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加班管理細則
第一條 目的: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各部門主管、經(jīng)理
第四條 程序內(nèi)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nèi)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 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jīng)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zhí)行: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shù):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shù),實際加班時數(shù)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jīng)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guī)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 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 加班工資計算
1. 經(jīng)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 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 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fā)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fā)放。
篇2:加班管理細則
加班管理細則
1.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jīng)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jīng)行政人事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jīng)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2.加班范圍
2.1.公休、法定節(jié)假日(指元旦、春節(jié)、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按國家規(guī)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jīng)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復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領導批準。
2.3.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加班調(diào)休
3.1.經(jīng)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shù),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fā)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jīng)批準后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diào)配,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diào)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