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房屋(設備設施)養護和修繕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定期對房屋進行養護和修繕,保持或恢復其使用功能。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工程部**項目內房屋設施的養護和修繕。
3.0職責
物業工程部(或值班工程師)負責對房屋本體狀況進行巡查,并接受業主的投訴,對發現的異常情況及時向直接上級反映。
3.2工程人員負責一般性的養護和維修工作。
3.3工程部經理負責外委養護和維修項目的聯絡、實行情況檢查和監督工作,并組織驗收。
3.4管理公司經理負責審批管理公司《房屋設施養護計劃》。
4.0工作程序
4.1工程部經理于每年12月制訂本物業下年度《房屋設施養護計劃》并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4.1.1養護
4.1.2工程人員按《房屋設施養護計劃》的規定具體實施養護工作并記錄于《房屋設施養護記錄表》內。
4.1.3工程部主管對養護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4.2修繕
4.2.1一般性的修繕。
4.2.1.1更換水表
a)關上水表前第一個閥門,排空管內的殘余水后拆下水表。檢查水表的接頭膠圈,如已經斷裂或變形時應選同一型號、規格的具有合格證的水表安裝上去;
b)安裝時注意水表的水流方向與供水方向保持一致;
c)維修結束后,打開閥門檢查有無滲漏,表針轉動是否正常;
d)維修人員會同物業管理部做好用戶新啟用水表底數記錄。
4.2.1.2更換電表
a)斷開電源拆下電表,確認電表已經失靈時,可選用具有檢驗合格證的同一型號電表進行安裝,安裝時注意進出線接法正確;
b)安裝結束后合閘試電,保證用戶用電設備使用正常,電表轉動正常;
c)維修人員會同物業管理部做好用戶新啟用電表底數記錄。
4.2.1.3維修開關
a)分析造成低壓開關跳閘或燒壞的原因;
b)如果是短路故障,道先將空氣開關置于"OFF"位置,用萬用表(兆歐表)檢查線路,查出故障點后給予排除;
c)經試電后如確認需要更換空氣開關或熔斷器時,必須采用同一技術規格的合格配件進行調換安裝。
d)如果是由于線路過載造成的開關跳閘或燒壞,在更換損壞元件后應將該線路負荷減少。
4.2.1.4燈管、白熾燈的維修
a)切斷電源、取出白熾燈,如果燈絲已經燒斷,可更換同一型號的卡口或螺旋頭燈泡安裝上去,試電查看是否正常;
b)燈管不亮可先檢查啟輝器,如損壞可更換新的;試電檢查如不亮時,取出燈管并更換同規格、同型號的燈管,再次試電檢查,如仍不亮時可檢查接線和鎮流器,查出故障立即排除,恢復正常照明。
c)其他情況造成的燈不亮情況,可根據原因參見本章4.2.1.3、4.2.1.5進行處理。
4.2.1.5線路檢測
a)線路停電檢修應及時通知用戶;
b)用戶開關燒壞的處理見本章4.2.1.3維修開關進行處理;
c)電表損壞的維修見本章4.2.1.2更換電表進行處理;
d)進戶接線端子接觸不良可先切斷電源,將接頭緊固;
e)線路短路時可用萬用表對線路逐一檢查,找出故障原因并及時處理;
f)當確認故障排除后方可送電。
4.2.1.6門鈴維修
a)無電情況時可更換新電池;
b)電極板腐蝕或接觸不良可進行除銹、緊固處理;
c)因線路短路問題造成的故障,用萬用表(兆歐表)檢查線路找出故障點并及時處理。
4.2.1.7插座無電
a)由于市政停電或線路維修造成的停電應通知用戶;
b)插座接線端子松動,可拆開插座板緊固接線頭后重新安裝,檢查試電情況;
c)線路短路造成的停電參見本章4.2.1.5e)進行處理;
4.2.1.8水龍頭漏水
a)關閉戶內水閥門,拆卸下水龍頭并檢查出故障點;
b)根據用戶需要,更換破損的膠圈部件或更換新水龍頭;如因水龍頭有砂眼漏水的,必須更換新的水龍頭。
c)打開水閥門檢查水龍頭是否有滲漏,使用時切勿過度擰緊。
4.2.1.9馬桶不通
檢查堵塞的原因,用馬桶抽子或疏通機進行疏通,使其排水暢通。
4.2.1.10洗臉(菜)盆堵塞、漏水
a)檢查存水彎管,取出雜物,如仍不通暢,可用竹篾、鐵絲或疏通機對下水管道進行疏通,排除故障后試驗排水情況,使用其排水暢通;
b)檢查盆體與下水管接口,查出漏水處用玻璃膠封閉漏水處,待膠干后試水檢查,保證無漏水現象。
4.2.1.11浴缸堵塞、漏水
a)如管道堵塞見4.2.1.10a)進行處理;
b)浴缸缸體漏水應建議用戶更換,如檢查是接口漏水應征得用戶同意打開修理待修理部位干燥后試水,檢查有無再漏現象。
4.2.1.12部分樓層停水
a)查明停水的樓層后先關總閥,拆開支閥,并將濾網清洗后重新裝上;
b)市政或其他維修造成的停水應通知用戶,并作解釋。
4.2.1.13疏通地漏
同本章4.2.1.9處理辦法。
4.2.1.14修門窗
a)檢查門窗附件有無損壞、不全,進行更新或補裝;
b)清除門角和窗軌道的雜物,對門合頁和窗軌道注油;
c)更換破損玻璃時注意防止玻璃片跌下傷人。
4.2.1.15換鎖
拆下壞鎖后先檢查是體處壞,如能修理及時修理,無法修理好的可通知用戶更換新鎖。
4.2.2非一般性的維修委托專業維修公司進行。
4.2.3時間要求
a)接到《維修單》后立即安排人員進行處理,無特殊情況時不起過25分鐘,一般性維修不超過7小時,較困難復雜的維修要求72小時內完成(工藝技術要求特殊的除外);同時應向用戶解釋原因。
b)功能性維修,以恢復其原有功能為準,外觀性維修要求與原有部位相比較表面應無色差,高低不平現象;
c)維修時應盡量滿足用戶的合理要求。
4.2.4維修工作的檢查
a)工程部主管每周將《維修單》整理一次,以檢查服務的及時性和用戶的反映,對服務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和發現的隱患應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糾正措施。
b)物業管理部根據《維修單》對用戶進行回訪,收集用戶對維修人員服務態度及維修工作的反饋信息,管理公司經理對維修工作進行相應檢查。
5.0相關記錄
5.1《回訪工作規程》
5.2《房屋(設施)年度養護檢修計劃》
5.3《房屋(設施)日常養護記錄表》
5.4《維修單》
篇2: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維修保養制度
幼兒園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維修保養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七、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八、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篇3:選平學校體育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選平學校體育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為安全使用體育器材,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制定學校體育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校校長要加強對學校安全的領導,經常教育體育教師要本著“安全重于泰山”的原則上好體育課,避免學生上體育課時因不正確使用體育器材而造成危險。
二、學校要強化使用體育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建立領導小組,領導、指導學校體育器材、體育設施等的安全正確使用。
三、建立檢查制度,對體育器材、設備設施要經常檢查;體育器材要由專人管理,體育設備設施要由專人負責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堅決消除體育器材、體育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
四、要進一步嚴明體育教師的職業紀律,切實加強體育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保證上體育課時師生的人身安全。
五、學校要積極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正確使用體育器材設備設施的教育,使學生養成安全正確使用體育器材、設備設施的好習慣,培養學生體育自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