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環境工作制度
綠化日常操作規定
(一)澆水:
植物生長離不開水,但各種植物對水的需要量不同,不同的季節需要量也不一樣,所以要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做好澆水工作。
1、根據氣候決定澆水量。
1)在陰雨連綿的天氣,空氣濕度大,可不澆水;
2)夏季陽光猛烈,氣溫高,水分蒸發快,消耗水分較多應增加澆水次數和份量。每周一、三、五安排澆水工作;
3)入秋后光照減弱,水份蒸發少,可減少澆水次數。每周一、四安排澆水工作;
4)入冬后,光照少,水份蒸發少,以每周澆水一次,澆透為宜;
5)半蔭環境可少澆水。
2、根據品種或生長期來決定澆水量。
1)新種植物處于生長期應多澆水;
2)深根植物抗旱性強,可少澆水,如已種植二年以上的樹;
3)蔭生植物和肉根植物需要水分多,淺根性植物不耐旱,要多澆水;
3、根據土質合理澆水,含泥量多,儲水性好的土壤可少澆水;對沙量高,儲水性差的土壤應多澆水。
(二)施肥:
園林綠地栽植的樹木花草種類多,有觀花、觀葉、觀姿、觀果等植物,又有喬灌木之分,各對養份的要求不同:
1、行道樹、遮蔭樹,以觀枝葉為主,應在開春時以穴埋長效肥,如肥泥等;
2、觀花觀果植物,開花前施氮肥,促進枝葉生長,花芽形成后,施復合肥;
3、綠籬應在開春時,以開溝填埋的方式施長效肥,灌木穴埋長效肥;
4、草坪應在開春和入冬施氮肥;
5、其它植物應根據生長情況施肥。
(三)整形、修剪
整形、修剪是園林栽培過程中一項重要的養護措施,樹木的形態,觀賞效果、生長和開花結果及管理項項目整體環境效果等方面,都需要通過整形修剪來解決或調節。
1、樹木整形修剪分生長期和休眠期。
1)生長期修剪安排在夏季,對春季生長形成的徒長枝修剪。修剪過程中應注意樹木形態,修剪后保持樹木自然形態,對細葉樹木應注重造形修剪,形狀有塔形、圓錐形、柱形;
2)休眠期修剪安排在入冬后進行,對落葉樹木和寬葉樹樹進行蔬枝、截枝和修形,以利植物積蓄養分,開春后有利生長。對掛果樹木,摘果后進行疏枝截枝。
2、綠籬、灌木修剪,每年修剪不少于4次,綠籬修剪要求整齊,適當修剪造形:對灌木修剪要充分發揮想象力,根據環境修剪成杯形、心形、頭形、叢生狀、圓球形,也可以修剪成多層式、螺旋式、半圓狀;
3、草坪修剪應實行多次少剪方法實行,草高控制在5厘米以下,每年剪草不少于三次,安排在5月、8月、11月進行。
(四)除草、松土:
1、樹木、綠籬、灌木等植物底部非人植的草類清除并松土,面積大小根據需要而定,以減少草樹木爭奪土壤中的水分養分,有利于植物生長。松土深度應不小于10厘米。使土壤疏松透光,達到保水、透氣的效果。
2、草坪雜草要做到勤除勤拔,特別在春天雜草生長期,要做到斬草除根。生長期內做到每半月各除草一次。
(五)病蟲害防治:
花木在生長過程中都會遇到病蟲害危害,病蟲害的防治,應貫徹“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基本原則。要做到以下幾點:
1、對癥下藥:根據病蟲害情況,掌握藥劑性能和使用方法,對癥下藥,進行有效的防治;
2、適時施藥:注意觀察和掌握病蟲害的規律適時施藥,以取得良好的防治效果;
3、交替用藥:長期使用單一藥劑,容易引起病原和害蟲的抗藥性,從而降低防治效果,因而各種類型的藥要交替使用。
4、安全用藥:嚴格掌握各種藥劑的使用濃度,控制用藥量,防止產生藥害。
5、噴藥時,在沒有掌握藥劑性能和濃度前,應進行小量噴施試驗后,才大量施用。噴藥時要按規程進行,保證人身安全。
(六)整體質量要求:
1、樹木:樹上無枯枝、枯葉,造型獨特,地面無雜草、雜物,土壤疏松。
2、綠籬:修剪整齊、(高矮一致),種植密、無枯枝黃葉、無大面積早斑、地面無雜草雜物,土壤疏松。
3、灌木叢:修剪整齊,造型獨特,、無枯枝黃葉、無病蟲害、地面無雜草雜物,土壤疏松。
4、草坪:修剪整齊,高度在5厘米以下,種植稠密、無大面積枯死、無大面積病蟲害。
5、盆景:修剪及時,施肥、澆水適當,盆內無雜草雜物,土壤疏松,擺放安全。
篇2:大廈綠化布置養護清潔操作程序
大廈綠化布置及養護、清潔的操作程序
1.綠化布置的操作程序
1)對大堂、樓面、餐廳等公共場所的綠化花草布置安排和擺放位置做出規劃。
2)根據限定的調換時間,定期撤換各種花卉盆景。
3)重大任務前,根據有關部門的通知進行重點綠化布置。
2.養護、清潔的操作程序
1)每天從地層開始按順序檢查,養護、清潔全部花卉盆景。
2)撿去花盆內的煙蒂雜物,擦凈葉面枝桿上的浮灰,保持葉色翠綠,花卉鮮艷。
3)發現花草有枯萎、凋謝現象,應及時剪除調換。
4)定時給花卉盆景澆水,操作時濺出的水滴及弄臟的地面要隨手揩干、擦凈。
5)養護和清潔花草時,要小心操作,不影響其他人的正常活動。
6)對庭院或花園內的樹木花草,進行定期修剪整理和噴要殺蟲.花卉盆景要定期澆水、施肥養護及調換。
篇3:小區保潔綠化操作程序(6)
小區保潔綠化操作程序(6)
1.0清潔綠化工作流程
2.0垃圾清運工作流程
3.0工作程序
3.1檢查方法:
3.1.1日檢:管理處清潔綠化督導(下稱甲方人員)協同外判單位(下稱乙方管理人員)按合同及《清潔質量標準》、《綠化質量標準》、《消殺質量標準》對清潔綠化消殺服務質量每日進行一次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于《清潔綠化消殺檢查記錄表》,并現場確定檢查結果。當日《清潔綠化消殺檢查記錄表》經雙方人員簽名后,歸檔保存,作為月度服務質量統計的依據。
3.1.2月度服務質量統計:每月底甲方人員協同乙方管理人員根據本月《清潔綠化消殺檢查記錄表》對本月服務質量進行統計,并填寫《清潔綠化消殺服務質量統計表》。
3.2相關名詞:
3.2.1問題點:甲方人員按合同及《清潔服務質量執行標準》、《綠化服務質量執行標準》、《消殺服務質量執行標準》對清潔綠化消殺工作進行日常檢查,發現服務質量不符合"服務質量執行標準"的要求。
3.2.2輕微不合格:
3.2.2.1乙方人員未按《清潔服務質量執行標準》、《綠化服務質量執行標準》、《消殺服務質量執行標準》的要求進行作業。
3.2.2.2按上述規定的要求作業,但服務質量效果欠佳;
3.2.2.3對甲方人員指出的主要問題點未及時整改或整改的效果欠佳;
3.2.2.4對甲方人員指出的主要問題點整改后又重復發生;
3.2.2.5引起業主投訴。
3.2.2.6以上問題均未造成嚴重后果。
3.2.3嚴重不合格
3.2.3.1乙方人員未按《清潔服務質量執行標準》、《綠化服務質量執行標準》、《消殺服務質量執行標準》的要求進行作業,一個月內造成業主三次及以上的有效投訴,并且后果影響較大;
3.2.3.2同一主要問題點連續出現三次輕微不合格項目;
3.2.3.3一天內同一主要問題點出現三次輕微不合格項;
3.2.3.4因清潔綠化消殺服務質量不佳的原因,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等;
3.2.3.5乙方采取不正當手段賄賂甲方人員,造成嚴重不良后果;
3.2.3.6乙方人員虛報垃圾清運桶數。
3.2.4顧客有效投訴
經甲方人員和乙方管理人員驗證屬實的投訴。
3.3清潔綠化服務付款
每月日前,管理處清潔綠化督導對《清潔綠化消殺服務質量統計表》的不合格項進行統計,按照合同中的扣款細則計算本月清潔綠化消殺費用,報管理處總物業經理審批。
3.4雙方溝通
3.4.1管理處清潔綠化督導每周參加一次由外判單位組織的工作例會,總結本周的清潔綠化消殺服務情況。
3.4.2管理處如有重大活動、發生突發性事件及有各項檢查活動等,管理處及時通知外判單位有關負責人,外判單位積極協助配合管理處做好相關清潔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