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踐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為了加強和改進中心校安全檢查工作,保障中心教職員工及參與實踐活動的學生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范師生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雨天應急預案
1、在活動開展階段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大雨提前一天通知各校、都市菜園、車隊,及時調整活動計劃。
2、如活動過程中突發大雨,需及時通知學校帶隊老師,調整活動內容,在室內場地集中。
3、小雨活動計劃不變,下車后各班級學生在各組教師帶領下,在展館中進行講解,然后分組迅游。尋游活動結束后各班學生回到各自展館中用午餐并休息。
(二)一般傷害事故(指不涉及學生生命危險和殘疾后果)的處置:
1、當事人發現傷害事故須立即與帶隊教師聯系,由帶隊老師向活動部領導匯報。
2、由活動部長與帶隊教師商議處置方案。如能立即處理的,由帶隊教師妥善處理,并作好處置記錄。
3、如需縫針和拍片診斷等無法處理的,活動部長派車由該校老師陪同前往,就近治療或征求家長意見送到指定醫院治療,同時上報分管主任,并作好處置記錄。
(三)嚴重傷害事故(指可能涉及學生生命安全)的處置:
1、當事人立即用對講機或手機報告當班部長及值班主任。隨后立即撥打120或110.冷靜敘述學生傷害狀況及傷者位置。
2、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援(止血 心肺復蘇)并給予傷者精神安慰,等待120的救治。
3、當班部長立刻協調事發附近的老師以及學校校帶隊領導趕赴現場,疏散事發附近的學生并建立警戒線,為120急救車的到來留出足夠的空間。
4、當班部長立刻協調到場的老師用相機或者手機現場留照取證,對事發現場的學生做好安撫及心理疏導工作。
5、中心值班主任和學校帶隊領導立刻組成傷害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并進行及時處置。
6、由中心主任上報教育局有關職能部門,聽取相關指示。
7、做好事故的后續處理。
篇2:中學七八年級社會實踐活動安全預案
中學學年度七八年級社會實踐活動安全預案
為了提高參訓人員的安全意識,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軍訓工作安全、順利地完成,特制定七、八年級學生軍訓安全預案。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明確安全職責。
組長:zz副組長:zz
成員:七、八年級年級主任班主任德育處主管干部
校醫:zz
二、嚴格軍訓制度化管理,杜絕安全事故。
1、路途組織保證安全(1)確保運輸車輛的安全,要求基地必須采用正規客運公司的車輛接送學生,并按指定地點停靠,按指定路線行駛。(2)每輛車安排一名教師負責安全聯絡,并制定聯絡網,如發生特殊情況以便及時聯系2、訓練安全預防
(1)軍訓之前,組織全體班主任進行培訓,提高思想認識;學生報到后,班主任及時了解學生健康狀況,若有身體不適(如有先天性疾病等),根據文件要求在辦理免訓手續后可不安排參加訓練。
(2)軍訓時間較長,身體疲勞,大量排汗,頭部直接受到烈日照射,極易發生中暑。學生中暑后,不必驚惶失措。輕度中暑:把中暑者送到蔭涼通風處休息,喝些涼白開水等清涼飲料并聯系校醫。重度中暑:迅速送往醫院并及時通知家長。
預防措施:指導學生提前喝一些水,班主任保證開水充足供應,訓練間歇提醒學生補充水分。
在軍訓過程中,如果出現意外傷害,輕度擦傷、扭傷等及時聯系校醫治療,傷勢較重的及時送往醫院并及時通知家長。
(3)訓練休息時間,要組織學生有秩序集體活動,禁止學生單獨活動或乘涼。嚴禁在訓練場地追逐、打鬧、打球和進行危險活動。
(4)在軍訓過程中,各班若發現緊急情況,要及時上報領導小組。
3、學生宿舍安全預防
(1)班主任及時要求學生在宿舍內注意用電安全等。
(2)加強自我防范措施,離開宿舍時鎖好門、關好門上窗,發現可疑人員應迅速報告宿舍管理人員。
(3)進出宿舍、食堂不要擁擠,不洗涼水澡,打開水時不要擁擠,注意暖水瓶使用安全,避免燙傷。
(4)學生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學生不準串宿舍,發生問題與矛盾及時找有關人員協調解決。學生的貴重物品交基地妥善保管。
4、飲食衛生安全預防
(1)在軍訓期間,禁止學生喝不潔水、食用腐敗變質的食品,防止疾病的發生。
(2)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瓜果皮核、紙屑等,保持室內清潔。(另附預防假流預案)
篇3: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個人安全責任承諾書
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個人安全責任承諾書
本人自愿參加**師范大學**學院20**年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團隊,并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活動,對本次社會實踐活動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了解,并已詳細閱讀與透徹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20**年9月1日生效)。在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院關于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1、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由于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處理。
3、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由于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并認可本承諾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系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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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負 責 人: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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