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中心鑰匙管理規定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鑰匙的保管、使用及更新的管理要求,適用于zz灣物管中心的各類鑰匙管理。
2術語
2.1一般鑰匙:包括業主空置房鑰匙、設備機房鑰匙、公共區域鑰匙、管理用房及其它日常使用鑰匙。
2.2應急鑰匙:包括業主自愿提供的房間備用鑰匙、重要設施設備房鑰匙。
3管理規程
3.1總要求
3.1.1物管中心指定鑰匙管理部門和人員,各類鑰匙實行專人專管,專柜存放。原則上,鑰匙由監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負責管理,由物管中心負責人指定鑰匙管理部門。
3.1.2鑰匙管理部門建立在管《鑰匙清單》(表380-24),并適時更新,詳細記錄在管鑰匙的種類、數量,接收時間、移交人、所屬業戶等信息。
3.2一般鑰匙管理
3.2.1監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值班員將所保管的鑰匙存放于鑰匙柜內,作好鑰匙標識,建立鑰匙清單,定期核對更新。
3.2.2物管中心員工需使用一般鑰匙,應向監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值班員口頭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在《鑰匙借還登記表》(表380-25)上登記,一般鑰匙應在當天歸還。
3.2.3業戶領退鑰匙,憑有效證明,到監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值班員辦理相關手續并在《鑰匙借還登記表》上做好登記。鑰匙管理人員應將退還的鑰匙及時放回鑰匙柜保存。
3.2.4一般鑰匙更新或增配,需經物管中心負責人同意后實施,鑰匙更新后及時歸入鑰匙柜內,作廢鑰匙由鑰匙管理部門統一處理。
3.3應急鑰匙管理
3.3.1應急鑰匙由物管中心客戶服務部門向業戶收取,并與業戶簽定相關協議書(包括保管職責、應急使用、緊急聯絡人電話等)。
3.3.2所有應急鑰匙必須封存于監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的應急鑰匙柜中,如發生變化,客戶服務部門應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門重新核對、變更。
3.3.3一般情況下物管中心如需使用業戶的應急鑰匙,必須爭得業戶緊急聯絡人同意后,由安管班長和監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值班員雙方同時開啟應急鑰匙柜,并在《鑰匙借還登記表》上登記。使用完畢重新封存。
3.3.4業戶如需使用應急鑰匙,必須爭得業戶緊急聯絡人同意或確認其身份后,由安管班長和監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值班雙方同時開啟應急鑰匙柜,并在《鑰匙借還登記表》上登記,使用完畢重新封存。
3.3.5緊急情況下如需使用業戶的應急鑰匙,事后應及時通知業戶,并重新封存,填寫《鑰匙借還登記表》。。
3.3.6應急鑰匙更新或增配,需由業戶或相關使用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申請,物管中心(處)負責人同意后實施,鑰匙更新后及時歸入應急鑰匙柜內,作廢鑰匙由相關部門統一處理。
4記錄
4.1《鑰匙清單》(表380-24)
4.2《鑰匙借還登記表》(表380-25)
篇2:客服部鑰匙管理制度
客服部鑰匙管理制度
1.0客服部辦公室統一保存到客戶房間鑰匙。
2.0領用鑰匙人員應完整準確及時填定《鑰匙領用登記表》由當班經理領班發放。
3.0每天工作時間,鑰匙柜由客服部領班負責管理。
4.0發現鑰匙有損壞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5.0如發現鑰匙丟失,應立即報告領入(經理)及保安部,盡快更換門鎖。決不許自行配制鑰匙。
6.0客戶需要使用公司的備用鑰匙時,須及時通知保安部辦理相關手續。
篇3: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1.1樣板房的房門鑰匙應明確鑰匙的持有責任人(安管部經理、物業部主管,
1.2保潔部主管)并登記簽名。
1.3每日早晨7:30分左右由清潔部主管打開房門,由清潔工進入房間清潔,清潔主管級以上人員保管一套鑰匙。
1.4物業服務部主管保管一套鑰匙,建立交接班記錄表,由樣板間管理員工交接班時領取使用,使用后交主管保存。
1.5樣板房的鑰匙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不準將鑰匙轉交他人開啟房門,如需轉移需到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進行登記。
1.6鑰匙如有遺失,應即刻上報物業部,由物業部對房門鎖芯進行處理,聯系工程部更換鑰匙。
1.7安管部按規定應將鑰匙封存,無特殊情況不隨意使用,晚間如遇特殊情況(如:遇火災、臺風、暴雨)需打開房門,需鑰匙持有人或主管級人員現場進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