
1.3.4 凡進出公司及在公司范圍以內,無論上下班時間一律佩掛胸卡,未按規定佩掛者,依有關規定處分。
1.3.5 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
(1)從業人員臨時因公外出時,應經直接上級批準,保安人員記錄出入公司時間。如遇異常情況應即聯絡其所屬部門的主管處理。
(2)工程部、銷售部人員外出,應填寫出工單,說明去施工、銷售現場或其他場所,保安人員要做詳細登記。
(3)因故請假出公司者,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公司。
(4)下班時間除加班外,禁止逗留。
1.4 公司外人員出入管理
1.4.1 工程承包人及雇用人員須入公司工作,先由工程承包人填具“出入公司申請書”一式兩份,經工程部經理及負責安衛的主管領導核準后,一份送辦公室審核,一份送門衛存查,并憑此換發“工程承包人入公司憑證”。如入公司工作時間在一日以內,可免送辦公室審核。
(1)入公司:憑身份證明文件及“工程承包人入公司證”交門衛核對無誤后換發“工程承包人入公司證”佩掛入公司。
(2)出公司:當日工作完畢出公司時,應交還“工程承包人入公司證”,換回身份證明文件及“工程承包人入公司憑證”。午間出公司用餐及工作中出入公司時亦同。
1.4.2 凡公司外人員來訪者,應先填簽“來賓登記表”,保安人員負責引領前臺接待。
1.4.3 離開公司時,應攜 “貴賓證”交還“保安室”,并由保安人員簽注離開公司時間。
1.4.4 禁止來賓未經準許進入公司,發現或接獲他人舉報,應由辦公室查明責任歸屬,如因保安人員管理不嚴,公司給予當值人員20元處罰。
篇2:某學校門衛管理制度
> 門衛管理制度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 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制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或校服)進入學校。
2、 學校召開家長會,家長憑學校統一印制的家長會通知單進入學校。
3、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4、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5、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6、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 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 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 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 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憑Z中學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并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 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 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 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并登記后方可放行。
3、 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篇3:醫院的傳達、門衛制度
傳達、門衛制度
1.住院處和病房應隨時將入、出院和轉科病員的姓名送交傳達室。傳達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員一覽表,按探視制度準予探視。
2.傳達室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3.凡出入醫院住院部的人員按規定配帶證件;出、入院憑出、入院通知單;陪伴憑陪伴證。危重探視憑病危通知。門衛有權查驗有關證件。
4.凡住院病員和陪伴人員攜物品進院、出院時(憑放行證),必須經過檢查后方可放行,否則傳達室有權查問或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