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借調合同
協商,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借調_________大學人員流動中心(以下簡稱乙方)人員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調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_年。
第二條借調期內各方責任:
1.甲方:負責對被借調人員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向乙方支付丙方工資單中的各項費用_________元/月,支付借調費_________元/年,兩項費用均按年度計算,合計_________元/年。繳納時間在每年度的第_________個月繳納。
2.乙方:負責保留丙方的全民編制。為方便管理,確保丙方利益,按學校在崗人員的待遇,每月發給丙方工資單中各項費用,如遇國家調整工資或正常晉級,丙方是否調整或晉級需按甲方的考核結果,乙方再給予辦理。
3.丙方:應遵守國家法令法規,服從借調單位的管理并努力完成所交給的任務。
第三條在借調期內,若發生工傷事故,醫療費由借調單位負責;若發生法律糾紛或經濟糾紛,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若甲方不能按規定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經催討后仍未支付的,協議自動終止。協議終止后,丙方應立即回乙方單位工作,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若甲方、丙方愿意延長借調時間,甲方、丙方應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向乙方提出,由三方協商簽訂續借協議。若達不成續借協議,丙方須按時返回中心報到。
第六條借調結束后,丙方應按時回乙方處報到。其借調前待崗時間與借調后待崗時間合并計算,工資待遇按_________大學人員流動中心章程的規定辦理。若丙方無故不來報到的,根據_________大學人員流動中心章程規定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借用乙方的員工_________(丙方)。
三方就此借調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用丙方的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一)借用期間甲方可根據需要安排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并按月向丙方支付稅前工資_______元,每月_____日為發薪日。甲方為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人。
(二)借用期間甲方應承擔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_______元/月,每___季度或年向乙方支付一次,同時按________元/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三)借用期間甲方可要求丙方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可根據工作需求及丙方的表現,決定將丙方退回乙方,但應提前15日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承擔違約金。若丙方嚴重違規違紀,甲方可隨時將其退回乙方,且不屬違約行為。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對丙方進行管理、教育和違紀處理,并為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等。
(二)乙方可按約定向甲方收取社會保險費和管理費、并向丙方收取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將丙方撤回,但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承擔違約金。若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撤回丙方,不須提前通知,也不屬違約行為。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借調期間丙方繼續享有乙方員工的各項保險、福利待遇,且不向乙方提出辭職請求。
(二)借調期間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各種安排,遵守其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其商業秘密。
(三)借調期間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出辭職請求,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向乙方提出,并承擔勞動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乙方可按本協議第3條第3項約定將丙方撤回,同時為甲方推薦替補人員,或者承擔違約金。
五、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期滿前15日內甲、乙任何一方無提出終止要求,本協議自行延長一個周期。
六、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額予以賠償。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篇2:社區保安人員治安巡邏制度獎懲辦法
社區保安人員治安巡邏制度及獎懲辦法
為了加強社區保安隊伍的管理,落實街道綜治辦的有關規定,確保思兒亭轄區范圍內社會治安的安定穩定,提高社區保安人員工作積極性與主動性,保證巡邏質量,充分發揮保安隊伍維護轄區治安的作用,本社區特制定保安隊伍管理實施細則如下:
(1)嚴格按照社區制定的排班工作時間上下班。遵守上下班制度,并實行簽到點簽到制度,本社區設有三個簽到點,不得遲到早退,未經批準不得缺勤,代簽視為缺勤,無辦理手續不到崗的也視為缺勤,三次以上缺勤(包括三次)視為自動辭職。未請假且無故不上班的被查到者,第一次扣工資貳拾元,第二次扣工資叁拾元,發現第三次則開除。
(2)社區保安在進行社區巡邏時應著裝整齊,舉止端正,配備齊全;(包括袖標和帽子,晚上值班必須配備警棍)衣裝不整的或無著保安服裝的,首次進行告誡,第二次扣工資貳拾元。
(3)社區保安人員在開展巡邏時應有記錄,對轄區內部單位和各宿舍門衛進行互相監督檢查;值班人員應認真及時做好登記、記錄和匯報工作(如重大政治、安全、火災、水災情況應及時向社區主任或治保主任、民警匯報)。
(4)嚴格明確交接責任。值班期間的接案、咨詢及其它有關情況應交接清楚。
(5)保安隊員每人必須配備一部手機或小靈通,無此者不予聘用,并保持通訊暢通。
(6)禁止社區保安人員違法亂紀,敲詐勒索,損害群眾利益,如有發現將予以解聘。
(7)負責社區、次干道、區間交叉路段的治安巡邏工作,落實治安防范措施,維護轄區的治安秩序,在責任時間內因工作失職而導致案件高位運行將追究保安人員責任。
(8)禁止社區保安人員打罵犯罪嫌疑人、對嫌疑人員進行搜身,如發現打罵嫌疑人并造成不良影響后果的予以開除,并追究相應責任。
(9)社區本月內無發生入室盜竊、機動車被盜、路面雙搶等案件,社區居委會將對每位保安獎勵五十元;在責任時間內由上班的人員因工作失職而導致案件高發將追究社區保安人員責任,并扣發當月工資伍拾元。
(10)在執勤期間抓獲犯罪嫌疑人在交警方處理達到治安拘留、勞教等或提供有價值線索協助警方破獲案件的進行獎勵壹佰元。
以上規定的制度和紀律,全體保安隊員共同遵守,相互監督。
文章篇3:小區人員出入管理辦法(5)
小區人員出入管理辦法(5)
1、凡屬小區的客戶,均須憑住戶卡出入。
2、來訪人員憑身份證、回鄉證、暫住證等有效證件,經道口崗登記后方可進入小區內指定的樓層。
3、對無有效證件的來訪者,必須在道口崗同由客戶電話聯系并經客戶同意后才能由護衛員帶領進入。
4、對臨時出入小區的裝修工,憑管理處開出的出入證進入小區指定的樓座,地盤及承建商單位的裝修人員,憑地盤開出的派工單出入小區。
5、公安、武警、司法人員因執行公務出入小區,須出示證件并在道口崗登記。
6、以上規定及辦法由道口崗及值班護衛員負責執行,并做好平訪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