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考勤制度
為了加強內部管理,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充分調動全體從業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考勤方式和處罰辦法
(一)考勤實行指紋考勤機的方式進行,由辦公室負責統計考勤結果。
(二)每天上下班時,全體工作人員應在考勤機上考勤。作息時間以溫州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時間為準,遇作息時間臨時變動的,以本公證處的通知時間為準。
(三)因公外出或請假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在考勤表上考勤的,必須提前向辦公室說明情況。
(四)遇全處統一組織的會議、學習或集體活動,由辦公室負責考勤。無故遲到或不到者,以遲到或曠工論處。
(五)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遲到或早退一次,十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十分鐘以上六十分鐘以內扣工資100元: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五次視為曠工一天。
二、請假制度
(一)凡請假者,均需填寫《請假單》,按規定權限報批。報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批準。病假2天以上的必須由醫院出具病假證明。
(二)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l、每月累計病假2至5天,按崗位工資標準的90%計發工資;
2、每月累計病假6至15天,按崗位工資標準的70%計發工資;
3、每月累計病假超過15天,按崗位工資標準的50%計發工資。
4、凡請病假者扣發獎金50元/天,累計10個工作日以上的扣發當月全部獎金。
(三)事假期間一律不計發工資和獎金,累計10個工作日以上的扣發當月全部獎金。
(四)病事假可一律先用年休假抵扣,后用加班抵扣。用年休假、加班抵扣的,工資、獎金不予扣除。但用加班抵扣病事假的,只能用當月加班的實際天數抵扣當月病事假的相應天數。
(五)工作人員因婚、喪請假,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必須報主任批準。婚、喪假期間的工資不予扣除,但扣發獎金50元/天。
(六)工作人員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哺乳假的,在規定的產假期間(三個月)停發獎金,按崗位工資標準計發工資。在批準的哺乳假期間(不超過六個月)停發獎金,按崗位工資標準的70%計發工資。
(七)工作人員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的,必須報主任批準。在批準的假期間,按崗位工資標準計發工資,超過規定假期的,按事假規定處理。
三、曠工處罰規定
(一)工作人員無故曠工l天,扣除當月應發獎金的50%;無故曠工2天,扣除當月應發全部獎金。工資按事假規定扣除。
(二)工作人員月累計曠工3天或3天以上,給予待崗三個月,待崗期間發給基本生活費,直至經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批準予以解聘。
(三)工作人員年累計曠工超過l5天,經主任辦公會議批準,予以解聘。
(四)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自行脫崗,年累計超過30天的,經主任辦公會議批準予以解聘。
(五)工作人員未經批準自行脫崗15天以上的,以自動離崗論處。
四、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由單位指派參加培訓、進修的,其工資視同在崗。但受培訓者在培訓后須在本處工作滿三年以上,否則不享受此待遇。因本人要求參加各類培訓、進修的,必須報主任批準,才可離崗培訓、進修,其培訓、進修期間一律視作事假處理。否則,以曠工論處。
五、本考勤制度適用于本公證處全體工作人員。
六、本考勤制度由主任辦公會議負責解釋。
文章篇2: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并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并經過批準,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曠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并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五、請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才可放假。各部門應于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并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準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鐘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并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員工必須愛護并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篇3: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