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秩序部主管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本部門所有員工工作及內務的監督、檢查、考核、調度等管理工作,檢查其工作質量并做好相應記錄,定期召開本部門例會,并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2、制訂本部門員工培訓計劃,并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以提高其業務水平;
3、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演練,以應對意外事故的發生;
4、與有關部門定期聯絡,協調有關安全聯防方面的問題,以減少管理服務項目中各類案件的發生;
5、制定小區車輛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以保證小區的車輛停放有序;
6、負責制定小區安全管理規定,并在實施過程不斷完善,制定保安、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發現丟失、損壞現象及時處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7、完成項目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物業項目安全秩序部主管崗位工作職責
物業項目安全秩序部主管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安全秩序部部長,對部長負責。
督導下級;安全員領班。
崗位職責:
1.協助部長做好安全員人員的業務學習和訓練,制定工作計劃和部署,制訂詳盡訓練方案。
2.了解各崗位的工作情況,及時將重要情況上報,把領導的決定和意見等指令及時部署給各位班長,做好上傳下達的工作。
3.負責監督所屬安全員的考勤。
4.負責安全秩序部的后勤工作,做好辦公和生活用品的發放及登記手續。
5.負責各種設備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建立詳盡的防火檔案。
6.主動向部長匯報部內的工作和思想情況,并能認真解決各種問題。
7.負責安全員的業務知識培訓,并定期組織考核。
8.在部長外出的情況下,可代理部長主持安全秩序部的工作。
9.完成部長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