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qū)
第5/1999號法律
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
立法會根據(jù)《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條
標的
一、本法律訂定使用國家象征的一般制度及其保護規(guī)則。
二、本法律附件一至附件四屬本法律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定義
就本法而言,下列者被視為國家象征:
(一)“國旗”,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二)“國徽”,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三) “國歌”,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第三條
對國家象征應有的尊重
國家象征應當被尊重和愛護。
第四條
展示、使用及演奏
一、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qū)主要公共實體所在的建筑物展示國旗或國徽,或兩者同時展示。
二、由行政長官以行政法規(guī)訂定:
(一)必須展示或使用國旗及國徽或演奏國歌的場所及場合;
(二)展示或使用國旗及國徽或演奏國歌的方式及方法;
(三)得限制或禁止對國家象征的公開使用的情況;
(四)須將國徽圖案刻在其印章或鋼印上的公共機構(gòu)。
三、國旗下半旗、國旗的優(yōu)先地位及國旗的升降事宜,載于本法附件二內(nèi)。
第五條
禁止將國旗、國徽用作某些用途
一、國旗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于:
(一)商標或廣告;
(二)私人喪事活動;
(三)行政長官限制或禁止展示或使用國旗或其圖案的其他場合或場所。
二、國徽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于:
(一)商標或廣告;
(二)日常生活的陳設布置;
(三)私人慶吊活動;
(四)行政長官限制或禁止展示或使用國徽或其圖案的其他場合或場所。
第六條
破損的國旗或國徽
不得展示或使用破損、污損、褪色、違反附件一至附件三規(guī)定的或因任何其他原因而被毀壞的國旗或國徽。
第七條
演奏國歌
一、國歌應依照本法附件四的正式總樂譜的準確規(guī)定進行演奏。
二、不得修改國歌的歌詞。
第八條
國旗、國徽的制造
一、國旗及國徽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內(nèi)由有權(quán)限機構(gòu)許可的實體制造。
二、國旗必須按照本法附件一所列規(guī)格制造。
三、國徽必須按照本法附件三所列規(guī)格制造。
四、展示或使用不同于本法規(guī)定尺寸的國徽,須預先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許可。
第九條
侮辱國家象征罪
一、以言詞、動作或散布文書、又或以其他與公眾通訊的工具,公然侮辱國家象征,又或?qū)χ蛔鹬卣?,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最高三百六十日罰金。
二、下列情況構(gòu)成對國家象征的不尊重:
篇2:國旗、國徽、國歌主題班會活動設計
國旗、國徽、國歌主題班會活動設計
活動目標
?。?)知道國旗、國徽、國歌都是祖國的象征物。
(2)培養(yǎng)熱愛祖國的情感。
核心要素
·認識祖國
·愛國主義情感
活動準備
?。?)掛圖《國旗、國徽、國歌》。
(2)*廣場上的升旗儀式錄象。
?。?)布置國旗和紙制國旗各一面。
?。?)國徽圖案一枚。
?。?)《國歌》磁帶。
(6)學唱兒歌“國旗國旗多美麗”。
活動過程
(1)出示掛圖,引導幼兒閱讀幼兒用書第18頁。
?。?)出示國旗,讓幼兒在觀察中認識國旗。提問指導:
①國旗是由什么組成的?(由紅色的旗面和五顆黃色的星星組成)
?、趪齑硎裁矗浚ù韲遥?/p>
?、勰氵€在哪些地方看見過國旗?
?。?)放映*廣場上升旗儀式的錄象,使幼兒了解國旗、國歌的意義。
①提問:
A,解放軍叔叔在升旗的時候是怎么做的?國歌的歌名叫什么?聽起來讓人感覺怎么樣?
B,參加升國旗時,大家該怎么做?
?、谥v解升旗活動的要求:衣著干凈整齊,升旗時身子直立,態(tài)度認真,在國歌聲中向國旗行注目禮。
?、墼俅畏配浵?,幼兒實踐升旗活動的要求。
?。?)出示國徽圖案,介紹國徽的組成部分及象征意義。
?、偬釂栆龑В簢丈嫌行┦裁??(國旗、*、麥穗、齒輪和飄帶)
?、趪沾硎裁??(它與國旗、國歌一樣,代表我們祖國)
(5)學習制作國旗。
①出示紙制國旗。
?、谑痉吨v解制作方法和過程。
A,按比例要求剪一張紅色長方形的紙,將它粘在一小木棍的上端,旗面在右側(cè)。
B,畫出并剪下五顆(一大四小)黃色的星星,并將它們粘貼在旗面的右上角。
?、塾變簩W習制作,教師巡回指導。
(6)幼兒拿著自制的國旗,齊聲朗讀兒歌《國旗國旗多美麗》。
篇3:(學校)升國旗儀式要求
> 小學(學校)升國旗儀式要求一、學校除寒、暑假和星期六、日外,每日升掛國旗。
二、每周星期一,舉行集體升旗儀式。。
三、舉行升國旗儀式時,全體師生員工準時參加,做到列隊整齊,服裝整潔,少先隊員穿禮服,佩戴紅領(lǐng)巾,向國旗敬隊禮,全體員工面向國旗敬注目禮,嚴禁隨便走動和與他人說閑話。
四、國家規(guī)定升旗儀式的程序是:
1、升旗:(奏國歌,全體師生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2、唱國歌。(全體師生員工齊唱)
3、介紹本周升旗手。(由大隊長宣布本周升旗手)
4、國旗下講話:(學校領(lǐng)導、老師或少先隊員代表)
五、旗手、護旗手要由各中隊選代表輪流擔任,并經(jīng)過嚴格訓練后方可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