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程序文件
-- 物業公司環境、安全潛在事故控制程序
1.0 目的
為識別及判定潛在的環境/安全事故或意外緊急情況,以預防其發生,或其一旦發生時,能及時正確做出響應,使事故對環境/職業安全衛生造成的危害影響最小化,特制訂此程序。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辦公室及物業管理范圍內的潛在環境/安全事故或意外事件的控制和處置。
3.0 職責
3.1 各管理處主任負責出現緊急事故、事件的現場決策和采取的措施。
3.2安全主任負責審核、監督《演習計劃》的實施。
3.3管理委員會對出現的事故事件做出調查、分析。
4.0 工作程序
4.1 發生環境/安全事故的原因:
4.1.1 公司管理體系中存在著某些不完善之處;
4.1.2 員工不了解管理體系的要求;
4.1.3 員工了解要求但沒有按照要求去操作;
4.1.4 意外事件的發生(如特殊天氣);
4.1.5 相關方在物業管理范圍內施工過程中違章操作;
4.1.6 用戶及其他相關方不恰當的行為;
4.1.7 重大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4.2環境/安全潛在事故識別:
4.2.1 品質部負責依據公司初始環境/安全評審結果(特別是《重大環境因素清單》、《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表》),確定公司可能存在的潛在環境/安全事故,并記錄在《潛在環境/安全事故一覽表》中。
4.2.2《潛在環境/安全事故一覽表》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發放至相關部門。
4.2.3 當有新、改、擴建項目,品質部應根據重大環境因素及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的重新評審情況,及時更新、修正《潛在環境/安全事故一覽表》。
4.3 環境/安全潛在事故確定:
4.3.1 公司環境/安全潛在事故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向空氣的事故性排放,如有毒或易燃氣體的大量泄漏/泄漏引起的爆炸
向水體和土壤的事故性排放,如化學危險品的意外泄漏/特殊氣候暴雨、洪水、臺風帶來的影響/給水管破裂、排水管堵塞/操作失誤等
火災
建筑及裝飾物/廣告倒塌/重物墜落/高空作業
觸電/溺水/灼傷/異物入眼/腐蝕/急癥/中毒/過敏/傳染病及其它人身傷害
打架斗毆/盜竊/暴力事件/交通事故
電梯困人
4.3.2應急準備
4.3.2.1 應急工作組織、關鍵人物名單及信息聯絡圖。
4.3.2.2 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重大事故或緊急情況的應急計劃。
4.3.2.3 管理處成立應急義務消防隊或搶險隊,每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習,驗證應急計劃和措施。
4.3.2.4 管理處負責定期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訓和組織消防演習,發生火災時組織滅火及救護工作。
4.3.2.5 辦公室負責健全包括有市消防隊、各醫院等單位以及公司、集團公司各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表,并與衛生局等保持聯絡,及時獲取安全衛生方面的相關資訊。
4.3.3應急響應
4.3.3.1 事故調查、處理流程
4.4環境/安全潛在事故預防:
4.4.1管理者代表負責根據公司《潛在環境/安全事故一覽表》組織各責任部門制定預防辦法。預防辦法包括但不限于:
日常監控,如化學危險品倉溫度、濕度控制等,由倉管員每日檢查,記錄在《化學危險品倉庫巡查問題記錄表》中。
各管理處參照ZH*-QP-06要求進行消防工作情況檢查,并填寫《周檢表》。
對責任人員進行相關體系文件培訓。
在《用戶手冊》上提示安全事項。
4.4.2 需要時,預防辦法應作成相關作業指導書。
4.4.3對日常監控和定期安全巡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項,巡查負責人會同發生問題的責任部門共同制定糾正/預防措施,責任部門主管負責組織
實施,巡查負責人跟蹤其效果。
4.5 環境/安全潛在事故的演習:
4.5.1 各管理處制定每年度的《演習計劃》,報管理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5.2每次演習前兩周編制《演習實施計劃》,報管理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計劃中應包括(但不限于):
演習項目
演習目的
職責部門及參加演習人員
演習步驟
應急過程中內外部信息傳遞
應急程序(人員救護、財產轉移)
4.5.3 演習結束后,應由管理處對演習效果進行驗證,編制《演習
報告》,并報管理部備案,為以后的安全工作積累經驗。4.6每次發生緊急事故之后,應由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及管理者代表組織相關人員對相關體系文件進行評審和修訂,以確定文件的規定是否能正確。
確定潛在事故和制定合適的應急計劃,能否對緊急事故作出及時響應,并根據評審結果對相關文件作出修改。重大環境/安全事故還應向相關的政府部門匯報。
5.0 相關文件
5.1《消防設施運行管理程序》(ZH*-QP-06-W*-05)
5.2《消防設施運行及管理程序》(ZH*-QP-06)
5.3《弱電設備設施管理程序》(ZH*-QP-07)
5.4《安全員工作管理程序》(ZH*-QP-14)
5.5《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ZH*-QP-05-W*-01)
5.6《電梯安全操作規程》(ZH*-QP-05-W*-13)
5.7《事故事件處理規程》(ZH*-QP-05-W*-14)
5.8《中控室設備運行管理規程》(ZH*-QP-06-W*-06)
5.9《安全員管理作業指導》(ZH*-QP-14-GL-01)
5.10《清潔作業指導》(ZH*-QP-16-GL-02)
6.0 質量記錄
6.1《潛在環境/安全事故一覽表》(ZH*-EP-07-1/A)
6.2《演習計劃》(ZH*-EP-07-2/A)
6.3《周檢表》(ZH*-TP-14-2/A)
6.4《演習實施計劃》(ZH*-EP-07-4/A)
6.5《演習報告》(ZH*-EP-07-5/A)
6.6《重大環境因素清單》(ZH*-EP-01-3/A)
6.7《化學危險品倉庫巡查問題記錄表》(ZH*-EP-04-2/A)
6.7《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表》(ZH*-OHS-01-1/A)
篇2: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1)
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一)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各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篇3:某公司辦公環境安全管理規定
zz公司辦公環境安全管理規定
一、為確保公司“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安全,根據《湖北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二、辦公大樓的“四防”保衛工作,由辦公室和值班人員共同承擔,實行24小時值班;各實體的“四防”工作,由實體經理負責。
三、對進入辦公大樓的外來人員,值班員必須驗證,問明來意,方可放行,不允許委托外單位人員來辦公樓取物品。
四、禁止收舊貨、推銷物品等閑雜人員進入辦公區;從辦公樓內取走物品,值班人員應索取放行憑據后,方可放行。
五、工作人員最后離開辦公室、會議室者,應隨手關閉冷、暖氣、電燈、電扇、電腦,切斷電源,鎖門。
六、認真落實下列防火措施:
1、不許在辦公室使用電爐及超負荷電器;
2、不許自裝電源插座,自接電源;
3、不許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帶入辦公室;
4、辦公室內的各種電器暫不使用時,要切斷電源,妥善保管;
5、會議室、辦公室的空調機、熱水器等電器,下班或會后,使用人要負責切斷電源;
6、不得隨意搬動滅火器材。
七、三木內不許存放“三密”文件和現金,凡屬“三密”文件,應送機要室保存;嚴格管理文件、公章、重要資料、文書檔案,及時妥善處理打印廢紙。
八、財務室保險柜內,不得存放大量現金和有價證券。
九、各部門、各實體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認真整改,防患未然。公司的“四防”工作由辦公室每半年組織一次檢查,每年進行一次評比。
十、違反上述規定,導致發生事故的,要逐級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