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監理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制度
1 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圖紙差錯或與實際情況不符,或施工條件、材料的規格品種、質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設計要求以及對工程的合理化建議等原因,需要進行施工圖修改時,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
2 提出設計變更,應由施工單位或提出人填寫技術核定單,提交監理單位,技術核定單應作到計算正確、書寫清楚、繪圖清晰,變更內容應寫明圖號、軸線位置、原設計內容、變更后的內容和要求等;
3 監理單位接到技術核定單后,應盡快與業主技術負責人取得聯系,以確定是否需要進行設計變更,如需變更時,由業主(或業主委托監理單位)送原設計單位(或其工地代表)審查,并提出相應的變更圖紙和說明;
4 監理單位接到變更通知后,應及時審核其技術和經濟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減對造價和工期的影響,經與業主充分協商后,連同設計變更一起向施工單位發出費用、工期增減通知,施工單位應據此施工和結算;
5 由合理化建議引起的設計變更所節約的投資或縮短工期增加的效益,業主應按有關合同規定給予獎勵;
6 重大變更必須經監理單位(或業主)組織專家論證,并經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三方同意,由設計單位負責修改,如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批準初步設計單位批準,以取得追加投資;
7 所有設計變更資料,包括設計變更通知書、修改后的圖紙等,均需有文字記錄,納入工程檔案,作為交工資料的一部分;
8 如確有必要,經充分協商,設計單位可委托監理單位在一定范圍內進行設計變更,但必須有正式委托手續,加蓋公章并給予一定相應的報酬,否則,監理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辦理變更手續;
9 材料代用必須書面報請監理單位同意,以大代小,以優代劣主要考慮對費用的影響,如果以小代大、以劣代優則需經強度、剛度及穩定性計算,并附計算書方可批準;
10 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擅自改變設計時,有權通知停工。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單位承擔。
篇2:項目工程技術核定制度(5)
項目工程技術核定制度(五)
1、凡在圖紙會審時遺留或遺漏的問題以及新出現的問題,屬于設計產生的,由設計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的形式通知有關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業主)、監理單位);屬建設單位原因產生的,由建設單位通知設計單位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并通知有關單位。
2、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條件、材料規格、品種和質量不能滿足設計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議等原因,需要進行施工圖修改時,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
3、技術核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填寫,并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重大問題須報公司總工審核,核定單應正確、填寫清楚、繪圖清晰,變更內容要寫明變更部位、圖別、圖號、軸線位置、原設計和變更后的內容和要求等。
4、技術核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送設計單位、建設單位辦理簽證,經認可后方生效。
5、經過簽證認可后的技術核定單交項目資料員登記發放施工班組、預算員、質檢員;技術、經營預算、質檢等部門。
篇3:工程項目現場技術核定單工作流程規定
工程項目現場技術核定單工作流程規定
1、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紙技術要求的變更均應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
2、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程序:由承包商提出現場技術核定單內容,并事前經設計同意,經監理工程師、業主相關專業工程師、項目主管、共同現場核定確認;
3、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嚴格遵循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和經業主批準的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必須嚴格遵循國家建設工程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4、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的時效性: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在事發前現場核定;
5、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的規定:相關專業工程師、項目主管、必須現場共同核定認可,并按制度要求報批,單一認可、事后補辦及未經批準均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6、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報工程管理部、造價合約部審查,工程總監審定;
7、對技術核定單現場專業工程師、項目主管負有抽檢責任,如發現承包商實際施工技術與現場技術核定單要求不符應及時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處理,要求監理工程師監督施工單位進行限期更換,并對相關情況作書面記載直至作出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