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商廈總值星管理辦法
一、為使公司總值星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公司安排總值星每日一名,以公司課級(含代)以上干部每月輪值,人事課在每月月底前將值班名單排定,并轉交相關人員一份。
三、總值星值班時間為每日8:00至夜晚逐樓清館完畢為止。
四、總值星的工作職責如下:
1、對當天商廈突發事件的協調、指揮和處理。(包括:停水、停電、失火、鬧事、政府機構突然來訪等)
2、執行定時、定點的巡視,依公司各項管理辦法及各單位不同人員的職責,監督并記錄工作是否完成。
3、對于影響商廈正常營運和安全的一切事項,進行本部門或跨部門的協調。
五、總值星當日值勤范圍,除特殊情況下,均應留守在商廈中待命,若遇急事外出,須經最高主管核準后尋得代理人,才的離開值勤區域。
六、總值星的職權范圍不得超越其本身職務所定的職權權限,若遇上級主管外出,則由總值星代為處理,事后須向當事主管或上級主管匯報,并取得同意。
七、值班當日發生的各類事件若須跨日完成,總值星須詳細將事由填寫在清館日志上,并交辦次日總值星完成。
八、當日總值星須詳細了解前一日值勤情況,檢查前一日工作是否完成或繼續跟催。
九、清館日志在每晚清館結束后須放置在保安室,方便次日總值星領取,當日總值星須檢查前日情況并隨時準備總經理抽查。
十、上述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篇2:某職業學院總值班管理辦法
職業學院總值班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20**年6月17日、8月22日和9月26日院務會關于值班表的制定方法、部門工作職責、值班費用調整等決議精神,重申總值班職責,保證學院在夜間、節假日期間政令信息暢通,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和解決矛盾糾紛,確保學院安全穩定,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 黨院辦是學院總值班的牽頭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學院總值班的發文、協調工作。保衛處協助黨院辦做好總值班室的日常管理,負責值班的檢查督促和考核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黨院辦,由黨院辦簽發處理意見。
第三條 值班表制定
為了合理公平地安排值班,給每位參與值班人員均等的機會,實行按序號滾動排班,值班人員安排序列號依組織人事處中層干部簽到表的排列順序進行。
1、值班部門及人員安排原則:
(1)基建指揮部的中層干部不參加排班;
(2)后勤集團的中層干部參加寒暑假值班(學期中不安排);
(3)年滿55周歲的人員不參加夜間值班;
(4)年滿58周歲的人員免值班;
(5)各系部、二級學院按工作所在校區進行排班,光華校區值班人員不夠時可從行政綜合部門人員中調劑。
2、寒暑假值班安排原則:
按組織人事處提供的中層干部簽到表名單,給每位中層干部編一個序號,按序號進行滾動排班。如遇序號內人員超齡或其它原因,則順延安排;寒假接暑假的順序依次滾動。
3、學期中值班安排原則:
(1)夜間值班人員:各系部、二級學院書記、副書記、副主任、行政綜合部門中層男同志均需安排晚間值班。
(2)雙休日、節假日白班值班人員:不參加夜間值班的中層干部、系部主任、二級院長、圖書館長安排雙休日、節假日白班值班。
第四條 總值班職責
1、負責檢查監督各部門值(加)班情況,協調處理當班期間校園內發生的所有事項。
2、值班人員必須在總值班室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負責接聽值班電話,處理應急事項。負責接待來院聯系工作的人員,協助解決有關問題。
3、負責檢查各系部、二級學院、宿管站管理員和院保安人員的在崗及工作情況,巡視校園治安及管理服務情況。
4、負責處理好一般治安案件和突發事件,并及時向帶班院領導匯報情況。
5、按日詳細填寫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6、當班人員應當口頭或電話通知下一班值班人員到崗接班(含白晚班的交接),同時交接需繼續處理的工作。
7、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值班者,可自找相應人員代班,并報保衛處備案。
第五條 值班待遇
學院統一安排的夜間值班、雙休日、節假日值班費標準40元/天。國家法定假日值班費標準80元/天
第六條 缺崗查處
1、學院領導及黨院辦、保衛處等職能部門在抽查中,發現缺崗,并經核實無誤后,對無故缺崗者予以80元/次的處罰。
2、光華校區管委會及管委會辦公室為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光華校區總值班的檢查工作幾個留守部門二級值班安排。
第七條 在法定節假日,由學院組織進行的加班活動,其加班費用由相關部門集中統計并報學院統一發放。各系部安排的加班由系部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