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延安參觀學習心得
20**年6月26日至27日,我有幸被公司推薦跟隨集團公司組織的一行50余人赴延安參觀學習,其實參觀不是真意,學習才是目的。延安之行,給眼睛放風、給心靈充電、給心情放假,延安精神,我已經走近,你必須轉身,我們才能完美的相約。
在去延安的路上,車在黃土高坡上蜿蜒行駛,“紅歌”飄蕩在山谷中,我們考察團通過這種方式,表達了對延安的期待與向往。途經南泥灣,我們看到了這里到處是莊稼,稻谷依舊飄香,真是陜北的好江南。到了延安以后,我們參觀并以“攝像機”的拍攝功能記錄了南泥灣、楊家嶺、棗園、寶塔山、鳳凰山等革命舊址的樸素與真實;以無比崇敬的心在中央七大會址重溫入黨誓;以凝重的心情觀看紅色經典《延安保衛戰》的演出;以敬畏的心走進革命紀念館,肅立在大刀、長矛、打補釘的破舊軍服,還有那些黝黑消瘦的面孔,堅毅的目光的革命烈士的雕塑中,仿佛聽到了當年的轟轟戰火,聞到了當年的戰火硝煙,看到了黨中央和XX在這里領導、指揮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為奪取全國政權思索的表情、油燈下奮筆疾書、滿臉的從容與自信,步步為建立新中國奠定基石,譜寫著可歌可泣的歷史篇章。自幼啟蒙教育“東方紅,太陽升”的旋律伴隨著我成長,雖知道巍巍寶塔山,清清延河水,知道這片黃土地上孕育了紅色政權,那僅僅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參觀學習的過程中,我心中的問題也逐漸找到了答案,這就是延安精神。
其實,“延安精神”有著豐富的內涵和外延,不僅包括了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創業精神四個方面的精髓,還有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的奉獻精神、隨處可見的愛國精神、不屈不撓的民族精神、為共產主義奮斗終身忘我工作精神等等。我被這些精神所感動,更為這些精神所煥發出來的力量所折服,我們敬重的先驅們正是用這樣的精神力量與敵人對抗,盡管那時的物質與武器匱乏,他們手中有且僅有的是小米加步槍,他們用智慧,團結了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讓敵人膽寒,讓敵人退卻!抗日戰爭、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同時也是我黨精神力量的大勝利。
“六盤山上高峰,紅旗漫卷西風。今日長纓在手,何時縛住蒼龍?”。走進楊家嶺,步入窯洞,瞻仰領袖舊居,追尋先輩足跡,......心靈受到一次次震撼、洗禮與激勵!
我明白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哲理。當年延安棗園的點點燈光,為何最終能照亮神州大地,感悟了共產黨能領導全國人民取得最后革命勝利的精神源泉,對延安精神也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和感受。從1935年到1948年,*中央和*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就是在這里生活和戰斗了13個春秋,他們運籌帷幄,決勝千里,領導和指揮了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奠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堅固基石,在這片神奇的土地上,孕育了偉大的“延安精神”。
延安精神,就是艱苦奮斗的精神;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就是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不斷開拓創新的精神。
站在先輩們革命的圣地,不知那時候的天是什么顏色,水是什么味道,但現在風、水、云、天卻是別樣的絢爛。延安之行,使我受到了一次生動的黨性教育,讓我開闊了眼界,豐富了知識,提高了認識,堅定了信仰,更加堅定了我在自己的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傳承延安精神,并將這種精神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踏踏實實做好本職工作,盡職盡責,為公司不斷發展的貢獻自己的力量。
篇2:延安市加強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強化行業監管的通知(2013年)
延安市房產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強化行業監管的通知
延房產發[20**]09號
各縣(區)房管局(所)、物業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物業服務企業:
為進一步貫徹《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164號,以下簡稱《辦法》)、《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落實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規范物業管理市場準入,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條件,加強物業服務的監督,通知如下:
一、關于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審批管理及監督管理問題
(一)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管理,規范審批行為。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為進一步完善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審批流程,市房產管理辦將資質受理初審權下放各縣(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由各縣(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情況、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項目的投訴情況等情況進行審查,受理注冊地在本市的物業服務企業申報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并提出意見作為資質審定的依據,市房產辦對物業企業資質申請要件進行嚴格審核,將各縣(區)的初審意見作為資質核準的前置條件。本市的三級(含暫定三級)物業服務企業年度資質審驗工作,也由注冊所在地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企業申報二級資質核定的(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除外),由市房產管理辦負責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后報省住建廳審批。注冊地不在本市的物業服務企業進入本市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的,應向項目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備案;并接受其指導、監督。備案后的企業應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或發生有關變更后重新備案,備案有效期為一年。
(二)加強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實行資質證書年度審驗和有效期一年制度。各縣(區)物業服務企業三級(含暫定期)資質的年度審驗工作,由各縣(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自行組織,核查比例應為100%,核查結果應及時上報市房產管理辦物業科備案,市房產管理辦將不定期組織專項抽查。各縣(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屬地化監管原則,依法建立并完善相關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強化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動態監管,有效地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經營服務行為。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企業落實政策的情況,并可以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工作者等作為行風監督員,加強轄區內物業服務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強化市場監管,規范物業管理市場。一是針對物業管理發展不均衡,寶塔區物業服務企業較多,遠郊縣較少的實際情況,為了使物業服務企業與市場發展相適應,促進全市物業管理的全面健康發展, 根據寶塔區住宅面積和上年度物業服務企業數量等因素,將對寶塔區物業服務企業實行總量調控,并要求企業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在兩個以上且每個項目達3萬平方米以上的管理服務項目,必須每個項目配備3名以上物業管理持證上崗人員,凡尚未達到要求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在20**年分期分批參加培訓予以解決。二是對物業服務企業從業人員實行登記備案管理。市房產管理辦對全市所有的物業服務企業,將進一步建立并完善企業信用檔案管理系統,及時更新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異動情況,逐步發揮其行業管理、公眾監督、企業自管、數據共享和信息聯通的作用。各縣(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通過數據庫及時掌握物業服務企業的從業人員流動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對因人員流動致使其從業人員不符合《辦法》要求的物業服務企業,應限期2個月內補足;對逾期仍未補足的,予以降級或注銷資質證書。各縣(區)同時應加強對新設立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企業依約服務、規范管理、誠信經營的宣傳、培訓和監管。三是各縣(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認真履行職責,在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審批工作中應重點把握好以下幾個環節:(1)具有相應的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工程、管理、經濟中級以上職稱人員要求:二級企業不少于10人、三級企業不少于5人);(2)物業管理人員全部持證上崗;(3)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4)杜絕借用中高級職稱、上崗培訓證書或簽訂假合同等欺騙手段騙取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的行為。四是建立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升級公示制度。一是三級(暫定)升三級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需在所管理的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公示期為10天);二是對于三級升二級的物業服務企業,除在所管理的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公示期為10天)外,還應網上公示;對于業主有效投訴較多或投訴問題大的企業,不予申報。五是建立物業服務企業降級、淘汰(退出)制度。針對以下情況,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不良行為記載、限制物業管理投標的處理直至降級、注銷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的處罰:一是有《辦法》第11條規定行為的;二是出現嚴重擾亂物業管理市場,不服從行政主管部門指導管理的;三是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情形的;四是以欺騙手段騙取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行為的。同時,對于一年內未實施物業管理活動,無物業管理服務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限期予以整改;限期后還不能承接實施項目的,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六是各縣(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服務工作,深入物業管理項目小區,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矛盾糾紛。定期開展物業管理業務知識培訓,建立物業服務企業聯系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物業管理行業動態,共商解決物業管理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關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管理和使用問題
(一)各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為本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代管機構,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收繳和管理工作。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時,辦理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前由購房人交繳。各縣以及受市房產管理辦委托的寶塔區物業管理中心要做好相關工作,盡快改變由開發商代收代繳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問題,實現購房人直接交繳。
為方便廣大群眾,各縣(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可在當地房地產交易大廳設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交柜臺,直接收取購房人繳交的專項維修資金,并出具專項維修資金交繳憑證。對于已由開發建設單位代收代繳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各縣(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做好清理追繳工作。
(三)嚴格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監管,確保廣大業主合法權益。
一是成立了業主大會的住宅物業項目,應擬定該物業管理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操作規則與程序,特別對應急維修的范圍和使用程序應作出明確規定,該操作辦法經2/3以上業主表決權通過后執行。
二是對于沒有成立業主大會的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應由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提出其物業維修、更新、改造方案;并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組織業主代表共同商議初步審定;該方案經初步審定通過后,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在公示期間無1/3以上(含1/3)業主實名反對的,方可實施。各縣(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主動加強與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的聯系和溝通,共同搞好維修金的監管及相關協調工作,共建和諧社區。
延安市房產管理辦公室
20**年2月26日
篇3:延安市市直財政全額供養人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2007年)
延政辦發〔20**〕6號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的規定,參照《陜西省省直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陜政發〔20**〕113號)執行標準,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享受醫療補助的范圍是,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市直財政全額供養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
第三條 市財政每年預算500萬元市直財政全額供養人員醫療補助資金,并按時足額劃撥市醫療保險經辦處。當年結余部分結轉下年度使用,不足部分由市財政兜底。
第四條 財政全額供養人員醫療補助標準
(一)在一個參保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腎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異藥和惡性腫瘤放化療門診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3000元以上的部分,全額予以補助。
(二)鑒定為慢性病的人員,在一個參保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和慢性病規定報銷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的部分(來自:www.dewk.cn),補助50%;累計超過5000元以上的部分,補助80%。
(三)在一個參保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和大病、特大病規定報銷后,起付標準以上個人按比例自負的部分在職人員補助85%,退休人員補助90%;在實施財政全額供養人員醫療補助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的部分,補助50%,累計超過5000元以上的部分,補助80%。
第五條 醫療補助資金結算
市直財政全額供養人員醫療補助,由參保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和預審補助人員的原始票據及市醫療保險經辦處的費用結算單,于下年1月10日至1月31日到市醫療保險經辦處審核報銷。
第六條 醫療補助資金的管理監督
(一)醫療補助資金專戶儲存、單獨建帳、專款專用。
(二)市醫療保險經辦處要建立健全醫療補助資金的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報表和各項支出管理制度。
(三)財政、審計部門對醫療補助資金的使用及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
(四)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地記錄享受補助人員的醫療明細費用,嚴格執行財政全額供養人員補助政策。不得弄虛作假,偽造病歷,出具虛假報銷憑證,如發現上述行為,按照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條 本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20**年12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