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精品源自 試題 1.目的
對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明顯或潛在的不合格,實施有效糾正或預防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產生的原因,防止再發生,從而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質量管理活動中發生的現存或潛在不合格的糾正和預防,包括生產流程的不合格品,內審、外審不合格項。
3.職責
3.1管理者代表負責嚴重不合格發生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確認,必要時向總經理匯報。
3.2企管培訓部負責體系不合格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跟蹤檢查。
3.3質檢科負責生產流程中的不合格及客戶抱怨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跟蹤檢查。
3.4各部門負責與本部門相關不合格的原因分析,根據要求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并實施。
4.工作程序
4.1不合格的信息來源
4.1.1產品質量的異常;
4.1.2數據分析結果;
4.1.3內審、外審、管理評審中的不合格項;
4.1.4顧客抱怨和顧客要求;
4.1.5供應商供應不合格;
4.1.6質量體系日常運行中的異常。
4.2不合格確認準則
4.2.1質量管理不合格是指符合以下二種之一:
a. 根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的標準,確定不合格品是否符合有關技術指標。
b. 不符合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指導書。
4.3糾正和預防措施需求評價
4.3.1管理評審、內審、外審中發生的不合格項、質量體系運行異常,應采取糾正或預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或企管培訓部下達指令。
4.3.2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批量不合格、報廢、顧客投訴和退貨等,需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由質管部下達指令。
4.3.3針對明顯的不合格采取糾正措施,針對潛在的不合格采取預防措施。
4.4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和確認時機
4.4.1內審或外審及管理評審中發現的不合格、質量運行異常的糾正和預防由企管培訓部組織相關部門按《管理評審程序》《內部審核程序》實施。
4.4.2顧客投訴的糾正和預防按《客戶滿意度測量程序》實施。
4.4.3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批量不合格、報廢及退貨:
a. 由質管部填寫"質量異常糾正單"交責任部門;
b. 責任部門調查、分析不合格的原因,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報質管部核準;若質管部為責任部門,提出的糾正和預防措施方案由管理者代表核準。
c. 對于涉及多個部門的重大質量問題,則由質管部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質量分析專題會,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落實責任部門,由質管部綜合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者代表核準。
4.4.4對于同一供應商連續出現2批材料被拒收或連續10批材料中有3批被拒收時,由質管部向供應商發出"質量異常糾正單",責成其擬定并實施糾正措施,于商定的限期內回傳。
4.4.5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后,不合格部門的主管和質管部/企管培訓部需進行跟蹤檢查,對效果進行確認。若不合格未得到糾正,應對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論證,重新制定有效的措施。
4.4.6供應商糾正和措施的實施,可通過其下一批來料進行驗證。
4.5體系文件的修改
4.5.1若不合格的發生為質量體系方面的原因,或因有關文件不具備可操作性,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關系到體系文件的修改,可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相關條款修訂體系文件。
4.5.2對于在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過程中確認有效的方法,應納入相關的文件,使質量管理體系不斷改進、完善。
4.6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過程中形成的質量記錄,由指令下達部門按《質量記錄控制程序》收集、保存。
4.7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關信息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
5.相關文件
5.1《文件和資料控制》
5.2《質量記錄控制程序》
5.3《管理評審程序》
5.4《內部審核程序》
5.5《顧客滿意度測量程序》
6.質量記錄
6.1質量異常糾正單
篇2:房地產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原因,將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質量體系運行過程和項目開發建設的全過程。
3.職責
3.1 工程部是糾正和預防措施的主控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驗證糾正和預防措施。
3.2 各責任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 糾正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1.1 工程部負責收集以下的有關信息,進行調查分析,確定是否采取糾正措施:
a)質量體系內審及第三方驗證的不符合項報告和管理評審報告以及日常體系運行監督檢查的結果;
b)不合格品的控制情況;
c)顧客意見及處理情況;
d)實施監督和測量中發現的問題;
e)各部門執行公司經營生產計劃中發現的問題。
4.1.2 工程部根據上述信息,對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顧客的投訴和意見)進行評價,確定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的對象,填寫"糾正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1.3 責任部門接到"糾正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發生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糾正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進行實施,重大糾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2 預防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2.1 工程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本程序4.1.1條款規定的信息進行分析,找出項目的開發建設過程中和體系運行過程中存在的潛在不合格,調查分析原因。
4.2.2 根據調查分析的結果和需要進行改進的項目和目標,由工程部確定應采取預防措施的對象,填寫"預防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2.3 責任部門接到"預防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潛在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預防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組織進行預防措施的實施,重大預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3 糾正和預防措施的驗證
4.3.1 各部門嚴格按照制訂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實施,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工程部負責監督檢查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驗證糾正措施的完成情況,并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對效果不明顯或無效時,應重新進行調查分析,采取新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4.3.3 當因實施糾正預防措施需要對有關的質量體系文件進行修改時,由工程部負責依據《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進行文件的修改。
4.4各部門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結果,要予以記錄,執行《記錄控制程序》。
5.質量記錄
5.1 QR16-01 糾正措施通知單
5.2 QR16-02 預防措施通知單
篇3: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原因,將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質量體系運行過程和項目開發建設的全過程。
3.職責
3.1工程部是糾正和預防措施的主控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驗證糾正和預防措施。
3.2各責任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糾正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1.1工程部負責收集以下的有關信息,進行調查分析,確定是否采取糾正措施:
a)質量體系內審及第三方驗證的不符合項報告和管理評審報告以及日常體系運行監督檢查的結果;
b)不合格品的控制情況;
c)顧客意見及處理情況;
d)實施監督和測量中發現的問題;
e)各部門執行公司經營生產計劃中發現的問題。
4.1.2工程部根據上述信息,對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顧客的投訴和意見)進行評價,確定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的對象,填寫“糾正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1.3責任部門接到“糾正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發生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糾正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進行實施,重大糾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2預防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2.1工程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本程序4.1.1條款規定的信息進行分析,找出項目的開發建設過程中和體系運行過程中存在的潛在不合格,調查分析原因。
4.2.2根據調查分析的結果和需要進行改進的項目和目標,由工程部確定應采取預防措施的對象,填寫“預防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2.3責任部門接到“預防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潛在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預防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組織進行預防措施的實施,重大預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3糾正和預防措施的驗證
4.3.1各部門嚴格按照制訂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實施,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工程部負責監督檢查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驗證糾正措施的完成情況,并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對效果不明顯或無效時,應重新進行調查分析,采取新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4.3.3當因實施糾正預防措施需要對有關的質量體系文件進行修改時,由工程部負責依據《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進行文件的修改。
4.4各部門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結果,要予以記錄,執行《記錄控制程序》。
5.質量記錄
5.1QR16-01糾正措施通知單
5.2QR16-02預防措施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