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
1.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2.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4.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5.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后,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6.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本標準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后,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7.當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協調處理。
8.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篇2: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申請報告范本(3)
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申請報告范本(三)
(建設單位):
由我公司承擔施工的**單位(子單位)工程,現已按該工程的設計及施工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完成(甩項分部分項工程及其原因見后)。經監理單位核查該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驗收合格,質量控制資料及有關安全功能的檢測資料完整,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及觀感質量驗收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要求。為此特請你單位在年月日前組織竣工驗收。該工程的全部竣工技術檔案資料已按有關規定要求整理成冊,隨報告送來備查。
甩項的分部分項工程及其原因:
項目經理簽字: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字: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施工單位(章)
年月日
本申請報告一式四份,建設、監理、施工、監督站各一份,其余復印。
篇3:工程質量驗收規定(3)
工程質量的驗收規定(三)
為了保證擴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質量符合國家規范及使用需要,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工程驗收規定:
1、驗收組由施工隊、分公司、工程部共同組成。驗收合格后,由三方簽字蓋章方有效。(若由發展商投資建設,發展商也應派代表參加驗收。)
2、核對實物工程量與設計圖紙相比較,應能達到實際使用需要。
3、對工程量進行實測實量。
4、分部、分項、分專業按國家規范進行質量檢查對照驗收。
5、按實際需要及有關規范交接竣工圖及使用說明書。
6、對驗收中發現的質量缺陷按議定時限整改后進行復驗。
7、驗收合格后才能結清工程款。
8、對保修滿一年,應由使用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重新檢驗,填寫《解
除缺陷責任書》,(經分公司、工程部、使用單位、施工單位)確認后方結清全部工程尾款。
附:
1、工程竣工驗收證書
2、工程結算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