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力吉口岸申報與規劃建設工作進展情況
我旗從20**年開始申報開放烏力吉口岸,在盟行署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的大力幫助和支持下,經過阿左旗九年來堅持不懈的申報,烏力吉口岸申報開放取得重大成果,目前,海關總署已將烏力吉口岸開放工作列入口岸開放審理計劃,國內審批程序已結束。
一、烏力吉口岸歷史沿革
清朝中期以后,以天津、河北、陜西、山西、包綏、寧夏、甘肅一帶的漢、回族為主流的商人通過申報的烏力吉口岸處進入蒙古各部,久而久之,經阿拉善和碩特旗旗府定遠營(今巴彥浩特)直達外蒙古庫倫,史稱“定庫駝道”。20世紀初期,國際共產主義者也是從蘇聯、蒙古通過申報的烏力吉口岸處進入我國內地,往返頻繁。
二、申報開放的烏力吉口岸的位置及口岸開放的重要意義
經阿拉善盟與蒙古國南戈壁省多次協商,初步確定申報開放烏力吉口岸地點設在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烏力吉蘇木哈日敖日布格(中蒙邊境線627-628號界標)處,位于阿左旗正北方向,地理坐標為東經103°58'24〃、北緯41°48'1〃。距盟旗府所在地巴彥浩特390公里;距策克口岸和甘其毛道口岸分別為380公里和375公里;距臨策鐵路65公里、擬建的臨哈高速公路80公里;距S217省道達—銀線63公里;距包—蘭鐵路烏海西站440公里。與烏力吉口岸相對應的是蒙古國南戈壁省查干德勒烏拉口岸。
申報開放的烏力吉口岸兩側均屬國內外地質界公認的北山成礦帶范圍之內。在我方境內現發現了大量的銅、鐵、金等有色金屬礦床,被國土資源部列為“十一五”全國十六個重點金屬找礦區帶。對應的蒙古國沿邊地帶屬未開發地區,蘊藏著更為豐富的礦產資源,成礦地質條件較為優越,形成了眾多的礦產地。目前蒙古國境內已發現各類礦床417處,礦點及礦化點3663處,涉及53個礦種。
申報開放的烏力吉口岸是貫徹實施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向北開放”戰略,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具體體現。烏力吉口岸開放后將與歐亞大陸橋連通,是我國北疆開放的重要大通道,對內輻射西北、華北、華中、華東等地區,增強陜、甘、寧、蒙經濟帶的聚集力和輻射功能,在開發利用焦煤、鐵、金、銅等稀缺資源方面得到極大的緩解;對外輻射蒙古國巴音洪格爾、南戈壁、前杭蓋、后杭蓋和戈壁阿爾泰等5個礦產資源比較豐富的省,形成國際能源運輸線路,在促進中蒙雙方開展對外貿易、旅游業以及科技、經濟、文化、教育、衛生、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實現中蒙雙方互利共贏、共同發展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烏力吉口岸申報開放進展情況:
通過多年的不懈努力,烏力吉口岸申報主要取得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成果:
20**年7月初,國務院正式批準通過的《國家“十一五”口岸發展規劃》,計劃“十一五”期間新開口岸14個,其中陸路口岸8個,烏力吉公路口岸位列第四。
20**年7
月
28
日和20**年7月20日,國家外交部兩次通過蒙古國駐華大使館就開放中蒙烏力吉口岸事宜向蒙古國發出照會,建議新開辟中蒙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
20**年10月20日至25日,《中蒙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協定》執行情況磋商會議在烏蘭巴托舉行。會議對中方建議新增開放烏力吉口岸,會議議定雙方將結合協定規定口岸的開放情況和實際需要進一步研究,待條件成熟時予以協商。
20**年3月3日至6日,《中蒙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協定》執行情況第一輪司局級會晤在北京舉行。我國外交部就開通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向蒙方提出建議,蒙方同意就此口岸開通進行積極研究,并通過外交途徑答復中方。之后,20**年3月25至28日,蒙古國南戈壁省省長巴.巴達拉到阿拉善盟及阿拉善左旗訪問,雙方就烏力吉口岸開放事宜進行了深入的磋商。蒙古國南戈壁省成立了專門的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向蒙古國政府及有關部門申報開放中蒙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事宜。
20**年10月9-11日,由蒙古國國會議員、財經委主任策?巴依爾塞罕率領的蒙古國代表團訪問阿拉善盟。雙方就推動烏力吉口岸開通和加強經貿、文化、旅游等領域合作與交流深入交換了意見和看法,達成了廣泛共識,并簽署了《中國內蒙古阿拉善盟與蒙古國代表會議紀要》。
20**年1月-3月,為落實阿拉善盟行署與蒙古國簽署的協議約定,加快推進烏力吉口岸申報開放進程,在自治區、盟委和行署的大力支持下,阿左旗對蒙古國南戈壁省災區援助飼草料2000噸,其中:經中蒙擬開放的烏力吉口岸處援助蒙古國南戈壁省救災飼料1600噸,得到了蒙方的高度稱贊和認可,烏力吉口岸實現臨時過貨。
20**年7月5日-8日,《中蒙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協定》執行情況第二輪司局級會晤在蒙古國舉行。由中方代表團團長中國外交部邊海司司長寧賦魁與蒙方代表團團長蒙古國對外關系與貿易部條法局局長巴特圖木爾共同簽署會晤紀要,在本次會晤紀要中載明:“鑒于兩國總理已就增設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達成共識,雙方同意積極工作,各自履行國內法律程序后通過外交途徑確定”。此次會晤,標志著申報開放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取得重大進展。
20**年3月上旬,自治區人民政府向國務院呈報《關于懇請批準烏力吉口岸對外開放的請示》,國務院已將該《請示》轉國家口岸辦等相關部委征求意見。
20**年3月19-20日,阿拉善盟原盟長、現盟委書記云喜順以及阿左旗人大、政府主要負責人在額濟納旗達來庫布鎮會見了蒙古國南戈壁省省長巴·巴達拉一行。雙方就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開放以及加強經貿、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領域合作交流事宜深入交換了意見,并達成廣泛共識,簽署了會談紀要。
20**年6月9日至10日,《中蒙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協定》執行情況第三輪司局級會晤在北京舉行。會晤紀要中載明:“中方提出希于今年內完成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開放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序并啟動基礎設施建設。蒙方表示將繼續研究,并在國家口岸政策出臺后通過外交途徑答復中方”
。
20**年6月中旬,海關總署在呈報國務院《關于20**年度口岸開放審理計劃的報告》中將內蒙古烏力吉公路口岸作為2個新開口岸之一列入20**年度口岸開放審理計劃,目前,已自動延伸至20**年度開放序列。
20**年2月6日-7日,盟委副書記、盟長馮玉臻,副盟長周巖,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魏巴依爾赴浙江省杭州市與來訪的蒙古國國會議員、蒙古國財經委主任策?巴依爾塞罕一行就烏力吉口岸開放有關事宜進行洽談。盟商務局、旗政府辦有關負責人陪同。
據悉蒙古國各部委征求開放烏力吉口岸意見于20**年10月結束,蒙古國政府將烏力吉口岸開放事宜上報蒙古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蒙古國安全委員會原則上同意開放烏力吉口岸,并由蒙古國議會來出臺《關閉和開放口岸條例》,由議會責令政府向議會上報《關閉和開放口岸條例細則》,現就此事正在征求蒙古國政府相關部門的意見。
四、中方企業在蒙古國南戈壁省資源勘探利用情況
根據蒙古國南戈壁省礦產資源分布圖等資料顯示,在阿左旗和蒙古國邊境線向北200公里半徑范圍、約5萬平方公里的扇形區域(蒙古國南戈壁省中南部)內主要儲藏有煤、鐵、金、鉛、鋅、銀、錫、鎢、鉬、硝、重晶石、油頁巖、石灰巖、云母以及寶石類等礦產資源。
20**年,寧夏中冶投資公司通過轉讓在擬開放的烏力吉口岸蒙方邊境處取得兩處探礦權面積3871.54平方公里,屬于煤炭、多金屬富集區,距擬開放的烏力吉口岸約40公里,由該公司控股承擔資源勘探開發。目前,該公司已勘探資源有:主焦煤、金、銀、銅、鐵、鉛鋅、油頁巖、稀土等,特別是稀土資源儲量巨大。
近年來,在我旗的引導下,據不完全統計,先后有金寶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君浩偉業有限責任公司等20多家企業在蒙古國注冊登記,合法取得一定區域的探礦權,并正在進行資源勘探工作,探明的焦煤資源在20億噸以上。其中:蒙古國金寶礦業有限公司在距口岸130公里處進行了詳勘,勘探區面積167平方公里,探明露天開采煤炭(主要為焦煤)儲量3億噸,現已取得一期開采證面積14.6平方公里;內蒙古中蒙煤炭有限公司在距烏力吉口岸正北方向80公里處取得240平方公里的探礦權,已探明煤炭、鐵等礦產資源儲量3億噸,并取得采礦權面積14平方公里等。
五、關于烏力吉口岸規劃和前期建設工作的進展情況
規劃方面:我旗已完成了627號界標附近41平方公里的地形圖測繪、《烏力吉口岸總體規劃》的修編,委托上海同濟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完成了《烏力吉口岸控制性詳規
》的編制,并達到修建性詳規的要求。考慮到隨著口岸的發展,其邊境過貨量、人口規模、用地規模等必將逐步遞增,口岸近期規劃面積為5平方公里,設計過貨量為500萬噸/年;遠期規劃控制在48平方公里,增加口岸鐵路功能,設計過貨量達到2000萬噸/年、進出境人員可達10萬人次。口岸區產業布局主要圍繞進出口貿易、過境觀光旅游、倉儲物流及為經濟發展相配套的其它社會服務業布局。根據烏力吉口岸的現實條件,原則上在烏力吉口岸不再發展工業、農業、牧業等產業。
電力設施:烏力吉口岸110變電站建設已列入自治區電力公司“十二五”建設規劃和20**年實施計劃,投資規模達9700萬元。
道路建設:蘇宏圖至烏力吉口岸62.19公里二級公路已列入國家公路規劃網臨哈高速連接線,待臨哈高速公路開工建設及口岸批復后,即可按二級公路標準予以建設。
供水工程:我旗已安排阿左旗水務局編制烏力吉口岸供水初步設計方案,擬從烏力吉科泊爾嘎查的希柏扎德蓋溝給烏力吉口岸供水,可滿足12000人的生活用水,希柏扎德蓋溝至烏力吉口岸124公里,工程初步概算5000萬元。
六、存在的問題
20**年蒙古國春季議會將于20**年4月10日召開,屆時開辟烏力吉口岸事宜能否按時通過是未知數,因為6月10日是該國每年一次的議會大選。能否在大選前督促蒙古國現政府盡快上報議會批準烏力吉口岸開辟事宜是當務之急的關鍵所在。
篇2:烏力吉口岸申報和規劃建設情況
烏力吉口岸申報與規劃建設工作進展情況
我旗從20**年開始申報開放烏力吉口岸,在盟行署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的大力幫助和支持下,經過阿左旗九年來堅持不懈的申報,烏力吉口岸申報開放取得重大成果,目前,海關總署已將烏力吉口岸開放工作列入口岸開放審理計劃,國內審批程序已結束。
一、烏力吉口岸歷史沿革
清朝中期以后,以天津、河北、陜西、山西、包綏、寧夏、甘肅一帶的漢、回族為主流的商人通過申報的烏力吉口岸處進入蒙古各部,久而久之,經阿拉善和碩特旗旗府定遠營(今巴彥浩特)直達外蒙古庫倫,史稱“定庫駝道”。20世紀初期,國際共產主義者也是從蘇聯、蒙古通過申報的烏力吉口岸處進入我國內地,往返頻繁。
二、申報開放的烏力吉口岸的位置及口岸開放的重要意義
經阿拉善盟與蒙古國南戈壁省多次協商,初步確定申報開放烏力吉口岸地點設在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烏力吉蘇木哈日敖日布格(中蒙邊境線627-628號界標)處,位于阿左旗正北方向,地理坐標為東經103°58'24〃、北緯41°48'1〃。距盟旗府所在地巴彥浩特390公里;距策克口岸和甘其毛道口岸分別為380公里和375公里;距臨策鐵路65公里、擬建的臨哈高速公路80公里;距S217省道達—銀線63公里;距包—蘭鐵路烏海西站440公里。與烏力吉口岸相對應的是蒙古國南戈壁省查干德勒烏拉口岸。
申報開放的烏力吉口岸兩側均屬國內外地質界公認的北山成礦帶范圍之內。在我方境內現發現了大量的銅、鐵、金等有色金屬礦床,被國土資源部列為“十一五”全國十六個重點金屬找礦區帶。對應的蒙古國沿邊地帶屬未開發地區,蘊藏著更為豐富的礦產資源,成礦地質條件較為優越,形成了眾多的礦產地。目前蒙古國境內已發現各類礦床417處,礦點及礦化點3663處,涉及53個礦種。
申報開放的烏力吉口岸是貫徹實施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向北開放”戰略,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具體體現。烏力吉口岸開放后將與歐亞大陸橋連通,是我國北疆開放的重要大通道,對內輻射西北、華北、華中、華東等地區,增強陜、甘、寧、蒙經濟帶的聚集力和輻射功能,在開發利用焦煤、鐵、金、銅等稀缺資源方面得到極大的緩解;對外輻射蒙古國巴音洪格爾、南戈壁、前杭蓋、后杭蓋和戈壁阿爾泰等5個礦產資源比較豐富的省,形成國際能源運輸線路,在促進中蒙雙方開展對外貿易、旅游業以及科技、經濟、文化、教育、衛生、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實現中蒙雙方互利共贏、共同發展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烏力吉口岸申報開放進展情況:
通過多年的不懈努力,烏力吉口岸申報主要取得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成果:
20**年7月初,國務院正式批準通過的《國家“十一五”口岸發展規劃》,計劃“十一五”期間新開口岸14個,其中陸路口岸8個,烏力吉公路口岸位列第四。
20**年7
月
28
日和20**年7月20日,國家外交部兩次通過蒙古國駐華大使館就開放中蒙烏力吉口岸事宜向蒙古國發出照會,建議新開辟中蒙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
20**年10月20日至25日,《中蒙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協定》執行情況磋商會議在烏蘭巴托舉行。會議對中方建議新增開放烏力吉口岸,會議議定雙方將結合協定規定口岸的開放情況和實際需要進一步研究,待條件成熟時予以協商。
20**年3月3日至6日,《中蒙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協定》執行情況第一輪司局級會晤在北京舉行。我國外交部就開通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向蒙方提出建議,蒙方同意就此口岸開通進行積極研究,并通過外交途徑答復中方。之后,20**年3月25至28日,蒙古國南戈壁省省長巴.巴達拉到阿拉善盟及阿拉善左旗訪問,雙方就烏力吉口岸開放事宜進行了深入的磋商。蒙古國南戈壁省成立了專門的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向蒙古國政府及有關部門申報開放中蒙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事宜。
20**年10月9-11日,由蒙古國國會議員、財經委主任策?巴依爾塞罕率領的蒙古國代表團訪問阿拉善盟。雙方就推動烏力吉口岸開通和加強經貿、文化、旅游等領域合作與交流深入交換了意見和看法,達成了廣泛共識,并簽署了《中國內蒙古阿拉善盟與蒙古國代表會議紀要》。
20**年1月-3月,為落實阿拉善盟行署與蒙古國簽署的協議約定,加快推進烏力吉口岸申報開放進程,在自治區、盟委和行署的大力支持下,阿左旗對蒙古國南戈壁省災區援助飼草料2000噸,其中:經中蒙擬開放的烏力吉口岸處援助蒙古國南戈壁省救災飼料1600噸,得到了蒙方的高度稱贊和認可,烏力吉口岸實現臨時過貨。
20**年7月5日-8日,《中蒙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協定》執行情況第二輪司局級會晤在蒙古國舉行。由中方代表團團長中國外交部邊海司司長寧賦魁與蒙方代表團團長蒙古國對外關系與貿易部條法局局長巴特圖木爾共同簽署會晤紀要,在本次會晤紀要中載明:“鑒于兩國總理已就增設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達成共識,雙方同意積極工作,各自履行國內法律程序后通過外交途徑確定”。此次會晤,標志著申報開放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取得重大進展。
20**年3月上旬,自治區人民政府向國務院呈報《關于懇請批準烏力吉口岸對外開放的請示》,國務院已將該《請示》轉國家口岸辦等相關部委征求意見。
20**年3月19-20日,阿拉善盟原盟長、現盟委書記云喜順以及阿左旗人大、政府主要負責人在額濟納旗達來庫布鎮會見了蒙古國南戈壁省省長巴·巴達拉一行。雙方就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開放以及加強經貿、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領域合作交流事宜深入交換了意見,并達成廣泛共識,簽署了會談紀要。
20**年6月9日至10日,《中蒙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協定》執行情況第三輪司局級會晤在北京舉行。會晤紀要中載明:“中方提出希于今年內完成烏力吉-查干德勒烏拉口岸開放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序并啟動基礎設施建設。蒙方表示將繼續研究,并在國家口岸政策出臺后通過外交途徑答復中方”
。
20**年6月中旬,海關總署在呈報國務院《關于20**年度口岸開放審理計劃的報告》中將內蒙古烏力吉公路口岸作為2個新開口岸之一列入20**年度口岸開放審理計劃,目前,已自動延伸至20**年度開放序列。
20**年2月6日-7日,盟委副書記、盟長馮玉臻,副盟長周巖,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魏巴依爾赴浙江省杭州市與來訪的蒙古國國會議員、蒙古國財經委主任策?巴依爾塞罕一行就烏力吉口岸開放有關事宜進行洽談。盟商務局、旗政府辦有關負責人陪同。
據悉蒙古國各部委征求開放烏力吉口岸意見于20**年10月結束,蒙古國政府將烏力吉口岸開放事宜上報蒙古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蒙古國安全委員會原則上同意開放烏力吉口岸,并由蒙古國議會來出臺《關閉和開放口岸條例》,由議會責令政府向議會上報《關閉和開放口岸條例細則》,現就此事正在征求蒙古國政府相關部門的意見。
四、中方企業在蒙古國南戈壁省資源勘探利用情況
根據蒙古國南戈壁省礦產資源分布圖等資料顯示,在阿左旗和蒙古國邊境線向北200公里半徑范圍、約5萬平方公里的扇形區域(蒙古國南戈壁省中南部)內主要儲藏有煤、鐵、金、鉛、鋅、銀、錫、鎢、鉬、硝、重晶石、油頁巖、石灰巖、云母以及寶石類等礦產資源。
20**年,寧夏中冶投資公司通過轉讓在擬開放的烏力吉口岸蒙方邊境處取得兩處探礦權面積3871.54平方公里,屬于煤炭、多金屬富集區,距擬開放的烏力吉口岸約40公里,由該公司控股承擔資源勘探開發。目前,該公司已勘探資源有:主焦煤、金、銀、銅、鐵、鉛鋅、油頁巖、稀土等,特別是稀土資源儲量巨大。
近年來,在我旗的引導下,據不完全統計,先后有金寶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君浩偉業有限責任公司等20多家企業在蒙古國注冊登記,合法取得一定區域的探礦權,并正在進行資源勘探工作,探明的焦煤資源在20億噸以上。其中:蒙古國金寶礦業有限公司在距口岸130公里處進行了詳勘,勘探區面積167平方公里,探明露天開采煤炭(主要為焦煤)儲量3億噸,現已取得一期開采證面積14.6平方公里;內蒙古中蒙煤炭有限公司在距烏力吉口岸正北方向80公里處取得240平方公里的探礦權,已探明煤炭、鐵等礦產資源儲量3億噸,并取得采礦權面積14平方公里等。
五、關于烏力吉口岸規劃和前期建設工作的進展情況
規劃方面:我旗已完成了627號界標附近41平方公里的地形圖測繪、《烏力吉口岸總體規劃》的修編,委托上海同濟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完成了《烏力吉口岸控制性詳規
》的編制,并達到修建性詳規的要求。考慮到隨著口岸的發展,其邊境過貨量、人口規模、用地規模等必將逐步遞增,口岸近期規劃面積為5平方公里,設計過貨量為500萬噸/年;遠期規劃控制在48平方公里,增加口岸鐵路功能,設計過貨量達到2000萬噸/年、進出境人員可達10萬人次。口岸區產業布局主要圍繞進出口貿易、過境觀光旅游、倉儲物流及為經濟發展相配套的其它社會服務業布局。根據烏力吉口岸的現實條件,原則上在烏力吉口岸不再發展工業、農業、牧業等產業。
電力設施:烏力吉口岸110變電站建設已列入自治區電力公司“十二五”建設規劃和20**年實施計劃,投資規模達9700萬元。
道路建設:蘇宏圖至烏力吉口岸62.19公里二級公路已列入國家公路規劃網臨哈高速連接線,待臨哈高速公路開工建設及口岸批復后,即可按二級公路標準予以建設。
供水工程:我旗已安排阿左旗水務局編制烏力吉口岸供水初步設計方案,擬從烏力吉科泊爾嘎查的希柏扎德蓋溝給烏力吉口岸供水,可滿足12000人的生活用水,希柏扎德蓋溝至烏力吉口岸124公里,工程初步概算5000萬元。
六、存在的問題
20**年蒙古國春季議會將于20**年4月10日召開,屆時開辟烏力吉口岸事宜能否按時通過是未知數,因為6月10日是該國每年一次的議會大選。能否在大選前督促蒙古國現政府盡快上報議會批準烏力吉口岸開辟事宜是當務之急的關鍵所在。
篇3:商業項目店招位規劃工作標準
商業項目店招位規劃工作標準
1.0目的
為住管公司所轄商業項目店招位管理提供指導,支撐商業項目店招位管理,標準化店招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標準。
2.0適用范圍
住管公司所轄商業項目(商業步行街、底商)所有廣告、店招。
3.0定義
無
4.0 職責
4.1 經營管理中心
經營管理中心負責對廣告、店招進行統一規劃方案的制訂。
4.2片區運營部
負責督促、檢查片區內項目店招位規劃實施情況;
4.3項目
各項目負責按經營管理中心的規劃方案對項目中的廣告、店招進行規范管理。
5.0具體發布標準
5.1規劃要求
5.1.1 相鄰店招
按照統一高度、統一寬度、統一厚度、統一水平設置的“四統一”規范要求執行;
5.1.2間隔較大的店招
該類店招規劃要求同廣告位一致,需從視線,業態,以及對空間的影響(主要包括對場內氛圍、導視,和建筑外立面風格的影響)出發,根據整齊劃一,簡潔大氣的原則來進行評審,確定位置、發布范圍,避免雜亂無章。
5.2店招位的發布要求
5.2.1店招位材質、內容、外觀與制作形式的標準
對于店招位的以上四點標準除店招不能用噴繪制作外,其余與廣告位相同;
5.2.2店招色彩
應弱化個性與項目整體風格協調,提高品味。建議盡量要求商家采用項目選定的統一背景色,加LOGO的方式制作。
5.3“一店一招”原則
即遵循一個店鋪設置一塊店招,店招與經營地一一對應的原則;
5.4店招的設置不得影響建筑采光、通風、消防等功能的的正常使用。
6.0支持文件
相關規劃方案
7.0記錄
《店招安裝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