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組織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20**)
自貢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關于組織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
自規建住發〔20**〕62號
各區、縣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高新分局,各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川建質安發〔20**〕214號)要求,我市決定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我局成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組,組長由市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長楊敬華擔任,檢查組成員由市局安監科、勘設科、住保科、建管科、審批服務科、執法支隊、市質安站等相關科室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專家等組成。
二、檢查范圍及內容
全市的在建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為主。
檢查內容: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川建質安發〔20**〕214號)中的檢查內容為主。
三、檢查時間安排
5月8日前,各責任主體單位及相關機構按照此次檢查的內容開展自查,并按照自查的情況進行整改落實,消除工程質量安全隱患;
5月9日~5月18日,我局檢查組對全市所有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進行全面檢查;
5月20日前,榮縣、富順縣將檢查總結和轄區內的在建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工程一覽表報市質安站,市質安站將自查工程項目情況及在建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情況一覽表匯總交省質安總站。
四、其他要求
各區、縣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局和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工作,并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對存在重大質量安全問題的要專項督辦,并嚴格查處。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川建質安發〔20**〕214號)
自貢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20**年4月30日
篇2:第一醫院基建建設工程合同制度
第一醫院基建建設工程合同制度
為進一步理順、完善基建管理體制,提高管理水平,規范合同管理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對所轄建設工程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合同,材料或有關設備采購合同,技術咨詢、服務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及其他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實行集中管理、統一存檔,制定本規范。
一、 合同的簽訂程序
(一)勘探、監理等項目前期合同及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基建科草擬,經基建科、審計科及相關部門會審后由項目法人簽訂;
(二)施工合同由基建科草擬,基建科、審計科、紀檢、監察室及相關部門會審報主管項目法人審定后簽訂。
二、合同的發放范圍
根據工作需要,由經辦人發放到審計、財務、監察室等相關職能部門和人員。
三、合同的管理責任
(一)正式合同簽訂后,合同經辦人必須將正式合同送交資料管理員并辦理簽收手續,管理員按規定存放歸檔妥善保管;
(二)合同在實施中必須加強監督管理。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管理員應認真檢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規定實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領導報告合同履行情況;
(三)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辦理有關決算和財務結算事宜。由于經辦人未按規定范圍及時發送合同或有關人員未嚴格執行合同,而在工程中產生糾紛或產生質量事故、影響工期,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禁泄露合同機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損失,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篇3:醫院基建建設工程項目法人責任制度
醫院基建建設工程項目法人責任制度
一、為了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投資責任約束機制,規范醫院建設項目法人的行為,保障其責、權、利的有機統一,根據國家計委《關于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由項目法人對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償還債和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
(一)負責籌措建設資金,審核、上報年度投資計劃并落實年度資金;
(二)負責審核、上報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擬訂、上報項目設計、施工和設備、物資采購招標方案;
(三)擬定、上報項目開工報告;
(四)負責項目的竣工預驗收,提出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五)審定項目年度財務預、決算;
(六)審定項目償還債務計劃和生產經營方針;
(七)決定醫院內設機構,聘任和解聘項目現場負責人,并根據負責人的提名聘任和解聘項目其他法人籌備組成員;
(八)研究解決項目建設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九)其他應由院務會負責的事宜。
三、項目建設中的重大事宜在院務會上討論,對資金支出進行嚴格管理,并以決議形式予以確認;
四、項目法人不準向乙方和相關單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禮金、有價證劵、貴重物品和好處費、感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