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銷管理規定范本
1、經手人對需報銷的憑證應按有關規定在發票或收據背面由經手人、驗收復核人、“一支筆”審批人三者簽字,并按規定填寫“集團經費結算本”,交財務部報銷。
2、對需向財務部解釋的有關事項、內容應負責向財務部經辦人員解釋,對財務人員退回需要補辦手續的憑證,應及時按規定補辦手續。
3、報銷手續應符合《內部牽制制度》,《審批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及有關崗位職責規定。
4、經辦人員所報銷的發票或收據,必須是由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財政局監制的收據、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憑證,及校財務處、集團財務部印制的結算憑證。
5、對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制度的憑證,財會人員有權予以制止。
6、購置設備或大宗材料以及支付臨工工資,金額在2萬元(含2萬元)以上,由購置或報銷部門報批后提前一天報財務部,財務部根據需要和集團內資金情況,按輕重緩急調集資金,予以辦理。
篇2: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
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
第一條 現金報銷需填制報銷憑證,按憑證內容要求在"摘要"處填寫報銷內容及金額,由部門經理、審核人員、總經理審核簽字后交財務核報。
第二條 申購物品須事先填制物品申購單,經部門經理、辦公室簽字后交財務部,物品單價在300元以上(含300元)須總經理審核簽字,未經審批,擅自購買者不得報銷。財務人員審核時應對照已收到的申購單。購買物品原則上由辦公室辦理,專業用品自行購買后至辦公室辦理登記后財務核報。
第三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的,可憑發票每人每餐報銷10元。外出聯系工作,應乘坐公交車輛,按實報銷,若有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事先同意方可乘坐出租車輛,報銷時須在發票上寫明出發地、目的地。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或贈送禮品,費用在1000元以上者應事先填制特批單,報總經理審核簽字后交財務部,財務人員審核時應對照已收到的特批單。員工因工作需要所支付的業務招待費在報銷時須向部門經理、審核人員主動說明,并由經辦人及部門經理在該張發票背后簽字。
第五條 市外差旅費:員工因公赴外省、市出差,路程超過六小時及需要過夜的可購買硬臥火車票,輪船票不超過三等艙位;遇有急事需乘飛機的,必須事先填制特批單,經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財務人員審核報銷時須對照已收到的特批單。住宿費每日標準為150元,伙食補貼每日80元,上述兩項費用可累計使用。
第六條 員工參加有關于本職工作的進修需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同意,并至管理部登記備案,所發生培訓費用按公司制定有關規定予以報銷。
第七條 員工因病就診發生的費用按公司有關醫療費用報銷規定執行。
第八條 員工因探病發生的費用,除受總經理委派外,均不能報銷。
第九條 手機費:凡公司員工領用手機每月月租控制在200元以下,超出部分由領用人自行承擔,遇特殊情況需提高額度,應填制特批單,經總經理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