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結構及維修管理規定
(一)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并向上級報告。
(二)如住戶擅自拆建墻壁、增開窗戶、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墻鐵籠、檐篷、平臺或在天臺上加蓋小屋棚時,應予以制止并向上級報告。
(三)如發現天花板或外墻有漏水現象,應即通知單位上層及有關住戶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1、墻壁或天花板有明顯混凝土爆裂;
2、樓梯邊的欄桿松脫;
3、防火門及消防設備損壞;
4、內外墻抹灰脫落。
(五)住戶安裝的鐵閘掩住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并報告上級。
篇2:房屋磚砌體結構的防治維修
磚砌體由磚塊和砂漿砌合而成。建筑物中墻、柱、腰線、窗臺、煙囪、臺階等也常用磚砌筑成。磚塊分類按國家標準分成普通磚和空心磚兩大類,砂漿則是由膠凝材料(水泥、石灰膏、粘土等)和填充材料(砂、礦渣)混合攪拌而成。常用的砂漿有水泥和黃砂混合組成的水泥砂漿,水泥、石灰膏、砂子組成的混合砂漿,粘土或石灰膏、砂子組成的粘土或石灰砂漿等。砌墻中一般采用水泥砂漿和混合砂漿,粘土砂漿用于荷載不大的墻體或臨時房屋中。磚砌體破壞突出表現在耐久性破壞和砌體裂縫的產生上。
一、磚砌體耐久性破壞的維修
(一)磚砌體耐久性破壞的主要原因
1.凍解循環造成磚砌體破壞。其損壞一般由表面開始,首先形成抹灰層脫落,砌體表面出現麻點、起皮、酥堿、剝落等。隨著凍解次數的增加,砌體酥堿、剝落深度增加,造成砌體內部材料變質,嚴重時減弱了磚墻的厚度,進而損壞到砌體的整體強度。
2.風化和浸漬造成損壞。風化是由于砌體材料的溶解質(如石灰等)溶了水,水蒸發后,溶解物結晶而形成沉積風化物。風化物不斷堆積浸漬砌體,從而導致砌體膨脹破壞。
3.化學腐蝕造成損壞。對磚砌體有害的腐蝕介質存在于水中,易侵蝕磚基礎砂漿,若基礎防潮層處理得不好,地下水中的腐蝕性介質通過砌體的毛細管作用進入墻體,腐蝕墻體。磚砌體結構的酥松,出現酥堿、剝落等腐蝕現象,影響砌體強度、外觀上甚至在底層房屋的地面上部墻體泛潮,造成抹灰層酥松,霉變。
(二)磚砌體耐久性破壞的防治
防止砌體結構耐久性的破壞,對建筑物正常、安全使用和延長建筑物使用年限具有重要意義。因此首先要搞好砌體的維護和管理,防止砌體受潮和受腐蝕,應做好下列幾項工作。
(1)消除或最低限度地減少侵蝕介質和環境腐蝕的影響。
(2)提高砌體耐蝕能力。
(3)對熱工性能不足的外墻、檐口等部位采取加厚墻體或其他保溫措施,以消除內墻面,頂棚的“結露”“掛霜”等現象。
(4)對濕度較大的或經常關閉的小房間應加強對防水層、排水設施的維護、防止水的侵蝕。
(5)及時維修失效的防水層,養護好已有的防水層。
(6)保持室外場地平整和排水坡度,防止建筑物周圍積水。
(7)禁止墻上任意開洞,或直接無組織的排放污水、蒸氣等,以防侵蝕墻體。
(8)對已風化,侵蝕在墻上的結晶物,應用鋼絲刷子刷除,防止繼續腐蝕墻體。
(9)經常維修屋面保持屋面排水系統正常工作,做到屋面不滲漏。
(10)對于已經維修后的磚砌體,應針對破壞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砌體再次發生腐蝕。
二、砌體裂縫的維修
(一)砌體裂縫的主要原因
1.設計上的失誤。
(1)砌體強度不能滿足砌體承載能力的要求;
(2)砌體的連接節點構造不合理;
(3)砌體的穩定性不足;
(4)整體性的加強措施不夠,墻段聯結差,傳遞與擴散荷載的能力差;
(5)荷載傳遞的布置不夠均衡,節點構造不夠合理等。
2.施工質量差。
(1)砌體的垂直度、平整度、砌體中的灰漿飽滿度差等,造成砌體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
(2)違反操作規程施工;
(3)施工中使用的磚與砂漿不符合設計規定的強度等。
3.使用上的不合理。
(1)改變建筑物用途,超過原設計的荷載標準;
(2)改建時缺乏全面考慮、論證,亂拆、亂改;
(3)地基嚴重下沉,
篇3:樓宇結構及公共區域維修管理規定
樓宇結構及公共區域維修管理規定
(一)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并向上級報告。
(二)如住戶擅自拆建墻壁、增開窗戶、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墻鐵籠、檐壁、平臺或在天臺上加蓋小棚屋時,應予以制止并向上級報告。
(三)天花板或外墻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戶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1.墻壁或天花板有明顯裂縫或水泥爆裂;
2.氣窗的玻璃爆裂;
3.樓梯邊的欄桿松拖;
4.防火門及消防設備損壞;
5.內外墻壁批蕩脫落。
(五)住戶安裝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并報告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