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溫二十中“作風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深化學校作風建設,根據區教育局黨委《關于開展龍灣區教育系統“轉作風提效能優環境促發展”作風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意見》(溫龍教黨〔****〕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全區作風建設動員會精神,堅持”陽光育人,和諧興?!钡霓k學理念,根據區教育局黨委的統一部署,全面加強黨員干部思想作風、學風、校風、工作作風、管理作風建設,弘揚新風正氣,抵制歪風邪氣,著力解決影響我校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突出問題,努力改進黨員干部和教職員工的工作能力、業務素質、精神面貌和服務水平,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建設“和諧型校園”,實現學校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進一步加強黨員思想作風建設,著力解決思想性、進步性和紀律性不強等問題;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著力解決事業心和責任心不強,影響全局性、整體性工作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學風建設,著力解決學習態度不端正,學習方法不到位等問題;進一步加強工作作風建設,著力解決工作不落實、落實不得力等問題;進一步加強管理作風建設,著力解決作風浮夸、工作膚淺等問題。通過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實現解放思想有新進展,業務能力有新提高,教學質量有新突破,群眾滿意度有新提升。
三、工作措施
?。ㄒ唬┐笈d學習之風,全面開展學習型學校和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活動。學校要組織黨員干部、教師深入學習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會***xxx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繼續廣泛學習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不斷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增強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堅定***主義信念和共產主義理想。要認真學習相關的教育法規,教育教學理論,課程標準,教學經驗等,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和知識水平。要緊緊圍繞在全市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的奮斗目標,結合學校自身實際,組織全體黨員干部、教師開展主題大討論活動,對照“對待組織忠心、對待工作用心、對待群眾熱心”要求,認真查找思想、行動上存在的不足,做到人人發言、人人剖析。通過主題討論,促使全校黨員干部、教師樹立“學校發展,人人有責”、“爭做人民滿意的教師”的意識,真正形成用心想事、用心謀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圍。
?。ǘ┐罅霌P高尚師德師風,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素養。要大力倡導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的職業道德風范。弘揚奉獻精神,營造廉潔從教,以德立教的清風正氣。要堅守崗位,履職盡責,內強素質,外樹形象,遵章守紀,規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工作狀態,奮發有為的工作精神。深入開展“做人民滿意教師”師德師風教育,廣大教師要樹立敬業愛生的信念,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接待家長和來訪要文明用語,熱情周到,細心詢問,耐心解釋。要嚴明工作紀律,完善崗位責任,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要下大氣力解決教師課堂形象,上課打手機、酒后上課、隨意曠課、遲到早退等現象。進一步嚴明會議紀律,嚴禁遲到早退,隨意曠會,對遲到、早退、曠會等對象視情給予通報,并按教師績效考核扣罰。
?。ㄈ┒啻氩⑴e,齊抓共管,努力培育優良的校風、學風。通過值周班管理、“文明班級”星級評比、班級千分制,加強學生行規管理,促進學生文明習慣的養成,創造整潔優美、秩序井然的校園環境。加強學校文化建設,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教育活動,營造民主、平等、和諧、文雅的學校文化氛圍,使校園成為“無聲的詩,立體的畫”,從而潛移默化地陶冶師生的品格,提高師生的審美情趣,促進師生的身心健康發展。進一步做好安全穩定和綜治工作,把校園安全穩定作為常規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堵塞安全漏洞,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學校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發生。要進一步加強班風和學風建設,沒有一個好的班風就沒有一個高的質量,班風正才能學風淳,要重視班主任隊伍建設,提高其管理水平,開展班風學風評比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學習習慣,努力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
?。ㄋ模┘訌娦芙ㄔO,努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要進一步完善學校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對行政后勤人員的管理工作。加大問效問責力度,認真學習執行《龍灣區治理庸懶散“六個一律”規定》,加強對政令不暢通、執行政策不嚴格、工作任務不落實、勞動紀律不遵守、拖拉扯皮不辦事、行政執法不作為、群眾訴求不關心、占著崗位不謀事等庸懶散問題的查糾,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工會會員的監督作用,提高學校的管理水平。
?。ㄎ澹┩菩行展_,開展“開門納諫”活動。學校通過設置校園宣傳櫥窗、開設校園網“校務公開”欄目,開通“大拇指”數字化校園系統,建立學校公共郵箱等措施,對學校各項重大制度、考核評測結果、重要公示事項、考勤統計等內容均采適當方式進行公開,接受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的監督,校務公開堅持“事前公開、流程公開、結果公開”的原則,不斷深化、細化公開內容,豐富公開形式,努力做到決策過程公開化、公開內容具體化、公開時間及時化。學校充分重視教職員工、學生、家長等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權利,積極發揮他們參政議政的功能,通過設立“校長信箱”、開展問卷調查,組織走訪座談等形式,主動向全體師生、家長、群眾征詢意見建議,開門納諫,開放辦學。
四、方法步驟
這次作風建設年活動,從****年3月開始至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學習討論階段。時間安排為3月初至3月底。學校召開作風建設年活動動員大會,對活動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加強領導,統一思想,充分認識作風建設年活動的意義和目的,同時要圍繞活動主題,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使每位黨員干部、教師擺正位置,認真對照檢查,并查擺問題,剖析原因,通過層層發動,為活動開展奠定扎實的思想基礎。
?。ǘ┘薪怆y,全面推進階段。時間安排為4月初至9月底。堅持查、改、建相結合,利用校長信箱、發放征求意見表、走訪群眾等多種形式敞開大門,深入教職工群眾,深入教學一線,圍繞影響學校改革發展和教職工群眾反映強烈、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面對面地征求意見和建議,主動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分別召開教師、學生、家長等服務對象參加的座談會,直接聽取對學校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借助外力查找不足。對查找出的問題,要認真梳理匯總,深刻剖析原因,舉一反三。針對查擺出的問題,要堅持抓重點、攻難點,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能夠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統籌兼顧、逐步解決的,要積極創造條件盡早整改。通過整改,切實解決一些群眾普遍關心、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難點問題,以整改的實際行動取信于民。
?。ㄈ┙M織評議,總結提高階段。時間安排為10月初至12月底。要對開展活動情況進行一次“回頭看”,總結成績,發現不足,建章立制,把“作風建設年”活動轉入經?;?、制度化軌道,努力形成長效機制。要結合全年工作,認真總結“作風建設年”活動開展情況,推廣典型,鞏固成果,把“作風建設年”活動引向深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學校高度重視作風建設年活動,成立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由校黨支部書記、校長z同志任組長,副校長z同志任副組長,zz等同志任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活動的具體組織和實施。
(二)統籌兼顧,注重結合。學校要根據不同崗位、不同黨員干部的情況,做好統籌安排,有針對性地安排學習實踐活動,不搞“一刀切”,努力做到貼近黨員、貼近實際。并確實做到作風建設活動與當前工作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
(三)抓好宣傳,造濃氛圍。學校充分發揮報刊、網絡、櫥窗等宣傳載體的作用,把握導向,掌握節奏,講求實效,扎實做好宣傳,宣傳作風建設活動的部署、要求、做法、經驗和成效,宣傳作風建設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篇2:機關工作作風建設規定
機關工作作風建設規定
為樹立機關工作人員的良好形象,提高機關工作服務質量、辦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基層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機關工作作風要求
(一)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兌現工作承諾
機關各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為方便到機關辦事人員了解情況,機關各部門實行“桌面示牌制”,向辦事人員明示辦公人員姓名、職務、主管業務,切實做到按崗履責。加強工作的量化管理,優化和公開工作程序,盡量減少工作環節,努力實現各項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二)實行工作“首問負責”制度,強化責任意識
機關各部門實行工作“首問負責”制度,即對于基層到機關來聯系工作的人員,對其所辦事項,第一接待人要給予明確的答復或說明:所辦事項如屬第一接待人職責范圍內的,第一接待人要立辦快辦;如屬需要請示匯報的,第一接待人不可要求來聯系工作的人員自己去請示匯報,要承擔起請示匯報的義務;如屬同一部門其他人員負責的,第一接待人要主動幫助聯系或給予周到的說明;如屬規定不宜辦理的,第一接待人則要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如不屬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第一接待人要主動說明,并介紹到相關部門。總之,第一接待人要承擔起答復或說明的責任,堅決消除工作上的推諉現象。在實行工作“首問負責”制度的同時,一定要處理好“首問負責”和工作紀律之間的關系,確保工作既無缺位,又無越位和錯位。
(三)實行工作“限時辦結”制度,提高辦事效率
機關工作人員要樹立嚴格的時間觀念,做到日事日結、周事周結。要根據本部門工作的性質,制定出各類工作完成的答復時限,以作為考察部門人員工作效率和工作態度的依據。凡各單位送達的報告、請示及到機關辦事人員要求辦理的事項,都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一般性常規問題原則上當天應有明確的結論;涉及幾個部門或重大原則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部門之間要主動加強聯系,及時溝通,相互協調,明確分工與合作,提出解決問題的可行方案或不能解決的依據,三日內得出結論做出回復。因主觀原因沒有按時完成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四)實行工作“信息反饋”制度,加強信息溝通
對于當時或在規定時限內無法按要求對基層辦結的事項,機關工作人員要建立登記制度,認真登記基層所聯系工作的內容、要求和聯系方式,在約定的時間內,將事情的處理結果通知相關人員。同時,機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請示和匯報制度,對于辦結的事情,需要匯報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五)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工作考核
機關各部門要定期分析本部門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自我檢查,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虛心聽取基層和兄弟部門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正存在的問題。要加大對本部門人員日常工作的考核和檢查,要把工作人員作風方面的表現情況,作為晉升、培訓、競爭上崗的依據,使樹立良好作風成為機關工作人員的自覺行動。機關工作人員要將主要精力集中到管理和服務工作中,積極主動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于因工作作風問題而受到投訴的人員,一經查實,一年內出現一次的,要在部門內嚴肅批評教育,并扣除不低于當年5%的崗位津貼;出現二次的,要在機關范圍內通報批評,并扣除不低于當年20%的崗位津貼;出現三次的,要實行考核誡免,并調離機關工作崗位,停發當年全部崗位津貼。
(六)實行“第一責任人”制度,強化領導責任
機關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作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作風建設負全面責任。各部門負責人不但要在機關工作作風建設中起模范帶頭作用,而且要嚴格要求部門工作人員,把本部門作風建設納入日常工作,切實把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作為提高工作效率、強化服務意識的治本之策,持久有效地抓實抓好,努力把本部門建成學習型、務實型、法制型、誠信型、服務型和廉潔型的“六型”部門。部門出現的一切工作作風建設問題,部門負責人都負有領導不力、管理不善的責任。
(七)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確保信息暢通
機關各部門要經常深入到基層單位中聽取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和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溝通反饋各種信息,改進工作作風。
(八)嚴明工作紀律,規范工作行為
機關工作人員要衣著得體、語言文明、待人熱情、辦事高效;要嚴格執行作息時間,認真履行請假手續;工作中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如在電腦上玩游戲、聊天和炒股等);對公司的決定應認真執行,盡快辦理,不得拖延,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反饋工作辦理進展情況。
二、機關工作作風監督與考核
(一)為將機關作風建設落到實處,公司成立機關工作作風建設領導小組,并成立由部門組成的機關工作作風建設辦公室,負責機關工作人員作風監督檢查與考核工作,同時接受基層和外來辦事人員對機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履行服務承諾、遵守規章制度等方面情況的投訴,做好調查和處理意見的反饋。
機關工作作風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_______
常務組長:_______
副組長:_______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企業管理部,主任_______
(二)具體分工
1、黨委工作部負責傳達室處書面投訴信件的收集。企業管理部負責對投訴信函、電話的登記,投訴情況的分類,調查及處理意見的反饋,年末有關投訴情況的總結、通報等。
2、企業管理部、黨委工作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機關部門投訴的調查、處理。牽頭部門企業管理部。
3、人力資源部、企業管理部、黨委工作部負責對機關工作人員投訴的調查、處理。牽頭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三)具體工作程序
1、設立機關工作作風監督意見投訴電話,號碼為:_______。對于投訴的有關情況,監督檢查小組應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在3日內向投訴人反饋情況。
2、設立并公布機關工作作風監督電子信箱:_______
3、在機關門衛傳達室外設立機關工作作風投訴信箱。
4、不定期抽查機關各部門制度建設、工作紀律及內部管理情況,并在全公司范圍內進行通報。
5、每半年召開一次由基層部門負責人、代表參加的座談測評會,征求對機關工作作風的意見和建議,對機關各部門及工作人員進行測評,并將測評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整理、歸類,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反饋給機關各職能部門。
6、每年年終對機關各部門及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情況進行總結,獎優罰劣。
(四)時間安排
20**年5月,下發實施方案,部署評議工作。
6~7月,開展評議活動。
8月,各基層單位報送測評問卷,企業管理部統計、匯總測評情況,形成評議情況報告。
以后每年6月份、12月份各評議一次。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機關工作作風監督考核辦公室負責解釋。
篇3:作風建設問責辦法
作風建設問責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十項規定”,切實加強全市各級黨員干部作風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黨內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法律以及*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第三條 對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行為實行問責,堅持嚴格要求、實事求是,權責一致、懲教結合,依靠群眾、依法有序的原則。
第四條 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受到問責,同時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章 問責的情形、方式及適用
第五條 對出現下列情形的,應當予以問責。
(一)在調研活動方面,組織群眾迎送上級領導;違規使用警車帶路,限制正常交通秩序;違規張貼懸掛橫幅標語、打電子屏滾動標語、鋪設迎賓地毯。
(二)在公務接待方面,不在內部或定點賓館安排住宿,安排超標準房間,房間擺放鮮花、高檔生活用品;安排宴請,上高檔菜肴和酒水;違規贈送各類紀念品和土特產;以招商引資等為名,變相安排公務接待;在接待費中列支其他費用,以會議、培訓等名義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
(三)在會議活動方面,未經批準舉辦或出席各類節慶、論壇、展會活動;未按規定嚴格控制會議規格、數量和經費、人數、時間;超預算列支會議活動經費,將與會議無關的經費開支納入會議經費報銷,向下級和所屬單位攤派會議費用;會議活動現場違反規定超標準裝飾,擺放花草、香煙或水果,制作背景板;在定點以外的高級賓館或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未經批準擅自開展創建達標檢查評比表彰活動。
(四)在文件簡報編制方面,未嚴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職能范圍發文,編制發放沒有實質內容的文件簡報;未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和授權,市級機關部門向各市(區)委、政府發布指示性公文,要求各市(區)委和政府報文;推進無紙化辦公工作不力。
(五)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方面,報批和出國(境)信息公開公示工作中弄虛作假;違規增加出訪次數、時間、國家(地區)和陪同人員;出訪經費開支、交通工具等方面超標準。
(六)在公車管理使用方面,擅自購車,超編制購車,購買進口車、超標車,超過車輛原配置標準裝修;通過出資后以捐贈、配送名義新增公務車輛,以掛靠在機關的各類協會名義購車,接受企事業單位捐贈車輛;對外出租、出借公務用車以及向下級單位、其他單位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將執法執勤用車作為一般公務用車使用;擅自駕駛公務用車;節假日(含雙休日)除工作需要外公務用車未封存停駛;不按規定停放;公務用車私用;違反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和定點保險等管理規定。
(七)在厲行節約方面,組織或參與用公款支付的娛樂、健身等高消費活動;用公款相互宴請、相互送禮;公款旅游或變相公款旅游;單位“三公”經費未按規定控制和公開;違反樓堂館所建設和辦公用房使用規定;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占用辦公設備處理私事,調動工作后未及時辦理資產交接手續仍占用原單位資產,退休后不及時移交個人使用的單位資產。
(八)在執行作風建設規定方面,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十項規定”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力,工作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變通執行;監管不嚴格,處理不及時、不認真,以及存在其他違反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規定的行為。
第六條 問責的方式。
(一)對單位問責的方式:
1.責令整改;
2.通報批評。
(二)對個人問責的方式:
1.誡勉談話;
2.通報批評;
3.責令公開道歉;
4.調離崗位;
5.停職檢查;
6.責令辭職;
7.免職;
8.解聘或辭退。
以上問責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同時使用。
第七條 問責的適用。
(一)問責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重問責:
1.問題嚴重,造成惡劣影響;
2.一年內被問責兩次以上;
3.干擾、阻礙問責調查;
4.欺騙調查、隱瞞事實真相;
5.對檢舉人、控告人打擊、報復、陷害;
6.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從重情節。
(二)問責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從輕問責:
1.主動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損失或者挽回影響;
2.積極配合問責調查,并且主動承擔責任。
(三)單位受到問責時,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
單位和個人問責www.dewk.cn情況納入績效管理考核,由效能考核機構根據績效考核扣分標準對單位和人員予以扣分,具體扣分標準由效能考核機構研究決定。
受到問責的個人,取消當年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單位自行問責本單位人員,不影響該單位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一年后如果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除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外,還應當征求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的意見。
(四)對違反規定獲取的不正當利益,限期追繳。對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費用,責令當事人限期退還。
第三章 實行問責的程序
第八條 對單位及工作人員實行問責,按照單位和人員的管理權限分級進行。
第九條 對單位及工作人員問責的,問責機關應當按照下列程序組織實施:
(一)對問責的事項進行調查核實;
(二)聽取問責對象的陳述和申辯;
(三)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四)下達《問責決定書》或《問責建議書》。
第十條 《問責決定書》應當寫明問責事實、問責依據、問責方式、批準機關、生效時間、當事人的申訴期限及受理機關等。
給予個人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的,可不下達《問責決定書》。作出責令公開道歉決定的,應當寫明公開道歉的方式、范圍、時限等。
第十一條 問責機關建議問責的,送達《問責建議書》。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按照《問責建議書》的內容,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問責,并將問責結果呈報問責機關。
《問責建議書》應當寫明線索來源、反映問題摘要、問責建議等。
第十二條 問責機關作出問責決定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將《問責決定書》送達問責對象及其所在單位,并按照管理權限,報送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及時將問責對象的問責材料歸入其個人檔案。
問責機關作出問責決定后,應當派專人與問責對象談話,做好其思想工作。
第十三條 問責機關作出的《問責決定書》應同時報送效能考核機構,作為績效管理考核的依據之一。
第十四條 問責決定應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第十五條 問責對象對問責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問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問責機關提出書面申訴。問責機關接到書面申訴后,應當在30日內作出申訴處理決定。申訴處理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訴人及其所在單位。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其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受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托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垂直部門、駐泰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紀委、監察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如與中央和省新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上級新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