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運出口貨運業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一、雙方職責
1.作為甲方的貨運代理,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海運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關信息。
2.甲方應根據出口貨運委托書的要求,填制內容正確、完善、真實的委托書并加蓋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裝船舶或船公司則應在委托書上注明。
3.乙方應對甲方的出口貨運資料進行認真的審核,根據甲方要求的裝箱,效期及備貨情況進行配船,并及時將配船艙回單交甲方以便安排有關事宜。
4.甲方負責按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資料及相應的配合(資料:收貨人全稱、地址、電話、貨物名稱、型號、數量、毛重、凈重、立方數、目的港、單價、總價、海關編碼、核銷單、報關委托書等,以便我司做單證用)甲方須提前7天提供給乙方,如提供資料等遲延原因而導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資料,須出具書面更改單,在船開航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如因變更資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______海運費:______
______至工廠內陸運價為:____________。
二、費用與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結算當月海運費及有關費用。
(1)付款放單
(2)備用金
(3)轉帳
(4)匯票
2.甲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海運費及有關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責任,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貨物、提單和有關單據,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船開航后第二天,直接將電放提單傳真給貴司。并在____________天內,在甲方結清貨款的前提下,將核銷單退給乙方。
三、其它條款
1.出口貨運委托書是協議的組成部分,是本協議分期執行協議標的的要約與承諾。
2.協議的海運費及國內段有關費用,如遇國家頒布價格和船公司運價調整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作好相應調整。
3.本協議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4.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到期雙方如無異議,協議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或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
篇2: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道路運輸及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安全事故,保護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他人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道路運輸事故、安全生產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三條 事故分類: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重傷事故(指有重傷但無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個人的事故),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包括10人)
第三章 報告程序及注意事項
第四條 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及安全生產事故后,現場有關人員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組織搶救,并同時報告公司,公司應根據事故等級、緊急程度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公司安委會報告。
第五條 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及安全生產事故輕傷、重傷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給工貿公司安委會。重大和特大傷亡事故要一小時以內以電話形式報工貿公司安委會,隨后立即以書面形式補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六條 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財產損失金額、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人及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第四章 事故調查
第七條 在事故發生后應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小組應將調查情況和處理建議以書面形式向單位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第八條 接受群眾監督的管理體系,任何人都要維護安全生產,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義務,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九條 對于發生的道路交通運輸及安全生產事故,要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和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為教育肇事者本人和廣大駕駛員,沒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過;沒有認真寫出書面檢查及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過;沒有在安全會上深刻檢查使廣大駕駛員從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訓不放過。
第十條 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進行應急搶救、維護事故現場,積極協助有關部門了解事故發生的經過,重大事故還要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并會同有關單位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 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部門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建議,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二條 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第十四條 每起事故處理結束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安全質監部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及工貿公司相關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篇3:機電設備運輸裝卸方案
機電設備運輸及裝卸方案
一、設備運抵現場后,安裝位置在地下一、二、三層的大型設備如鍋爐、冷水機組、柴油發電機等可采用汽車吊由設備預留洞口直接吊至地下二、三層,再用卷揚機牽引拖排的方法運至基礎附近;小型設備如泵等可用液壓叉車直接運至地下室內;安裝位置在二層以上的設備可用土建塔吊吊裝到各層。
二、設備進場裝卸、運輸及吊裝時,要注意包裝箱上的標記,不得翻轉倒置、傾斜、不得野蠻裝卸;要按包裝箱上的標志綁扎牢固,捆綁設備時承力點要高于重心,不得將鋼絲繩、索具直接綁在設備的非承力外殼或加工面上,并有必要的保護措施,鋼絲繩與設備接觸處要用軟木條或用膠皮墊保護,避免劃傷設備;捆綁位置要根據設備及內部結構選定支墊位置,一般選在底座、加強圈或有內支撐的位置,并盡量擴大支墊面積,消除應力集中,以防局部變形;并嚴禁碰撞與敲擊設備,以保證設備運輸裝卸安全。
三、因吊裝及運輸需要需拆卸設備的部件時,按設備部件裝配的相反順序來拆卸,并及時在其非工作面上作上標記,避免以后裝配時發生錯誤。
四、由于受到層高及高度的限制,吊送相應各層設備無法吊送到位時,要搭設專用平臺,先將設備吊送至平臺上,再用拖排運至室內,見下圖。吊送和拖運時要注意設備的方向和方位,避免不必要的掉頭和翻身,以便于吊裝和組裝作業。
設備拖運外伸平臺示意圖
五、本工程擬在十三層、二十四層搭設一座外伸長度為5米,寬度為2.5米,采用3根鋼絲繩斜拉的懸臂式平臺,平臺的型式如下圖所示。
平臺立面圖
平臺平面圖
六、設備滾運
設備在樓層上運輸采用滾桿、拖排進行滾運。拖排驅動采用1噸卷揚機,如下圖所示。對于重量在2噸以下設備,滾運時采用撬棍撬動。拖排下方滾桿的高度,根據設備基礎的高度確定。
設備滾運
七、設備就位
設備就位前事先用枕木及鋼板鋪設斜坡,同時在基礎上墊置枕木,以保護地腳螺栓。將拖排牽引索通過滑輪組接至卷揚機,由卷揚機將設備拖至基礎上。設備就位示意圖如下。
設備就位前找出設備本體的中心線,墊鐵的敷設應符合《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GB50231-98)中的有關規定,每組墊鐵必須墊實、壓緊、接觸良好,相鄰兩墊鐵組的距離為500~1000mm。對于直接安裝在較厚混凝土基礎上的設備,將設備的底座安裝在厚度為80mm以上的橡膠墊板或減震裝置上,安裝要求必須符合工程設計文件及隨機技術文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