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方案
一、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
裝飾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標準之外,在進行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工程移交手續時,還應以下列文件為依據:
1.建設單位同施工單位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設計文件(包括:裝飾工程施工圖紙、設計文件、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洽商記錄、各種設備說明書、技術核定單、設計施工要求等);
3.國家現行的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
4.相關的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
5.甲、乙雙方特別約定的裝修施工守則或質量手冊;
6.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表;
7.有關施工記錄和構件、材料合格證明文件;
8.引進技術或進口成套設備的項目還應按照簽訂的合同和國外提供的設計文件等資料進行驗收;
9.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規定;
10.凡屬施工新技術,還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書和提供的設計文件進行驗收。
二、竣工驗收交接程序
1.竣工自檢(亦稱竣工預驗)
1.1承包方首先自行組織預驗收.一方面檢查工程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補救:另一方面檢查竣工圖及技術資料是否齊全,并匯總、整理有關技術貸料。
1.2自驗的標準應與正式驗收一樣,主要依據是:國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竣工標準,工程完成情況是否符合施工圖紙和沒計的使用要求;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工程是否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和標準等。
1.3參加自驗的人員,應由項目經理組織生產.技術、質量、合同、預算以及有關的施工工長(或施工員、工號負責人)等共同參加。
1.4自驗的方式,應分層分段、分房間地由上述人員按照自己主管的內容根據施工田和工藝流程逐項進行檢查,找出漏項和需修補工程,及時處理和返修.在檢查中要做好記錄,并指定專人負責,定期修理完畢,如發現較重大的工程質量問題,無論是設計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驗會議上研究并提出處理方案。
1.5復驗。在基層施工單位自我檢查的基礎上,并對查出的問題全部修補完畢以后,通過復驗,解決全部遺留問題,為正式驗收做好充分的準備。
2.正式驗收:
2.1發出《竣工驗收通知書》,施工單位應于正式竣工驗收之日的前10d,向建設單位發送《竣工駐收通知書》。
2.2裝飾工程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遞交竣工資料。
2.3建設單位組織裝飾工程施工單位和沒計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2.3.1集中會議,介紹工程概況及裝飾施工的有關情況;
2.3.2分組分專業進行檢查;
2.3.3再集中分組匯報檢查情況;
2.3.4提出驗收意見,評定質量等級,明確具體交接時間、交接人員。
2.4簽發《竣工驗收證明書》并辦理工程移交。在建設單位驗收完畢并確認工程符合竣工標準和合同條款規定要求以后,即應向施工單位簽發《竣工驗收證明書》.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且其它有關單位在《竣工驗收證明書》上簽字。
2.5裝飾工程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交接驗收證明書,并根據承包合同的規定辦理結算手續,除合同注明的由承包方承擔的保修了作外,雙方的經濟、法律責任即可解除。
2.6在交工過程中發現需返修或補做的項目,可在文工驗收證明書或其附件上注明修竣期限。
2.7進行工程質量評定。
2.8辦理裝飾工程檔案資料移交。
2.9辦理裝飾工程移交手續。
三、工程資料收集、歸檔和移交的管理
對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活動、記載工程建設主要過程和現狀、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載體的文件收集齊全、整理立卷后歸檔。
一)竣工工程驗收資料的內容
1.1工程項目開工報告;
1.2工程項目竣工報告;
1.3分項、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名單;
1.4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1.5設計變更通知單;
1.6技術變更核定單;
1.7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調查和處理資料;
1.8水準點位置、定位測量記錄;
1.9材料、設備、構件的質量合格證明資料、生產廠家的質量保證資料;
1.10試驗、檢驗報告;
1.11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及施工日志;
1.12竣工圖;
1.13質量檢驗評定資料;
1.14工程竣工驗收及資料。
二)工程竣工圖的繪制
竣工圖是本裝飾工程今后進行交工驗收、維護管理的主要依據,它必須與竣工工程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保證繪制質量、規格統一、字跡清晰,符合技術檔案的各種要求;經主要技術負責人審核、簽認。
同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2.1當施工過程中未發生設計變更、完全按圖施工的建筑工程,可在原施工圖紙(新曬的圖紙)上注明"施工圖"標志,即可作為竣工圖使用。
2.2當施工中雖然有一般性的設計變更,但沒有較大的結構性的或重要管線等方面的設計變更,而且可以在原施工圖紙上修改或補充,也可以不再重新繪制竣工圖,而是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紙(新圖紙)上,清楚地注明修改后的實際情況,并附以設計變更通知書、設計變更記錄及施工說明,然后,注明"竣工圖"標志,即可作為竣工圖。
2.3若本工程的結構形式、標高、施工工藝、平面布置等有重大變更,原施工圖不再適于應用,此時應按照變更后的實際工程情況重新繪制新圖紙,注明"竣工圖"標志。
三)工程檔案資料的內容
工程檔案資料是工程的永久性技術文件,其內容包括:
1.開工文件。
3.消防報建審批書。
4.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登記表。
5.開工證。
6.安全生產許可證。
7.消防許可證。
8.設計文件(施工圖及設計變更)、施工計劃圖、進度表、施工日志、
9.施工記錄、會議紀要、分項作業指導書、工程安全資料等。
10.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廠質量證明和質量試檢驗報告;鋼結構用鋼材及配件,焊條、焊劑及焊藥,防水材料,施工試驗記錄;鋼筋焊接,
鋼結構焊接施工記錄;結構吊裝記錄;現場預應力張拉施工記錄、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記錄,防水工程試水試驗及其他檢查記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施工測溫記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施工記錄;預檢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11.電氣安裝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包括:電氣設備、材料合格證與產品檢驗;預檢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測試記錄;電氣設備安裝和調整試驗試運轉記錄。
12.施工組織設計與技術交底。
13.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包括:所有分項工程應有質量評定表,完工后應按分部工程進行匯總;所有分部工程完成后,應進行分部匯總和評定,其中地基基礎、主體分部工程質量需要企業質量、技術部簽證;單位工程質量綜合評定表。
14.竣工驗收資料。包括:本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三方簽認的竣工驗收單;質量監督部門的質量核定書;設計變更洽商記錄。設計變更應及時辦理,內容力求明確具體;洽商記錄;竣工圖。
四)工程檔案資料的質量要求
1.歸檔的工程文件應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內容及其深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3.工程文件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與工程實際相符合。
4.工程文件應采用耐久性強的書寫材料,如碳黑墨水、藍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書寫材料,如紅色墨水、純藍墨水、圓珠筆、復寫紙、鉛筆等。
5.工程文件應字跡清楚,圖樣清晰,圖表整潔,簽字蓋章手續完備。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規格宜為A4幅面(297mm*210mm)。圖紙宜采用國家標準圖幅。
7.工程文件的紙張應采用能夠長期保存的、耐久性強的紙張。圖紙一般采用藍曬圖。竣工圖應是新藍圖。計算機出圖必須清晰,不得使用計算機出圖的復印件。
8.所有竣工圖均應加蓋竣工圖章。
9.利用施工圖改繪竣工圖,必須標明變更修改依據;凡施工圖結構、工藝、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變,或變更部分超過圖面1/3的,應當重新繪制竣工圖。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圖紙應按《技術制圖復制圖的折疊方法》(GB/10609.3-88)統一折疊成A4幅面(297mm*210mm),圖紙欄露在外面。
五)工程檔案資料歸檔管理的承諾
1.我公司的工程檔案資料保證按國家檔案局和國家計委《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98]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并滿足招標人對檔案資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及時收集、匯總、整理工程檔案。
2.在竣工后15天內移交完竣工資料并配合總承包方組織有關驗收單位進行審查和工程總驗收,竣工資料的內容和完整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如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本工程的竣工檔案資料原件,按稅前總造價下浮1%辦理結算,業主保留對由此造成的損失索賠的權利。
2.我公司提交的竣工資料保證做到:齊全、可靠、整潔。
篇2:裝修工程竣工驗收方案
裝修工程竣工驗收方案
1本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以會簽的設計圖紙為準,凡圖紙未注明的,按國家、行業及企業標準執行。施工中完善各種質量驗收手續,認真填寫各種原始記錄和質量驗收表格。
2工程整體交工驗收應具備完整竣工圖(包括設計變更通知書、工程洽商記錄、修改圖等)和原始記錄資料加蓋"竣工圖章"后交工程管理辦公室(一式五套,由甲乙雙方分別包管)。
3原始記錄資料共有11張表格:
(1)開工報告、技術交底記錄;
(2)工程質量自檢、互檢記錄;
(3)隱蔽工程檢查記錄;
(4)分部分項(工序間)工程檢驗評定表;
(5)進場半成品質量檢查記錄表;
(6)竣工驗收記錄;
(7)設計變更單;
(8)工程洽商記錄;
(9)資金使用計劃;
(10)施工日記;
(11)工程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