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體系文件
擔保抵押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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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原因及內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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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批準人
初稿僅供內部討論
20**
中華財務
版權所有
1、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確了公司為控股子公司、非控股公司(包括參股子公司和股東單位、無資產關系的外部公司三類)提供的對外擔保,包括貸款擔保、以財產對外提供抵押等的要求與操作規范,以規范公司擔保抵押管理的基本程序,以降低公司的經營風險。
2、適用范圍
2.1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對外提供擔保抵押的業務活動。
2.2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及下屬子公司。
3、相關程序及文件
3.1對外融資管理規定FM-TM-08
4、職責
4.1董事會
批準公司為非控股公司對外出具擔保的《貸款申請報告》。
4.2董事長(或委托代理人)
簽署《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
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4.3總裁辦公會
批準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對外出具擔保的《貸款申請報告》;
審批公司對外出具擔保的《貸款申請報告》;
4.4總裁
批準信用評價報告并簽字。
4.5財務總監
審批公司對外出具擔保的《貸款申請報告》;
審批信用評價報告并簽字。
4.6財務部
對提出擔保申請的公司進行償債能力分析和信用度調查,形成信用評價報告;
向公司領導層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情況;
與控股公司財務部或非控股公司財務部簽署關于提供擔保的財務管理協議。
5、管理權限
5.1首創置業統一安排對外擔保,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由首創置業審批(先通過控股子公司董事會審批),控股子公司不得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進行對外擔保。
5.2公司財務部是擔保批準的辦理機構。
5.3公司對外出具擔保,應由財務部嚴格審查被擔保單位的償債能力和信用程度,由公司總裁和財務總監雙簽批準。對非控股公司的擔保申請,必須經董事會批準。
5.4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對外出具擔保,可出具貸款金額的全額擔保;公司為參股子公司對外出具擔保,原則上出具貸款金額的擔保比例不超過公司的參股比例;原則上不對系統外的公司提供對外擔保。
5.5《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一經簽發,不得擅自修改變更。保證期間,申請人和受益人因主合同發生變更需要修改《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的,應在事先征得首創置業書面同意。
6、工作程序
6.1對外擔保辦理程序—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步驟
完成時間
涉及部門及崗位
崗位崗
步驟說明
1控股子公司財務部
需要公司總部對外提供抵押擔保的,《貸款申請報告》中貸款方式一欄應注明:申請擔保的事由、受益人、金額、期限、履約計劃以及違約的罰則等,上報公司財務經理。
控股子公司財務部經理/總經理/董事會
審核批準《貸款申請報告》。
控股子公司財務部
將經審批的《貸款申請報告》以及近兩年銀行貸款及還款記錄、目前公司對外提供擔保余額等相關資料一并上報公司總部財務部。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對提出擔保申請的公司進行償債能力分析和信用度調查,關注控股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比率、流動比率,近兩年該公司有無拖欠銀行利息和不良貸款發生,有無重大合同違約情況發生,形成信用評價報告,上報財務總監。
5財務總監/總裁辦公會
逐級審核批準,財務總監和總裁雙簽。
6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按照經批準的《貸款申請報告》,與控股子公司財務部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7董事長(或委托授權人)
在控股子公司與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后,與銀行簽署《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
8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存檔,并將合同復印件一份送交公司法律合約部備案。
6.2對外擔保辦理程序—為非控股公司提供擔保
步驟
完成時間
涉及部門及崗位
崗位崗
步驟說明
1非控股公司財務部
需要公司總部對外提供抵押擔保的,編制《貸款申請報告》中應注明:申請擔保的事由、受益人、申請人與受益人的關系、申請擔保的金額、期限、履約計劃以及違約的罰則等,提交公司總部財務部。
非控股公司財務部
同時還需將近兩年財務報表、銀行貸款及還款記錄、目前公司對外提供擔保余額、銀行存款余額等相關資料一并提交公司總部財務部。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對提出擔保申請的非控股公司進行償債能力分析和信用度調查,關注該公司的資產負債比率、流動比率,近兩年該公司有無拖欠銀行利息和不良貸款發生,有無重大合同違約情況發生,形成信用評價報告,上報財務總監。
財務總監/總裁辦公會/董事會
逐級審核批準,財務總監和總裁雙簽。
5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按照經批準的《貸款申請報告》,與非控股公司財務部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6董事長(或委托授權人)
在非控股公司與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后,與銀行簽署《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
7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存檔,并將合同復印件一份送交公司法律合約部備案。
6.3對外擔保管理程序—擔保合同的修改
注:本流程適用于擔保合同的修改,增加擔保范圍或延長擔保期間或者因變更增大保證責任的情況。對于擔保合同的修改,不增加擔保范圍或不延長擔保期間或者因變更不增大保證責任的情況,只需財務總監/總裁辦公會逐級審核批準即可,不需上報董事會審批。
步驟
完成時間
涉及部門及崗位
崗位崗
步驟說明
1控股子公司/非控股公司財務部
需要修改《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的,提交書面申請《擔保合同修改申請報告》并加蓋公章,注明要求展期的原因或修改的內容,以及原《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的開立日期、編號等。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應就此種變更進行審查,形成調查報告,連同該項擔保的原審批材料一并按規定,上報財務總監。
財務總監/總裁辦公會/董事會
逐級審核批準《擔保合同修改申請報告》,財務總監和總裁雙簽。
備注:對于擔保合同的修改,不增加擔保范圍或不延長擔保期間或者因變更不增大保證責任的情況,只需財務總監/總裁辦公會逐級審核批準即可,不需上報董事會審批。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按照經批準的申請報告,與控股/非控股公司財務部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5董事長(或委托授權人)
在控股/非控股公司與銀行辦理貸款展期或其他貸款合同變更手續后,與銀行重新簽署《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
6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存檔,并將合同復印件一份送交公司法律合約部備案。
7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對沒有經過審批的《擔保合同修改申請報告》,應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受益人。
7、單據與記錄
7.1《擔保合同修改申請報告》
8、流程圖
篇2:置業公司擔保抵押管理規定
1、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確了公司為控股子公司、非控股公司(包括參股子公司和股東單位、無資產關系的外部公司三類)提供的對外擔保,包括貸款擔保、以財產對外提供抵押等的要求與操作規范,以規范公司擔保抵押管理的基本程序,以降低公司的經營風險。
2、適用范圍
2.1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對外提供擔保抵押的業務活動。
2.2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及下屬子公司。
3、相關程序及文件
3.1對外融資管理規定FM-TM-08
4、職責
4.1董事會
"批準公司為非控股公司對外出具擔保的《貸款申請報告》。
4.2董事長(或委托代理人)
"簽署《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
"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4.3總裁辦公會
"批準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對外出具擔保的《貸款申請報告》;
"審批公司對外出具擔保的《貸款申請報告》;
4.4總裁
"批準信用評價報告并簽字。
4.5財務總監
"審批公司對外出具擔保的《貸款申請報告》;
"審批信用評價報告并簽字。
4.6財務部
"對提出擔保申請的公司進行償債能力分析和信用度調查,形成信用評價報告;
"向公司領導層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情況;
"與控股公司財務部或非控股公司財務部簽署關于提供擔保的財務管理協議。
5、管理權限
5.1首創置業統一安排對外擔保,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由首創置業審批(先通過控股子公司董事會審批),控股子公司不得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進行對外擔保。
5.2公司財務部是擔保批準的辦理機構。
5.3公司對外出具擔保,應由財務部嚴格審查被擔保單位的償債能力和信用程度,由公司總裁和財務總監雙簽批準。對非控股公司的擔保申請,必須經董事會批準。
5.4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對外出具擔保,可出具貸款金額的全額擔保;公司為參股子公司對外出具擔保,原則上出具貸款金額的擔保比例不超過公司的參股比例;原則上不對系統外的公司提供對外擔保。
5.5《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一經簽發,不得擅自修改變更。保證期間,申請人和受益人因主合同發生變更需要修改《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的,應在事先征得首創置業書面同意。
6、工作程序
6.1對外擔保辦理程序-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步驟
完成時間
涉及部門及崗位
崗位崗
步驟說明
1
控股子公司財務部
需要公司總部對外提供抵押擔保的,《貸款申請報告》中貸款方式一欄應注明:申請擔保的事由、受益人、金額、期限、履約計劃以及違約的罰則等,上報公司財務經理。
2
控股子公司財務部經理/總經理/董事會
審核批準《貸款申請報告》。
3
控股子公司財務部
將經審批的《貸款申請報告》以及近兩年銀行貸款及還款記錄、目前公司對外提供擔保余額等相關資料一并上報公司總部財務部。
4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對提出擔保申請的公司進行償債能力分析和信用度調查,關注控股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比率、流動比率,近兩年該公司有無拖欠銀行利息和不良貸款發生,有無重大合同違約情況發生,形成信用評價報告,上報財務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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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總監/總裁辦公會
逐級審核批準,財務總監和總裁雙簽。
6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按照經批準的《貸款申請報告》,與控股子公司財務部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7
董事長(或委托授權人)
在控股子公司與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后,與銀行簽署《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
8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存檔,并將合同復印件一份送交公司法律合約部備案。
6.2對外擔保辦理程序-為非控股公司提供擔保
步驟
完成時間
涉及部門及崗位
崗位崗
步驟說明
1
非控股公司財務部
需要公司總部對外提供抵押擔保的,編制《貸款申請報告》中應注明:申請擔保的事由、受益人、申請人與受益人的關系、申請擔保的金額、期限、履約計劃以及違約的罰則等,提交公司總部財務部。
2
非控股公司財務部
同時還需將近兩年財務報表、銀行貸款及還款記錄、目前公司對外提供擔保余額、銀行存款余額等相關資料一并提交公司總部財務部。
3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對提出擔保申請的非控股公司進行償債能力分析和信用度調查,關注該公司的資產負債比率、流動比率,近兩年該公司有無拖欠銀行利息和不良貸款發生,有無重大合同違約情況發生,形成信用評價報告,上報財務總監。
4
財務總監/總裁辦公會/董事會
逐級審核批準,財務總監和總裁雙簽。
5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按照經批準的《貸款申請報告》,與非控股公司財務部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6
董事長(或委托授權人)
在非控股公司與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后,與銀行簽署《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
7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存檔,并將合同復印件一份送交公司法律合約部備案。
6.3對外擔保管理程序-擔保合同的修改
步驟
完成時間
涉及部門及崗位
崗位崗
步驟說明
1
控股子公司/非控股公司財務部
需要修改《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的,提交書面申請《擔保合同修改申請報告》并加蓋公章,注明要求展期的原因或修改的內容,以及原《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的開立日期、編號等。
2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應就此種變更進行審查,形成調查報告,連同該項擔保的原審批材料一并按規定,上報財務總監。
3
財務總監/總裁辦公會/董事會
逐級審核批準《擔保合同修改申請報告》,財務總監和總裁雙簽。
備注:對于擔保合同的修改,不增加擔保范圍或不延長擔保期間或者因變更不增大保證責任的情況,只需財務總監/總裁辦公會逐級審核批準即可,不需上報董事會審批。
4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按照經批準的申請報告,與控股/非控股公司財務部簽署財務管理協議。
5
董事長(或委托授權人)
在控股/非控股公司與銀行辦理貸款展期或其他貸款合同變更手續后,與銀行重新簽署《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
6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擔保合同》或《抵押合同》存檔,并將合同復印件一份送交公司法律合約部備案。
7
財務部資金管理崗
對沒有經過審批的《擔保合同修改申請報告》,應及時書面通知申請人和受益人。
注:本流程適用于擔保合同的修改,增加擔保范圍或延長擔保期間或者因變更增大保證責任的情況。對于擔保合同的修改,不增加擔保范圍或不延長擔保期間或者因變更不增大保證責任的情況,只需財務總監/總裁辦公會逐級審核批準即可,不需上報董事會審批。
7、單據與記錄
7.1《擔保合同修改申請報告》
篇3:關于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2005年)
法釋[20**]14號
[發布日期]20**-12-14
[生效日期]20**-12-21
(20**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71次會議通過)
(法釋[20**]1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實踐,對人民法院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問題規定如下:
第一條 對于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 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第三條 上述寬限期屆滿后,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第四條 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臨時住房,其房屋品質、地段可以不同于被執行人原住房,面積參照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所規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積標準確定。
第五條 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臨時住房,應當計收租金(來自:www.dewk.cn)。租金標準由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參照當地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當地無同類房屋租金標準可以參照的,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確定。
已經產生的租金,可以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第六條 被執行人屬于低保對象且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人民法院不應強制遷出。
第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已公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