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員工晉升制度(六)
一、員工晉升
1、目的:員工晉升是指員工的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術人員的技術等級由低層次向高層次的變動,是公司及時發現人才,激勵員工、滿足員工成就感的一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兼有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的雙重功能。
2、員工晉升形式
①破格晉升:對有特殊才能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不受年資、學歷、經歷等條件的限制,可以越級加以晉升。
②功績晉升:以員工實際工作成績的大小作為晉升的主要依據,充分體現公司多勞多得,重視績效的原則。
③能力晉升:根據員工各種能力的大小決定晉升,全面反映員工現有及潛在的能力,做到合理使用人才。
④綜合晉升:兼顧年資、功績和能力多方面的因素,作為晉升的依據。
3、晉升條件:
①熟悉現職位的工作技能,已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要求;
②曾有較高職位的優秀工作經歷二至三年;
③對現職位的接任人員已進行了細致的指導和培訓,確認其完全可以接替現工作;
④連續二至三年的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在同級間名列前三位;
⑤已完成較高職位所需的培訓課程,經測試達標后競聘成功;
⑥提出了對現職位或較高職位具有很大經濟效益的工作建議,需要親自付諸實施。
4、晉升程序:
①員工符合晉升條件的,應由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填制“晉升審批表”,上報總辦,由品質部負責考察,總辦組織綜合考評;
②晉升部門經理的面試結果合格,晉升崗位要求的筆試測試合格,如需競聘時,各項測試達標;
③總經理根據晉升記錄批準晉升報告;
④工作交接后,新崗位的上崗培訓或培訓資料的發放;
⑤員工晉升后,可享受晉升工資,如調至上一級崗位,被賦予更重要工作職責,崗位工資應相應調整;
⑥員工晉升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二、員工晉級
1、目的:晉級是指公司對工作績效顯著、工作態度端正的員工工資予以合理上浮。
2、具體規定:
①員工工資晉級按照公司薪酬體系中的職等、薪級進行,員工工資晉級一次最多不超過3級。
②員工晉級由公司定期評定,由總辦具體負責,非特殊情況,公司原則上平時不針對個別員工進行晉級,以克服工作中的隨意性。
③對晉級后工作渙散、不積極進取上進、不全力做好本職工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安全事故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取消其晉升工資。
④經公司評定予以工資晉級的員工,其晉級工資從次月起開始發放。
⑤員工晉級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篇2:地產置業公司管理干部選拔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地產置業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主管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選拔
第五條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公開競聘。
第六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綜合管理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七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八條考察期滿后,由綜合管理部組織進行綜合考評并填寫《干部考察期綜合考評表》,逐級做出考評意見。勝任新職位要求的,公司予以正式發文聘任。其余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延長考察期或另行安排。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大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大經濟損失者。
第十一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公司綜合管理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和核實,并做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做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綜合管理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篇3:公司員工晉升調動規定
公司員工晉升與調動規定
員工晉升:
公司鼓勵職員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職員將獲得優先的晉升機會;
如果符合下列條件,職員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薪金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4)年度考核為優秀;
(5)對自身的工作內容充分了解,并體現出工作能力;
(6)具備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
(7)達到擬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閱歷要求。
公司職級晉升順序為:
晉升方向:職員—主管—部門副經理—部門經理—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員工職位一般情況下循序晉升,特殊情況下可破格提用。
內部調動:
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以及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將職員調至公司內任何部門工作,將員工調離原有崗位須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并辦理調離手續,做好交接工作。
當出現崗位空缺時,職員可自薦或推薦外界人才,由辦公室與崗位空缺部門領導溝通后,報公司經理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