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街火災處理程序
消防中心一旦發現火情,立即派人或用對講機(電話)向現場人員詢問情況。根據現場火勢情況,確定火警、火災等級。
火警:指有著火的現象,但沒有造成大的損失。
火災:指大面積著火,造成經濟、大的損失。
1.火警處理程序
當步行街發生火警時,應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1發現火警人員向消防監控指揮中心報告,電話:5244**-***。消防中心人員在收到火警報告后,應在2分鐘內通知以下部門:
1.1.1消防中心通知客戶服務中心,組織有關人員前往現場及要求義務消防人員在接到通知的3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
1.1.2根據火警性質,立即確定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1.3疏散附近人群,引導人流,禁止無關人員接近火警區域;
1.1.4控制事態,避免產生大影響,造成恐慌。
1.2消防中心通知工程部總值說明火警情況,由工程部下達指令給各系統人員,采取相應措施。
1.3消防中心通知安防組前往出事地點,協助處理。
1.4報告總經理辦公室,滅火小組指揮長前往消防中心,副指揮長趕赴現場。并根據當時火警情況,決定是否進行緊急廣播、疏導人群及報“119”臺、“120”臺。
2.火災處理程序
當步行街發生火災時:
2.1消防中心立即通知客戶服務中心,組織全部人員迅速趕赴出事地點進行搶救,并安排安防人員對現場及其他區域進行安全保衛,當安防組接到通知后,要求安防員在3分鐘內到達指定位置,要求消防員在3分鐘內到達出事現場。
2.2消防中心立即通知總經理辦公室,滅火小組指揮長馬上趕赴消防中心指揮滅火,副指揮長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指揮。
2.3消防中心立即通知工程部各系統,處于備戰狀態。電梯工負責控制消防電梯,保證安防人員、消防人員在3分鐘內到達出事樓層。
2.4各部門立即組成各滅火小組:(各小組職責及人員安排另定)
2.4.1救火隊:由安防組負責,消防人員擔任主要職責;
2.4.2保衛隊:由安防組負責,安防員擔任主要職責;
2.4.3疏散隊:由客戶服務中心負責,物業管理員擔任主要職責;
2.4.4設備維護隊:由工程部負責,工程人員擔任主要職責。
2.5消防中心立即啟用緊急廣播,“由于某個地點發生火情,請各位顧客盡快從最近的走火通道離開,請勿乘坐電梯,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請勿慌亂。”
2.6因火災情況,打電話報119臺,并在太沙路口及長堤路口安排人員指引消防局人員進入現場。
2.7根據情況通知120臺,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
2.8中心廣場大堂及文化廣場崗需堅守崗位,引導客人疏散及維持秩序。
3.火災處理措施
3.1發現火災后,立即打破按鈕,啟動警鈴,降下相應的防火卷閘,防止大火蔓延;并根據情況,降下附近區域的防火卷閘。
3.2關閉火場所有電源。
3.3關閉所有電梯、垂直梯,降到首層位置。
3.4啟動相關的消防栓泵、排煙風機、加壓風機和排煙閥、防火閥。
3.5疏導人流:
3.5.1五、六樓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向最靠近的走火梯疏散或于天臺處待援;
3.5.2一至四樓的人員從各走火道迅速疏散;(嚴禁乘坐電梯)
3.5.3負一層停車場可從各車道疏散。
3.6在著火層的上、下各一層設崗,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著火層,防止有人趁火打劫,指導疏散秩序地撤離,上層人員向天面撤離。
3.7義務消防人員為警察和消防車輛安排好進出路線,登記到達時間、報警時間、人員、數量、滅火時間。
3.8火災撲滅后要繼續保護現場。
3.9火警、火災應急處理程序圖:
誤報 A.取消警報信號B.接程序廣播通知商場顧客
火警信號--確認--{
不嚴重事-通知當值義務消防隊員自救-通知管理處/布置警戒/疏散人員/搶救物資
篇2: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3)
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三)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觀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序
-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局辦公室和業務科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打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維持秩序。
篇3:初中校園火災事故防范及應急處理預案
初級中學校園火災事故防范及應急處理預案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區教育局以及有關應急管理部門關于加強學校應急安全工作的精神,維護校園消防安全,預防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在校師生有安全、和諧、穩定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學校防范火災事故制度及應急預案。
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學校校園內以及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發生或可能發生的校園火災事故。
2、組織機構
2.1成立學校校園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工作小組。
組 長:z(校長)
常務副組長:z
成 員:z(消防負責人)
2.2根據校園火災事故處置環節要求成立4個基本應急小組。
安全保衛小組
負責人:z
職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置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醫療救護小組
負責人:z
職責:組織對受傷人員院前緊急救護,配合專業救護人員救護工作。
綜合信息小組
負責人:z
職責: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向上報告并對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后勤保障小組
負責人:z
職責: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2.3現場根據實際需要,啟動相關應急小組。
3、預測預警與事故防范制度
3.1校園火災防范及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實行常務副組長負責制,常務副組長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組員會議,安排落實各項工作。在學期中要定期檢查監督各部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2學校保衛干部(陳了)為消防工作負責人,每個組室都設有一名安全員,負責本組室消防安全宣傳與監督。各實驗室實驗員和專用室保管員依據崗位職責,負責本室的消防工作。
3.3學校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消防通道,保持通道暢通和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的正常完好,平時維護好消防設備。“十·一”“五·一”等重大節日,重點檢查消防設備,在消防設備使用期限到臨之前,及時更換消防器械。
3.4由學校消防負責人負責,德育處協助,定期在師生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每年舉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習。
3.5學校應做好日常預警預防工作,與街道應急指揮中心、街道教育辦公室、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基層應急單位建立聯動機制,保持聯系渠道的全天候暢通。
4、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4.1出現或接報火警(含火災苗子),決定是否撥打119、上報教育局及疏散學生,權限依次屬于組長、常務副組長及校方負責人。
4.2對于初起火災,由各組室消防安全員和實驗室、專用室保管員用學校消防設施進行滅火。如果不行,則設法隔離火源,防止火勢蔓延,并通知電工切斷電源,拔打119,緊急脫身避險,等待專業消防人員來滅火。
4.3消防車到來后,由消防負責人(陳了)負責引導消防人員到起火點,并積極協助。
4.4若需要疏散師生,則由常務副組長(廖波)、安保小組等德育處成員引導師生離開室內,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協助做好疏散工作,并把住各進出口,不讓任何人進入。疏散點為操場和校外。班主任要盡力做好學生人數統計工作,各組室負責人要做好教職工人數統計工作。
4.5出現傷員后,醫療救護組(衛生老師)進行急救或聯系120并護送傷員去醫院。
4.6常務副組長負責與家長或家屬的聯系及各方面的善后工作處理事宜,如果為群體事故,校務辦公室等協助善后處理工作。
5、信息報告
5.1學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備專兼職信息監測員(應急專干),綜合信息組(應急辦)及時接收報送學校有關警務信息。
5.2發生事故后,常務副組長應及時向組長(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5.3對構成突發事件的,應按《學校校園突發事件綜合預案》,向區、街道教育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5.4信息報送要求屬一般事件,學校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將基本情況向街道應急指揮中心(總值班室)報告;屬于較大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30分鐘內報告;重大、特別重大事件應立即報告。
6、附件
6.1《有關應急單位聯系表》
主要單位、街道應急指揮中心、街道教育辦公室、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
6.2《本學校應急機構職責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