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 樓宇管理員(怡翠花園管理處)
2.30.1 崗位職責
a)負責巡視小區樓宇、公共場所,發現并處理投訴和隱患。
b)負責裝修施工現場巡視檢查、監管。
c)負責派發日常維修工作單,跟進日常維修結果,檢驗維修效果。
d)完成服務中心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2.30.2 職位說明
a)年齡50歲以下,身體健康;
b)大專以上學歷,物業管理專業,從事物業管理行業工作三年以上;
c)工作認真、負責,原則性強、廉潔奉公。
d)工作負責范圍:負責小區的巡查、裝修管理、日常維修跟進、投訴處理等。
篇2:樓宇管理員崗位職責、職位說明
2. 31 樓宇管理員(怡翠花園管理處以外)
2.31.1 崗位職責
a)協助管理處主任做好各部門協調工作;
b)負責編制管理處工作計劃,人員培訓及管理處出勤率、工作質量考核工作 ;
c)負責轄區內樓宇、場地等物業管理的巡視、檢查工作;
d)負責用戶投訴受理和處理工作;
e)負責草擬管理處內部管理制度、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等文印資料;
f)負責建立物業用戶檔案,定期將用戶意見匯總報管理處主任;
g)負責定期對服務質量進行統計、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h)負責管理處檔案資料的統一管理;
i)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2.31.2 職位說明
a)年齡50歲以下,身體健康;
b)大專以上學歷,物業管理專業,從事物業管理行業工作三年以上;
c)工作認真、負責,原則性強、廉潔奉公。
d)工作負責范圍:負責所轄樓盤的投訴、巡查、后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