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降水護坡的接口施工方法
1、施工概況
本工程土方、護坡在進場施工前已接近收尾階段。后續施工前需要對已施工的分項工程、現有施工現場進行施工前的交接。同時為保證主體結構施工的塔吊能夠準確及時安裝,需要土方、降水護坡施工方配合。
2、施工交接
2.1 施工資料的交接
施工資料是施工全過程的記錄,它是施工實現可追溯性最原始資料的積累。在總包進行施工前,總包方要對接手前的資料進行復核,并對最終的資料負責。就本工程來說進場施工前需要進行的資料交接主要有:
a)土方施工:土方開挖方案、技術交底
b)降水、護坡:降水、護坡方案、技術交底、土釘墻支護的隱檢、鋼筋的復試報告、水泥復試報告、砂、石試驗報告、降水記錄、邊坡位移觀測記錄等原始資料
c)定位放線:測繪院的測量成果報告、水準點、坐標點的位置及復核交接記錄
2.2 現場的交接
為保證進入施工現場后總包方能夠正常施工,需要對現有的施工現場的水、電供應及現場的安全保障設施進行檢查及復核。使后續的施工能在保證工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正常進行。需要檢查及復核的項目如下:
a)檢查及復核業主提供的現場施工用電量是否能夠保證結構及裝修施工的正常用電。如果不能保證,及時提請業主提供足夠的施工用電。
b)檢查現場施工用電是否存在亂接亂拉現象,發現此類問題及時同土方、降水施工方協商,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
c)檢查及復核業主提供的現場施工配水點的供水量是否能夠保證結構及裝修施工的正常用水。如果不能保證,及時提請業主提供足夠的施工用水。
d)檢查現場的水管路是否暢通、有無亂接現象、現場的排污管徑及設施是否齊全。
e)檢查現場的基坑防護是否連接、安裝牢固,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提出,并要求其改正。
f)檢查已有的邊坡支護是否安全,一旦發現邊坡出現較大裂縫及滲水現象,及時要求土方、降水護坡施工方進行邊坡加固及排水處理。
g)檢查現場的排水,保證施工現場的污水不滲流入基坑內,保證邊坡及施工的安全。
3、施工準備的重點及配合
3.1 水準點的復核與交接
水準點及坐標點是施工測量的原始依據。為保證主體結構及裝修施工能夠正常進行,總包方在進入施工現場后需要對現場已有的點位及樁位進行復核與交接。重點檢查以下幾方面:
a)檢查水準點是否遭到破壞,如果被破壞及時進行復核,并重新設置。
b)復核根據測量成果表提供的坐標點引測出的樓座定位角點是否在基坑中,并保證基坑內的肥槽有足夠的施工作業空間。
3.2 邊坡監護及水位觀測
邊坡施工隨土方開挖進行施工,在施工中為保證邊坡的安全,每天對邊坡進行觀測,觀測的數據指導后續施工是非常重要的,它關系到施工的安全問題,因此在施工進場前,需要將前期觀測的資料進行交接。
a)邊坡位移觀測點的交接:在總包方進行觀測之前,需要將已有邊坡位移觀測點進行交接及復核。
b)對前期的觀測數據進行整理,發現波動比較大的位移點進行重點觀測(加點觀測)
c)降水水位點的交接:總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后,降水施工方需要將前期降水的原始資料交給總包方,總包方根據現有資料進行整理,當其降水水位未達到基礎施工的條件的時,由降水施工方加大降水力度。
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
d)總包方在交接完畢后每天對水位、邊坡的波動情況進行監測,為后續的施工提供可靠的安全及施工依據。
3.3 施工馬道的預留
后期施工必須在塔吊安裝后進行,因此在施工正常進行前需要將塔吊安裝就位,所以土方施工方需要配合總包方,留設出施工馬道,在塔吊安裝就位后再進行馬道收坡。具體要求見下:
a)馬道坡度小于17 度,保證機械能夠正常進出基坑。
b)在塔吊安裝、測試完畢后挖掘機邊退邊收坡,剩余的土由總包方的塔吊配合土方施工方將剩余土清除。
c)邊坡支護依據土方施工的進度配合施工,保證土方施工后的邊坡穩定。
e)馬道留設的具體位置同土方施工方進行協商。
篇2:降水護坡工程施工方法
降水 護坡工程施工方法
一、止水、降水工程
根據勘測報告,本工程現場地下水位在現有地面1.0米左右,基坑的開挖和基礎的施工采取降水或止水措施,由于本工程北面五層民房距地下室外墻只有3米,東面、南面、西面地下室外墻都緊靠市政道路邊,采取井點降水,可能引起周邊構筑物的下沉開裂和傾斜,只能采用深層水泥攪拌樁止水幕幃,攪拌樁深10m、樁徑?500。
二、護坡工程
根據場地周圍情況,考慮現場情況,在建筑物東、南、西三側采用土釘墻支護,肥槽按45cm考慮。主樓北側采用抗滑護坡樁支護。
護坡樁樁徑為?1000mm,樁長約17m,樁距2m,連梁頂標高-1.20m(連梁尺寸600×400mm),設一道預應力錨桿,位于-4.00m處,兩樁一錨,傾斜角15°。連梁以上砌240mm磚墻(75°傾角),每隔3m設370mm磚垛,內回填土密實,磚墻上返300mm。
土釘墻采用垂直邊坡,土釘直徑100mm,傾角10°,面層12-15cm厚C20砼,配筋ф20、ф22,φ8@200×200(面層),注漿水灰比為0.5,壓力0.3-0.5Mpa。
地下室降水可能引起地面沉降和支護位移,特在變形影響范圍之外設觀測基準點,在護坡樁連梁上每側設三點,按"一穩定,三固定"原則定期進行觀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觀測至地下室結構施工完畢。
三、具體詳見《基坑降水支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