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鑰匙管理規程
1.0目的
有效的對鑰匙進行規范管理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部鑰匙管理
3.0相關說明
4.0職責
4.1工程主任/主任:負責與施工單位鑰匙移交的確認,并與住戶中心做好移交手續。
4.2住戶中心主任/主管:負責與工程部鑰匙移交的確認,并對鑰匙的保管進行定期檢查.
4.3工程人員:負責對鑰匙的單位、數量、編號及適用性進行逐一確認。
4.4物業助理:負責對移交的鑰匙單位、數量、編號及適用性進行逐一確認,并做好鑰匙的標識與借用登記。
5.0內容
5.1移交鑰匙
5.1.1分包單位施工完工后與工程部人員進行鑰匙移交手續,工程人員需對分包單位移交的鑰匙進行逐一核對,對移交鑰匙的單位編號、數量及適用性進行確認。
5.1.2工程部“驗收小組”組長/工程員在門鎖驗收工作完畢后,按《鑰匙驗收記錄表》要求記錄合格的單位編號和數量,并要求施工隊交匙人簽名確認,然后將鑰匙聯同對應表格移交給住戶中心.
5.1.3物業助理根據《鑰匙驗收記錄表》核對工程部“驗收小組”交來的鑰匙,當實際接收鑰匙數目與《鑰匙驗收記錄表》“數量”項相符時,應在“簽收確認”項標“√”。否則,應將實際情況在“備注”欄注明。核對完畢,應在《鑰匙驗收記錄表》簽名確認。
5.2鑰匙整理與保管
5.2.1物業助理應標清鑰匙單位編碼并整齊有序地放置在鑰匙柜中,并在鑰匙柜貼上示簽,加以注明。
5.2.2業主/住戶委托保管鑰匙時,物業助理應在《業主托存/移交鑰匙登記表》和上作相應記錄,并將鑰匙按單位編號整齊有序地放置在鑰匙柜中,業主/住戶前來領取鑰匙時,物業助理憑“**花園住戶證”和“業主身份證”移交鑰匙給業主。同時,應在《業主托存/移交鑰匙登記表》中標注移交日期,請業主簽名確認。并在《托存鑰匙日期登記表》中取消該單位鑰匙托存日期。在無任何證件證明索匙者為鑰匙所屬單位的業主或合法住戶時,物業助理不得將鑰匙轉交。
5.2.3住戶中心主任/主管應安排專人定期對鑰匙柜內的標簽和鑰匙單位編號進行檢查,如發現標簽、編號脫落或模糊不清時,應及時更新改進。
5.3鑰匙借用與歸還
當公司員工或其他施工單位因公事要求外借鑰匙時,物業助理應檢查借匙人的工作證,并由借匙人簽名確認。
5.3.1花園管理區、工程部、綠化部、經營部、售樓部借匙情況分別按《___部門借鑰匙登記表》要求填寫日期、鑰匙編號、數量、借匙人;
5.3.2對于其他施工單位借鑰匙情況應由工程人員代借,并在《其他部門長期借鑰匙登記表》中簽字確認。
5.3.3對于未入住單位的業主的借匙情況應由售樓人員代借,并在《業主借匙看房登記表》中簽字確認。
5.3.4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物業助理應在核對鑰匙樓量后,在對應的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欄簽名確認,然后,按鑰匙單位編碼整齊有序地放置在鑰匙柜內。
5.3.5住戶中心主任/主管應安排物業助理根據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一星期不還鑰匙者,應填寫《鑰匙催還單》發送到借鑰匙部門催還。
5.4鑰匙的損壞或丟失
5.4.1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物業助理應按《鑰匙管理備忘錄》要求記錄事件經過,并報告住戶中心主任/主管。住戶中心主任/主管與業主聯系,征得業主同意后,采取補配鑰匙或換鎖措施,確保遺失鑰匙單位的安全,住戶服務中心將處理結果記錄在《鑰匙管理備忘錄》。
5.5所有與鑰匙管理有關的記錄就歸檔保存兩年。
6.0 相關文件
文件編號 文件名稱
7.0質量記錄
記錄編號 記錄表格
篇2:客服部鑰匙管理制度
客服部鑰匙管理制度
1.0客服部辦公室統一保存到客戶房間鑰匙。
2.0領用鑰匙人員應完整準確及時填定《鑰匙領用登記表》由當班經理領班發放。
3.0每天工作時間,鑰匙柜由客服部領班負責管理。
4.0發現鑰匙有損壞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5.0如發現鑰匙丟失,應立即報告領入(經理)及保安部,盡快更換門鎖。決不許自行配制鑰匙。
6.0客戶需要使用公司的備用鑰匙時,須及時通知保安部辦理相關手續。
篇3: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1.1樣板房的房門鑰匙應明確鑰匙的持有責任人(安管部經理、物業部主管,
1.2保潔部主管)并登記簽名。
1.3每日早晨7:30分左右由清潔部主管打開房門,由清潔工進入房間清潔,清潔主管級以上人員保管一套鑰匙。
1.4物業服務部主管保管一套鑰匙,建立交接班記錄表,由樣板間管理員工交接班時領取使用,使用后交主管保存。
1.5樣板房的鑰匙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不準將鑰匙轉交他人開啟房門,如需轉移需到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進行登記。
1.6鑰匙如有遺失,應即刻上報物業部,由物業部對房門鎖芯進行處理,聯系工程部更換鑰匙。
1.7安管部按規定應將鑰匙封存,無特殊情況不隨意使用,晚間如遇特殊情況(如:遇火災、臺風、暴雨)需打開房門,需鑰匙持有人或主管級人員現場進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