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樣品的收發、保管與處理制度
1 在技術負責人的指導下負責樣品的接收、傳遞與回退。
2 取樣人員或外來委托人員將樣品送至試驗室時均應填寫試驗委托單,樣品管理員在接收樣品時,應查看樣品狀態,如樣品的外觀、包裝、規格、型號等級等,并清點樣品,認真檢查樣品及其附件資料的完整性,檢查樣品的性質和狀態是否適宜于所檢項目。
3 樣品管理員在接收和確認樣品后,按規定編號并作好標識,標明試樣編號、取樣地點、取樣時間。登記后放入樣品室或及時交與相關試驗檢測組進行檢測。
4 建立樣品臺帳及標識,按照樣品的檢驗要求對樣品進行管理,水泥樣品應儲存于帶有橡膠密封圈的專用鐵桶內;破壞性檢測項目一般不保留試驗后樣品,若檢驗方法有規定或委托方有要求時例外;非破壞性檢測項目留存樣品在該項目檢測報告放出7天后,若委托方沒有異議當廢物處理;水泥、外摻料等試樣經過試驗檢驗后均需留樣保存,保存期一般不少于一個月,水泥保存期不少于60天。
5 搬運試樣時應輕拿輕放,防止破壞或損壞試樣的幾何形狀,以免影響試驗結果。
6 已檢驗過的樣品,檢測人員應在樣品標識卡或其包裝袋上寫上“已檢”字樣和檢測時間。對其他樣品分別標上“未檢”或“待檢”。
7 樣品丟失或混淆不清應按質量事故處理,并追查原因。
8 對樣品的保密負責。樣品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楚,做到帳物一致。
9 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以防樣品的損壞。
10 有權制止偏離《樣品管理程序》的行為,并責成當事人予以糾正。
篇2:試驗樣品收發保管處理制度
試驗樣品的收發、保管與處理制度
1 在技術負責人的指導下負責樣品的接收、傳遞與回退。
2 取樣人員或外來委托人員將樣品送至試驗室時均應填寫試驗委托單,樣品管理員在接收樣品時,應查看樣品狀態,如樣品的外觀、包裝、規格、型號等級等,并清點樣品,認真檢查樣品及其附件資料的完整性,檢查樣品的性質和狀態是否適宜于所檢項目。
3 樣品管理員在接收和確認樣品后,按規定編號并作好標識,標明試樣編號、取樣地點、取樣時間。登記后放入樣品室或及時交與相關試驗檢測組進行檢測。
4 建立樣品臺帳及標識,按照樣品的檢驗要求對樣品進行管理,水泥樣品應儲存于帶有橡膠密封圈的專用鐵桶內;破壞性檢測項目一般不保留試驗后樣品,若檢驗方法有規定或委托方有要求時例外;非破壞性檢測項目留存樣品在該項目檢測報告放出7天后,若委托方沒有異議當廢物處理;水泥、外摻料等試樣經過試驗檢驗后均需留樣保存,保存期一般不少于一個月,水泥保存期不少于60天。
5 搬運試樣時應輕拿輕放,防止破壞或損壞試樣的幾何形狀,以免影響試驗結果。
6 已檢驗過的樣品,檢測人員應在樣品標識卡或其包裝袋上寫上“已檢”字樣和檢測時間。對其他樣品分別標上“未檢”或“待檢”。
7 樣品丟失或混淆不清應按質量事故處理,并追查原因。
8 對樣品的保密負責。樣品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楚,做到帳物一致。
9 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以防樣品的損壞。
10 有權制止偏離《樣品管理程序》的行為,并責成當事人予以糾正。
篇3:電子公司限度樣品管理辦法
電子有限公司限度樣品管理辦法
1.目的:
1.1為使本公司限度樣品能有效管理及正常使用,特訂定本辦法。
2.范圍:
2.1凡制程上品質查證所需之成品實物等均屬之。
3.權責:
3.1限度樣品管制程序一覽表:各單位主管。
3.2限度樣品之提供與管理:品管課、使用單位。
3.3限度樣品之確認:品管課、單位主管。
3.4限度樣品之保管:使用單位。
3.5限度樣品之定期檢驗:品管課。
3.5.1檢驗周期:一年一次。
3.6限度樣品之清潔:使用單位。
3.6.1清潔周期:半年一次。
4.定義:
4.1限度樣品:制程上因產品外觀品質,無法以書面訂定規格或容許與既定之標準有某些程度公差之樣品實物稱之為限度樣品。
5.作業內容:
5.1限度樣品之簽認及制作:
5.1.1限度樣品的制作于新產品開發試作完畢移交現場量產前,由品管課提供樣品,與技術部門必要時會同客戶之品質擔當人員,針對品質上各項不明確點會同簽認。若因客戶要求,需在限度樣品制作、簽認完成前先行量產,得經客戶同意后,先行量產后再制作、簽認限度樣品。
5.1.2設計變更時,同5.1.1辦理。
5.1.3當客戶的品質標準有異議,需重新簽認樣品時,同5.1.1辦理。
5.1.4所有樣品均需在標示卡上填妥品名、日期、材質、模號、工別及限度類別。
5.1.5限度樣品為局部者可分割后集中于固定看板上并填寫“限度樣品標示卡”附于看板上。
5.2限度樣品之使用:
5.2.1對于制程上各工程之半成品、成品、原、物料在品質檢驗上有爭議,而無法以既定的標準完成檢驗,得由品管課提出限度樣品,會同工程實施確認,以達到產能符合品質要求。
5.2.2客戶對品質有疑問時,同5.2.1辦理。
5.3限度樣品之管理:
5.3.1限度樣品簽認后,由各單位統籌管理,限度樣品之成品,須每六個月定期清潔一次。
5.3.2對于須鑒定產品色澤或材質之限度樣品,應妥善保存,避免損毀或褪色造成標準不同。
5.3.3各單位將承認后的限度樣本登錄于“限度樣品一覽表”。
5.3.4如需取用樣品,均需登記記錄于樣品借用單上,以便日后追蹤管理。
5.4限度樣品之保存:
5.4.1限度樣品之保存期限至產品結束日起,即可由各單位自行報廢。
5.4.2若于產品生產中有設計變更,須重新簽認限度樣品;舊有之限度樣品,若無特殊情況,則由各單位自行報廢之。
6.附件:
6.1限度樣品標示卡
6.2限度樣品一覽表
6.3樣品借用表
標識卡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有限公司
**路2號
TEL:0**
核準審核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