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副處長(副主任、副院長)崗位職責
協助處長開展合作交流、港澳臺事務、國際教育學院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國(境)外合作交流各項工作的執行,具體包括:
1、協助做好國(境)外合作交流項目的各項管理和運行工作;
2、負責國際教育學院的教學組織與管理工作,包括合作項目的教學計劃執行、監督和檢查,負責教學任務安排、師資配備和日常管理、課程設置、教學質量檢查、課堂教學情況調查工作;
3、負責外賓、港澳臺友好人士接待工作;
4、負責師生個人出國(境)學術交流、留學咨詢和宣傳工作;負責學校因公出國(境)團組報批、護簽辦理、行前教育等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公務護照的管理工作;
5、負責制定學校國(境)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規章制度;
6、負責來華留學生的招生宣傳及錄取工作;
7、負責對外合作與交流項目拓展,參與設計國(境)外合作項目的談判、協議起草、領導邀請和協議簽署等工作;
8、負責制定錄取標準,起草留學生合作招生協議;
9、負責學校國(境)外合作交流的成果宣傳與轉化;
10、完成學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學校行政處副處長職責(2)
學校行政處副處長崗位職責(二)
一、協助處長負責行政處工作,完成學校賦予的各項職責和任務。
二、負責綜合教學樓基建工作。
三、負責組織社會培訓和業余辦班工作,積極組織創收。
四、分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五、分管學員公寓管理和有關服務工作。
六、分管餐廳管理及內部餐廳接待工作。
七、負責車輛燃油及養路費購置工作。
八、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3:學校行政處副處長職責
學校行政處副處長崗位職責
一、協助處長負責行政處工作,完成學校賦予的各項職責和任務。
二、分管學校衛生工作、定期進行衛生檢查,切實做好衛生保潔工作。
三、分管黨校綠化美化工作,搞好綠化規劃及規劃方案的實施,負責各項綠化任務的具體落實。
四、分管黨校食堂餐廳工作,不斷提高伙食質量,保證學員就餐。
五、負責學校水、電、暖等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分管維修班工作,組織搞好黨校各項設施維修,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七、負責行政處員工考勤。
八、負責黨校臨時工考核和工資發放。
九、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