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試驗檢測中心樣品采集制度
(1)樣品的采集有二種途徑,一是由駐地監理負責采樣,二是由中心試驗室根據需要直接到工地現場采樣;
(2)駐地監理人員應及時了解工地材料進場情況,對進場材料審批單(見本文附表二)應予以確認,根據進場的數量對照抽檢頻率抽取相應的樣品。取樣時一般應通知承包人一起到場。
(3)中心試驗室到現場采集樣品,應派熟識業務的技術人員負責,并配助手1~2名,一般情況下應通知駐地監理和工地試驗室;
(4)取樣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相應的試驗規程進行樣品采集,實事求是,以能反映構件或材料的真實情況,采用隨機抽樣和最不利狀態抽樣相結合;
(5)樣品采集的范圍包括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6)抽檢人員必須秉公辦事,客觀公正,不得徇私舞弊,抽檢的樣品必須及時貼上相對應的標簽,內容應真實、準確,至少包含樣品名稱、規格、取樣地點、時間和取樣人簽名等信息。
(7)各種樣品的采集依據、頻率及數量應符合相關規定。
篇2:工程樣品檢驗復驗和判定制度
工程樣品檢驗、復驗和判定制度
⑴樣品檢驗、復驗及判定必須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和試驗方法的規定,以保證檢驗判定的可比性、正確性和科學性。
⑵檢測組在接到任務單后,應迅速做好各項準備,對有關的儀器設備要進行調試,確保完好狀態。
⑶讀數記錄應按規定的格式填寫,目測數據應由兩人相互校對共同負責,計算機采集數據應存入磁盤。
⑷檢測工作不應受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的影響,測試工作程序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執行。
⑸產品質量檢驗結果的判定,由檢測人員提出,檢測組長初審,室主任審定簽字后,交內業組蓋章方可發送。
⑹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復驗:
①由于人為因素造成操作者錯誤或讀數錯誤而導致檢測數據不準;
②檢測中設備儀器出現失靈或試驗環境發生變化;
③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使測試中斷,失準或無法正常進行;
④由于操作或設備儀器的原因導致樣品不符合規定要求,從而無法進行測試和判定;
⑤受檢單位提出異議,并符合《被檢單位對檢驗報告提出異議的處理制度》中復測條件。
⑺如進行復驗,對產品質量的判定原則上以復驗數據為準,復驗前數據全部無效。
⑻重要試驗中,有臨界線附近的數據時,也可考慮復驗。
篇3:中局建設公司樣品管理制度
中局建設公司樣品管理制度
1、樣品入庫時,應由有關專業人員對樣品的完好性以及封樣標記的完整性進行檢查并清點數量,核實無誤后,登記入庫,入庫登記本應有樣品保管人員的簽字。
2、樣品應列架分類管理,堆放應整齊合理,標記要明確,易于區分。
3、樣品室的環境條件應符合儲存要求,不得使樣品失效變質。
4、樣品領取時應辦理樣品領取手續,樣品的檢后處理都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經辦人及主管人員應簽名。
5、做好樣品保管室的防火、防盜工作,樣品丟失應按責任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