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車跟車工作操作規程(二)
1.開車前要嚴格檢查每輛人車聯接裝置是否牢固可靠,各人車固定螺絲是否松動。
2.檢查每節人車內有無爆ZHA物品及腐蝕物品,乘車人員是否按規定人數乘座。
3.經檢查確認無誤,方可向機車司機發出開車信號。
4.人車在運行中,跟車員應關注人車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現象立即發出停車信號。
5.人車開到地面車場后跟車員要配合司機把每輛人車的清潔衛生打掃干凈,并檢查每輛人車的固定螺絲是否松動,發現有危及安全的問題要立即通知人車維修工進行檢修。
6.凡不合要求的人車應匯至空車道,不完好的人車不準使用。
7.跟車員嚴禁用口語指揮司機,必須用口哨指揮人車運行。
8.跟車員在聯車時,應向司機發出慢行信號,使其在聯車時不發生碰擊,聯接時動作要快,頭部嚴禁伸入兩車之間。
9.人車跟車員應站在尾車末端的碰頭上跟車,嚴禁站在兩車之間,紅尾燈應掛在尾車上。
10.制止乘車人員攜帶的工具伸出車外,不準列車后面掛其它車輛。嚴禁車內超座人員。
篇2:幼兒園跟車員崗位職責
> 幼兒園跟車員崗位職責2一、每天按時等車,與司機共同配合做好接送幼兒的工作,記錄家長交代的事情,藥品等。回園教給各班老師,有事情及時向園長匯報。
二、要主動向家長問好,主動接(抱)幼兒上(下)車。有特殊情況(如下雨等)應將幼兒護送到家。遇到家長無來接應稍等或打電話聯系,謹防幼兒跟錯家長,警惕陌生人接走幼兒。
三、時刻注意安全,謹防幼兒將頭、手伸出車窗外,開車前檢查和關好車門。司機開快車要及時提醒或制止,司機態度不好造成不良影響應及時匯報。
四、接幼兒入園后應送到各班并登記人數,下午送回家之前要點好人數,各班老師帶幼兒等車時將坐車幼兒或請假幼兒告訴跟車人員)防止漏送或錯送,每天記錄好幼兒情況。
五、如果有事請假,應提前打電話給園長或跟其他人換班并及時通知司機,一般情況下不得請假。
篇3:電機車跟車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機車跟車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電機車行車管理規定,遵章作業。
三、嚴格按照規定乘坐電機車,乘坐的位置不準擋住司機視線,嚴禁將頭或肢體露出車外。巷道高度不夠、車燈亮度不夠或在規定不可乘坐的區域內都不得坐乘電機車。
五、摘掛鉤時必須待車停穩后進行,使用摘掛鉤專用工具,嚴禁將頭或身軀伸入兩車之間。
六、推車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一人推車,一次推一車,推車時注視前方,嚴禁放飛車。
七、每列車連掛車的數量不得超過規定。連車時,要認真檢查,嚴禁連掛連接裝置不完好或裝載不符合規定的車輛。
八、行車中要集中精力,加強了望,發現危險情況,立即發出停車信號。
九、運送人員時負責維持秩序,清點人數,制止違章乘車。
十、必須用哨聲或燈光信號指揮電機車司機開車。
十一、認真參加安全學習,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守紀,無“三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