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職業危害治理,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冶金公司職業健康工作匯報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專家:
你們好!首先,我代表公司全體員工,感謝你們在百忙之中來公司檢查指導工作。下面對我公司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工作情況,向大家做簡要匯報。
一、企業概況:
二、職業危害工作治理情況
根據省、市、縣職業危害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為切實搞好職業危害治理工作,轉變安全理念,創新工作思路,從源頭上消除職業危害隱患,實現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公司成立了作業場所職業健康領導組,制定了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實施方案,并提出了工作要求。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高度重視成立機構
20**年6月20日,公司成立了“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機構”,由總經理為組長,其他副總經理為副組長,主要部室負責人、分公司經理為成員的管理機構,結合公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了十項工作職責,在安全部設置了“職業健康科”。職業健康科負責公司日常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分公司根據公司的要求也相應成立了“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機構”,組長由分公司經理擔任。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23號令《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建立、健全了職業危害防治十項制度和九項操作規程。
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①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②職業危害告知制度;③職業危害申報制度;④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⑤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⑥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⑧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⑨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⑩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①溜井勾料工職業健康操作規程;②漏斗放料工職業健康操作規程;③鑿巖工職業健康操作規程;④裝礦(渣)工職業健康操作規程;⑤井下裝載車司機職業健康操作規程;⑥破碎工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⑦皮帶工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⑧篩粉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⑨職業病防治操作規程。
3、補充設施完善檔案
七月份總公司統一給分公司制作了六類“職業危害告知欄”和“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版面110個,以及防粉塵、防噪音、防毒等警示標志牌120塊。加強了作業現場的宣傳和告知,讓作業人員明白自己所在場所的職業危害和預防措施。
八月份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申報工作已在長治市申報大廳受理登記,等待驗收備案。公司配備了一臺全自動粉塵測試儀和6個噪音計,以及為檢測人員配備8個有害有毒氣體檢測儀器。規范新工人入廠體檢手續,按規定對接觸粉塵人員在崗期間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并建立員工健康管理檔案。建立了粉塵、噪音檢測記錄和臺賬以及各種管理檔案十多余項,并進行了分類存檔。
4、強化管理監督檢查
公司安全部職業健康科每月對分公司作業場所進行不少于兩次職業健康檢查、檢測,主要檢查作業環境的粉塵、噪音、有害有毒氣體及勞保佩戴使用情況,發現問題責令現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將每次現場監測數據,填寫在“職業危害公示欄”中進行了公示。六月份以來共檢查發現34處職業危害隱患,都已整改完成。
我們高度重視職業健康工作,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職業健康管理,從嚴從細,認真落實各項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雖然我們在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中做了一些工作,因此項工作剛剛起步,距上級要求還有很大差距,請各位領導專家予以指導。
最后,我代表公司全體員工向各位領導來我公司檢查指導工作,表示衷心感謝!誠懇希望多多指導,提出寶貴意見。
謝謝大家!
篇2: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檢查制度(3)
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檢查制度(三)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第三條月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落實。
第四條 公司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第五條 公司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第六條 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第七條 公司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
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第八條 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條 本公司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的周期一般為一年。
第十條 公司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
第十一條 公司應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十二條 公司當按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十三條 員工有權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篇3:OHS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目標
OHS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目標
組織應針對其內部相關職能和層次,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并使之形成文件。
組織在建立和評審職業安全健康目標時,應考慮法律和法規要求、自身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和危險的特點、可選技術方案、財務、運行和經營要求,以及相關方的觀點。目標應符合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并包括對持續改進的承諾。
1.理解要點
組織的OHS目標是OHS方針的具體體現。要實現這些目標,組織需要制定具體的指標。
標準要求組織在建立OHS管理體系時,凡屬可行目標要具體要量化,指標應是明確并可測量的。在制定組織目標、指標時,應考慮設置可測量的參數,為OHS管理和體系運行提供信息。
組織建立OHS管理體系的重要目的是組織的OHS管理水平得到整體改善,標準要求做到持續改進,而持續改進可見證性的數據就是反映在每年不斷更新的目標和指標上,從而才能達到整體水平的不斷改善。
目標、指標是根據其方針,考慮組織的規模、經濟、技術等情況制定的,并且要體現出危險識別與評價和控制的連續性。另外,標準要求目標、指標是有層次的,是一個逐漸細化、分解的過程,目標要符合國家職業安全健康規劃的要求、安全技術政策的要求,指標的制訂要體現先進性、可操作性、可調整性和量化的要求。
組織應注重目標、指標的經濟技術可行性,一個組織不能為通過認證而制定出不可行、不合理的、空洞的目標。否則,目標和指標不能完成也有可能成為認證通不過的原因。
標準中明確指出組織在制定目標和指標時要包括對持續改進的承諾。
如某公司某階段的方針目標:
方針: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
目標1:兩年內事故率減少50%(公司一級),裝配部1999年事故率降低20%(與1998年相比)(部門級);
目標2:本年內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符合率從目前的70%提高到98%。4月1日前3車間全部使用新的安全帽。
2.審核要點
1)目標和指標如何體現OHS方針,是否考慮了與該組織活動相關的重大危險因素。
2)制定的目標和指標是否層層分解,負有責任的員工是怎樣將職責納入實施活動的。
3)相關方的觀點在制定目標和指標時是如何考慮的。
4)所有的目標和指標是否設置了具體的可測量的參數。
5)如何評審和修訂目標和指標,以反映組織所期望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的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