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發〔20**〕29號
為加強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管理,預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等疾病,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重慶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不準隨地吐痰。違者,責令清除干凈,從重處50元罰款。
二、不準隨地便溺,亂丟果皮、紙屑、香口膠、煙頭等廢棄物。違者,責令清除干凈,從重處50元罰款。
三、不準亂倒(拋)垃圾、污水、渣土、糞便、動物尸體等廢棄物。違者,責令改正,對違法個人從重處50元罰款,對違法單位或經營者從重處2000元罰款。
四、不準運輸散體、流體的機動車冒裝或沿途飛揚、灑漏。違者,責令清除干凈,從重處2000元罰款。
五、城市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依法成立的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違反本通告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篇2:某幼兒園公共場所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公共場所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能不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用,一般不要組織離開市區的活動。
2.出去活動前,要向幼兒提出安全保障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幼兒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3.組織活動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嚴禁車輛無照運行、帶“病”運行和超員、超速運行,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督。
4.到公園、游覽區、游樂場等地活動,一定注意其合理的容量、設施的安全,防止倒塌,跌落,擠壓、溺水等事故的發生,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5.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幼兒遵守勞動規則。
6.商業性慶典活動及其他各類社會慶?;顒?,原則上不得組織幼兒參與,必須需要幼兒參與的,須經園長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嚴格控制人數,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7.組織幼兒活動的領導、老師應切實負起安全責任,幼兒應自始至終在領導、老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篇3:集團公司公共場所環境衛生工作規定
> 集團公司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一、目的:為徹底做好公司內部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營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氛圍,塑造清潔、整齊的廠容廠貌,特制定此管理條例。
二、適應范圍:公司全體干部員工。
三、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的要求和標準:
1、本規定中公共場所是指集團內公共通道、籃球場、羽毛球場、停車場等公共區域。
2、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的要求:
A、地面無垃圾、污垢、積水、落葉、水果皮、煙蒂等;
B、墻面無污垢、臟物,保持潔凈。
C、綠化帶要求定時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隨時清掃殘枝落葉。
3、清潔要求和標準:
A、清潔工須每日將公共場所清掃一遍,有污垢處需要沖洗一遍。但必須保證每周沖洗兩遍。
B、清潔工要保證綠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時修剪枝葉,及時清除雜草、枯葉、垃圾等。
C、對于公共區域衛生的清掃,清潔工需在上班時間前一個半小時做好清掃,保證所有清掃工作、垃圾處理工作在上班前完畢;下班前再清掃一遍,須日掃日清。
D、對于花草,清潔工要定期(每周兩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規定:
A、集團所有干部員工必須將垃圾(紙屑、煙頭、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隨地亂扔。
B、集團所有干部員工不得在墻壁上亂涂亂畫。
C、集團所有干部員工不得損害、折傷公司的一草一木。
D、嚴禁攜帶有包裝、有瓜果皮、紙屑的食品進入公司內部。
E、對違反公司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者,一經發現、舉報或查處,將在公司保安的監督下,強制按要求義務清掃指定區域的衛生。
F、對于舉報違反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者,公司為其舉報者保密并獎勵10元/人·次。
G、對于員工在工作或搬運過程中不慎灑落在地面的紙屑、包裝盒、泡沫、垃圾等,清潔工和保安員有權可以要求當事員工將地面清掃干凈;如果員工拒絕或態度惡劣,可立即向人力資源中心報告,由人力資源中心將按照本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H、清潔工必須要按照規定和要求給予清掃公司內部所有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保安員要堅守崗位工作職責,對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本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原有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有異的,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6本管理規定歸屬集團人力資源部解釋。
7、對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建議,各部門可統一匯總轉交人力資源中心,由人力資源中心統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