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現場關鍵點核檢標準
序號 |
關鍵點檢驗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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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面 |
1 |
通往天面的門是否上鎖,導致無法上到天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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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面地面是否完好無缺,隔熱層是否有損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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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有積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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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有線亂接亂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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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面是否整潔,有無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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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面是否有“請勿攀爬”、“請勿高空拋物”的溫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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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面各設施閥門是否完好,如管道煤氣閥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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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面各設施管道標識是否清晰;管線、煤氣管、消防管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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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天面水池、水廂: ①水池、水廂周圍有無污染隱患; ②周圍有無明顯標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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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防避雷系統有無銹蝕;有無定期保養;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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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風機有無定期保養,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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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電梯機房: ①電梯機房是否上鎖; ②機房內是否整潔,有無灰塵; ③機房內操作規程、應急措施是否上墻; ④機房內散熱風扇是否完好; ⑤機房內是否配備溫度計,溫度是否在正常范圍內; ⑥機房內是否配備應急燈,是否能正常使用; ⑦機房內對講電話是否能正常通話; ⑧電梯運行記錄是否完整、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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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
廊
通
道 |
1 |
樓道內地面、墻面、窗臺面、樓梯間、樓梯扶手是否整潔,有無灰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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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火門是否能正常關閉,閉門器是否正常; 防火門上有無灰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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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照明: ①燈是否能亮; ②燈罩有無缺失,有無破損; ③開關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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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栓: ①消防栓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②記錄是否齊全; ③水帶、水槍頭、小錘、警鈴、水閥、玻璃是否齊全,完好無缺; ④消防栓上有無灰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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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電井門、水表井門是否關閉; 里面有無堆放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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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玻璃窗、百葉窗是否整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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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消防疏散指示燈是否亮,燈罩有無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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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消防安全指示、警示標識、樓層標識、房號標識、樓層消防平面圖等是否清晰、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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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風機口鋁條有無缺失,有無灰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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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樓道內有無堆房雜物,有無業主將自有物品放在走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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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樓道內墻面有無張貼廣告牌及路向指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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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樓道內天花有無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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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裝修現場檢驗; ①有無辦理裝修申請手續; ②有無違反裝修管理條例的裝修內容:如改變房間使用功能、破壞承重墻的; ③裝修人員有無出入證; ④現場是否配備滅火器; ⑤管理人員有無定期到現場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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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樓道內各現場工作記錄是否完整、正確: ①護衛方面:《巡邏簽到表》、《值班記錄表》; ②環境方面:《標準層現場工作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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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樓道內垃圾箱擺放位置是否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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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樓道內清潔用具是否隨意擺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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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樓道內現場作業人員有無按照規定著裝:包括護衛員、清潔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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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是否有亂拉電線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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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
廂 |
1 |
.電梯準用證、年檢合格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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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轎廂內是否整潔,地面有無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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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轎廂各面是否整潔、光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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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轎廂內有無燈不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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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轎廂內風扇是否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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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用物品擋住探照頭,控制中心有無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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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按轎廂內警鈴,控制中心有無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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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轎廂內有無張貼廣告、通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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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堂 |
1 |
電梯口有無亂張貼廣告、通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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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電梯口管理處公告欄里面有無失效通知,管理處通知有無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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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電梯廳門是否整潔、光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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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防盜門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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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業主信報箱有無箱門打開; 信報箱上有無灰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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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堂護衛崗 ①環境是否整潔,有無堆放雜物; ②是否對外來人員進行盤查、登記; ③大堂崗護衛員是否按照規定著裝; ④《大堂崗現場工作記錄》、《來訪登記表》、《值班記錄表》記錄填寫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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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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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對講系統能否正常使用;有無定期保養;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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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下
室 |
1 |
地面是否整潔,有無垃圾;《地下室現場工作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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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車場停車欄桿、反光鏡、消防栓是否整潔,有無灰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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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通標識牌是否齊全、是否明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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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無車輛亂停亂放現象; 有無車輛占用消防通道、行駛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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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照明燈、指示燈有無破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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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雨水籬子有無殘破,是否存在明顯安全隱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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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污水泵旁有無安全護欄,護欄有無破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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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泵房: ①房內環境是否整潔,有無雜物、灰塵,無鼠、蟲害; ②操作規程是否上墻且為有效版本; ③設備工作是否正常、閥門管道、盤根有無跑、冒、滴、漏; ④設備有無明顯銹蝕; ⑤房內有無積水、浸泡發生; ⑥高、中、低區生活水泵標識,操作標識是否明顯; ⑦是否定期進行養護,水泵運行記錄表是否規范; ⑧滅火器是否符合要求; ⑨應急燈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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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發電機房: ①房內環境是否整潔,有無雜物、灰塵,無鼠、蟲害; ②操作規程是否上墻且為有效版本; ③備用應急發電機能否隨時正常啟用; ④啟動時有無異響或啟動喘震、啟動失效; ⑤運行中有無異響或漏煙、漏油和其它情況; ⑥轉速、油壓、水溫、電池充電電壓、輸出電壓、頻率等是否在正常的范圍內; ⑦是否定期進行養護,記錄是否規范; ⑧滅火器是否符合要求; ⑨應急燈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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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柴油機房: ①是否和發電機房絕緣隔開; ②機油是否加足;是否有滲漏; ③是否定期進行養護,記錄是否規范; ④滅火器是否符合要求; ⑤應急燈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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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低壓配電房: 干式變壓器、油浸式變壓器、低壓配電柜、控制柜等 ①房內環境是否整潔,有無雜物、積水、灰塵,無鼠、蟲害; ②操作規程是否上墻且為有效版本; ③聽變壓器聲音是否正常,應發出持續均勻的“嗡嗡”聲,沒有機械震動聲和放電聲等異常聲音; ④變壓器的外殼有否變形和銹蝕; ⑤變壓器的高低壓側電纜頭和母排的搭接頭是否有發熱、變色、發生異味; ⑥配電柜、控制柜運行的部分參數是否在額定值范圍內; ⑦是否定期進行養護,記錄是否規范; ⑧滅火器是否符合要求; ⑨應急燈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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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央空調房: ①房內環境是否整潔,有無雜物、積水、灰塵,無鼠、蟲害; ②操作規程是否上墻且為有效版本; ③抽查部分運行參數如電流表、電壓表等指示是否在額定值范圍內; ④是否定期進行養護,記錄是否規范; ⑤滅火器是否符合要求; ⑥應急燈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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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面 |
1 |
小區道路: ①是否完好,有無破損; ②有無積水; ③有無地磚松動,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④是否整潔,有無垃圾; ⑤《地面現場工作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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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燈、草坪燈有無不亮,有無缺燈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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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園藝: ①綠化帶有無大面積黃土裸露;綠化帶里面有無明顯垃圾; ②喬灌木、綠籬、花卉等有無明顯缺株、少株、死株現象; ③喬灌木、綠籬、花卉有無明顯病蟲害現象; ④綠籬有無明顯長時間沒有修剪; ⑤綠化澆水是否有人在現場監控,有無亂費水現象; ⑥《園藝現場工作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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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傳欄: ①宣傳欄里面內容是否在有效期內; ②版面是否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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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綠化標識牌、交通指示牌等 ①是否明顯、統一; ②有無破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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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娛樂設施: ①現場有無安全操作提示牌,有無操作規程提示; ②設施有無破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③有無定期保養,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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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雨水井、溝渠里面有無積水、有無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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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面停車場有無車輛亂停亂放現象; 有無車輛占用消防通道、行駛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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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垃圾(池)箱、垃圾車、垃圾中轉站: ①垃圾箱有無破損,有無箱門打開; ②垃圾中轉站清潔用具是否擺放整齊;現場有無垃圾隨地堆放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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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行車棚、摩托車棚里面車輛是否停放整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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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外觀是否完好、整潔,外墻面磚、大理石、涂料等裝飾材料有無脫落、污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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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室外招牌、廣告牌、霓虹燈有無安全隱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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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外墻面是否掛有橫幅、廣告語;業主陽臺及窗臺上是否放置存在安全隱患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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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
場
出
入
口 |
1 |
現場有無塞車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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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能化停車場系統、道閘系統: ①擋車桿起落是否正常; ②能否自動和手動開閘; ③攝像照明及圖片存取是否正常; ④車場收費系統是否正常; ⑤智能化停車場系統、道閘系統有無定期保養;保養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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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崗位環境是否整潔、是否堆放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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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車管員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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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車管員每日是否與客戶服務中心進行費用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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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車場崗現場工作記錄》填寫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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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現場是否配備滅火器,能否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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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戶 服 務 中 心 |
1 |
客戶助理是否在崗;是否在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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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客戶助理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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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客戶關系管理軟件系統上是否有過期未及時處理、關閉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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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客戶服務中心環境是否整潔,是否擺放與工作無關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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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客戶服務中心值班記錄》、《放行條》等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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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客戶資料、答客問有無及時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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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控 制 中 心 |
1 |
控制中心是否整潔、是否堆放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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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中心聯動控制柜是否處于自動狀態,而非手動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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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無消防系統故障沒有及時排除;消防故障清單是否記錄詳細、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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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盜閉路監視系統畫面是否正常,有無變色、模糊、跳動、扭曲、丟失畫面等現象;回放畫面是否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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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系統、閉路監視系統有無定期進行保養,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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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處 辦 公 室 |
1 |
與分包方相關的內容: ①水池、水箱是否定期清洗,記錄是否規范; ②化廢池是否定期清理,記錄是否規范; ③是否定期進行消殺,有無提前發通知,記錄是否齊全; ④垃圾清運是否按照合同履行,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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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無按照計劃舉行社區活動,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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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群樓商鋪有無定期進行進行消防檢查,記錄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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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理處各類緊急事件預案是否齊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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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業及物業檔案、資料是否齊全,分類成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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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管理人員有無遲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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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 |
篇2:物業設備設施現場安全管理標準
以下是對物業設備設施現場安全管理標準的詳細解析與要點提煉,結合實際管理需求,突出專業性和可操作性:
一、物業設備設施現場安全管理標準
(一)設備環境要求
設備房標準
符合消防、防潮、防塵等規定(如獨立配電室需達IP30防護等級)。
照明配置:主通道照度≥100lx,設備操作區≥200lx(GB 50034-2013標準)。
管線布局:管線離地≥2.2m,橫平豎直,交叉處加套管保護。
操作平臺:高度0.7-1.5m,載重≥300kg/m²,防滑處理。
安全設施配置
火災報警:感煙探測器間距≤7.5m,手動報警按鈕距地1.3-1.5m。
通風排煙:換氣次數≥6次/h,事故通風≥12次/h(GB 50736-2012)。
防鼠措施:0.6m高防鼠板,孔洞縫隙≤0.6cm。
(二)管理要求
環境監測
溫度控制:配電室≤40℃,鍋爐房≤50℃(GB 26859-2011)。
濕度控制:相對濕度40%-70%(電子設備房需除濕機)。
安全工具
絕緣手套(10kV級)、驗電器、接地線等定期檢測(每半年1次)。
消防器材:2kg ABC干粉滅火器,每50m²配置1具。
(三)運行要求
安全標識
高壓危險區:黃黑相間警示線(線寬10cm,傾角45°)。
開關標識:采用GB 2894-2008標準圖示(如"禁止合閘"紅色圓圈帶斜杠)。
人員配置
高低壓配電室:每班至少2名持證電工(需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應急小組:按設備規模配置3-5人,每季度演練1次。
二、設備設施安全教育培訓規范
(一)管理人員(安全主任級)
核心能力
風險評估:掌握LEC法(D=L×E×C)進行危險源分級。
法規應用:熟悉《安全生產法》第36條(設備檢測要求)、第81條(應急預案)。
培訓重點
案例分析:電梯困人事故(超載保護失效)的根因分析方法。
預案編制:采用"情景-任務-能力"模型編制應急預案。
(二)現場主管(班組長級)
管理技能
違章識別:重點查處"三違"行為(違章指揮、操作、勞動紀律)。
危險源管控:對鍋爐房燃氣泄漏實行"三級報警"(50%LEL預警、75%LEL報警、90%LEL停機)。
演練要求
每月1次專項演練(如消防泵聯動測試),留存視頻記錄。
(三)操作人員(一線員工)
實操能力
故障處理:掌握"望聞問切"四步法(觀察、聽音、詢問、檢測)。
防護用品:正確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濾毒罐類型選擇:A型防有機氣體)。
三、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管理規范
(一)設備本體防護
機械防護
聯鎖裝置:壓力機采用雙手按鈕+光電保護(防護高度≥900mm)。
安全距離:旋轉部件防護罩開口尺寸≤6mm(GB/T 8196-2018)。
電氣防護
接地電阻:≤4Ω(TT系統需加裝RCD漏保,動作電流≤30mA)。
絕緣電阻:低壓電機≥0.5MΩ(500V兆歐表檢測)。
(二)操作過程防護
標準化作業
點檢"五定"原則:定點、定法、定標、定期、定人。
交接班"三交三不交":交情況、交問題、交措施;設備故障不交、隱患未處理不交、衛生不達標不交。
四、物業設備設施管理安全檢查規范
(一)班組級檢查
檢查方法
危險源檢查:采用JSA(工作安全分析)法拆解作業步驟。
情緒識別:通過"四看"法(面色、眼神、動作、語言)判斷人員狀態。
整改閉環
隱患分級:Ⅰ級(立即停機)、Ⅱ級(24h內)、Ⅲ級(7日內)。
(二)現場級檢查
專項檢查
高溫作業:WBGT指數≤25℃(GBZ 2.2-2007),超過需輪崗作業。
有限空間: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原則,氧氣濃度19.5%-23.5%。
五、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范
(一)帶電作業要求
絕緣防護
低壓帶電作業:使用Ⅱ類工具(雙重絕緣),穿絕緣鞋(耐壓10kV)。
高壓帶電作業:保持安全距離(10kV≥0.7m),使用絕緣斗臂車。
監護制度
實行"一對一"監護,監護人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二)工具儀表使用
校驗管理
萬用表:Ⅰ級表每年校驗,Ⅱ級表每2年校驗(JJG 124-2005)。
液壓工具:壓力表精度≥1.6級,每半年校驗。
實施建議
數字化管理
建立設備管理EAM系統,實現巡檢任務自動派發、隱患閉環追蹤。
配置智能傳感器(如振動、溫度),實時監測設備狀態。
文化培育
開展"安全積分制",將安全行為與績效考核掛鉤。
設立"安全觀察員"崗位,鼓勵員工自主發現隱患。
通過以上標準化管理體系的實施,可將物業設備事故率降低至0.5次/萬臺·年以下,設備完好率提升至98%以上,實現安全與效益的雙贏。
篇3:業主裝修期間物業能否隨時進入裝修現場案例
業主裝修期間物業能否隨時進入裝修現場案例
案例簡介
某小區物業管理處規定,裝修戶在每天裝修施工期間不得將入戶門關閉,以便裝修管理人員隨時檢查。一天,管理處工作人員在例行巡查過程中,見一裝修戶房門虛掩未鎖,內有施工的聲音,于是推門而入。發現裝修工人在滿是易燃物的施工現場吸煙,并且沒有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于是裝修管理人員勒令工人立即熄滅香煙并暫停施工,同時通知保安人員將裝修施工負責人帶到管理處接受處理。不久,業主知道了此事,遂投訴管理處工作人員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私闖民宅,并且非法滯留施工人員,侵犯業主和裝修施工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表示將訴諸公堂。
注:
1、該戶業主未簽署《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2、管理處認為施工單位違反了該小區裝修安全管理規定,要對其做出相應的處罰。
案例解析
1、本案例中物業管理工作人員的行為,似乎是在根據相關法規和合同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制止違規裝修行為,消除安全隱患,維護廣大業主的共同利益,從表面看好像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可是,本案例中物業管理工作人員以裝修管理為由,在未經業主(所有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對私家住宅堂而皇之地“推門而入”。這一行為顯然有違我國憲法關于公民的合法財產以及人身權益不受侵犯的法律規定,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確有侵權之嫌。
2、物業管理人員在現場發現裝修施工人員的違規事實和安全隱患以后,按照相關法規的規定,將施工負責人帶到管理處接受處理(比如向其告知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發放〈違章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等),并沒有限制該負責人的人身自由的主觀故意和事實情節,不構成所謂的“非法滯留”。當然,如果這時出現施工人員拒絕到管理處處理的情況,物業管理人員也可以采取服務上門的方式履行“告知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以及其他法定義務。
3、《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可見物業服務企業沒有行政處罰權,不能對施工單位“做出相應的處罰”。
4、業主未簽署《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不能說明業主沒有履行《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的“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因為“事先告知”不一定以簽署協議為載體。也不構成業主對其住宅進行裝修的先決條件,這是業主的權利(在不違章的情況下)。
專家點評
1、物業管理人員在現場工作中往往容易忽略細節處的法律問題,于不知不覺中“闖紅燈”。尤其是在法律法規日趨完善,人們維權意識日益提高的今天,物業工作人員更要注意時刻保持應有的法律意識。本案例中業主的房門是“虛掩”還是“緊閉”其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現場工作人員是否養成了良好的工作習慣。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先表明身份和來意并征得同意后方可進入業主的私家住宅,而不能大大咧咧地“推門而入”。
2、物業人員在面對業主和各種外來施工人員的態度上應一視同仁。在實施服務過程中始終保持有禮有節,不卑不亢,體現出熱情服務、依法管理的職業風貌,避免因“厚此薄彼”而引起不必要的工作阻力。
3、事實上作為物業管理常規業務的裝修管理工作,可以在多種環節加以控制。比如在物業銷售環節可以在銷售合同中的物業管理內容里加以明確,也可以在《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中加以明確。業主入伙環節可以在業主辦理入伙手續時明確。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時在《業主管理規約》加以明確,還可以在外來人員控制、裝修手續辦理以及日常巡查等環節加以控制和處理。
總之,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履行自己的告知、制止、報告以及協助處理等法定義務,規避這類風險。
4、在處理現場違章裝修時,如果出現業主或裝修施工單位拒不配合物業管理人員正當的裝修管理工作時,物業管理工作人員可以在依法采取制止、勸告、發放《違章通知書》、向政府部門報告等措施的同時注意在每一個步驟收集有利證據,以使自己始終處于主動有利的地位。切忌采取過激行為,授人以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