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的執行異議書樣本5
案 外 人:黃岡市黃州**陶瓷設備維修店
法定代表人:孫**,男,漢族,1951年10月11日出生,現住黃州開發區新港大道益民路**號,聯系電話:135********
案外人就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在受理(20**)洪法執字第179號凍結案外人所有位于**市農行**支行賬號(17-63**00027**)上的18萬元整存款提出異議如下:
異議請求:
請求法院解除對案外人所有的位于**市農行**支行賬號(17-63**00027**)上的18萬元的凍結。
請求理由:
貴院于20**年2月11日凍結案外人所有位于黃岡市農行寶塔支行賬號(17-63020**400027**)上的18萬元整存款,該案件不具有申請財產保全的條件,應當解除保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4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257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70條、第71條、7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16條的規定,案外人對法院執行其財產有異議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執行異議。其理由有三:
1、本案中凍結黃岡市農行寶塔支行賬號(17-630***0027**)系案外人掛靠湖北zz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公司時所用,20**年12月30日案外人已脫離掛靠關系,成立以孫宇階為法人的黃岡市黃州**陶瓷設備維修店(以下簡稱**陶瓷設備維修店)并獨立經營,已經有自己在銀行開設的新賬戶(中國農業銀行黃岡市分行營業室,賬號:6306**039**),但因工作疏忽未及時注銷原來的老賬號:(黃岡市農行寶塔支行賬號17-6**0027**)。20**年5月5日東莞市厚街美風陶瓷店與黃岡市黃州**陶瓷設備維修店簽訂的年終改造工程合同書中約定的匯款賬戶:(中國農業銀行黃岡市分行營業室,賬號6306010400039**)中匯工程款時,因財務人員操作失誤匯入老賬號,致使所匯21.14萬元款中有18萬元被誤當作湖北zz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財產被予以凍結。
2、誤匯款中的18萬元根據情況介紹以及《民法通則》第92條的規定,實際上已經成為zz公司的不當得利,依法應當返還給案外人黃岡市黃州**陶瓷設備維修店。
3、該案所凍結案外人18萬元純粹是黃岡市黃州**陶瓷設備維修店準備發放給農民工20**年1月至2月份維修改造工程的工資款,直到20**年5月5日建設單位才付款,完全與被申請人湖北zz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沒有任何關系,純粹由于財務疏忽才出現了這種情況,一旦這18萬元工資款出現狀況,其后果就不堪設想。
綜上,案外人認為18萬元的凍結款項不屬于(20**)洪法執字第179號民事裁定書及所依附的判決書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特請求貴院停止執行該筆款項,解除對18萬元款項的凍結措施。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黃岡市黃州**陶瓷設備維修店
日期: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此執行異議書現存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仲裁辦。此案經5個月協調,18萬元已經全部解凍退還!)[作者:宋飛 ]
篇2:執行家校互動項目考核制度
“家校互動項目”執行考核制度
一、指導思想:
在全面實現中小學“校校通”、大力開展教育資源庫建設、推進中小學“管理通”應用的基礎上,為配合學生電子成長檔案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市信息委、市教委聯合啟動實施“家校互動”項目。為加強學校的日常教學和管理,充分利用先進的信息化手段提高教師工作效率,努力拓展學生展示、交流發展成果的平臺,促進和提高學生自身綜合素質的提高,積極營造學校和家長的和諧互動環境,實現學校、教師和家長、學生的雙向交流,實現正確的教育理念和各教學信息的及時發布和傳達,實現為學生和家長的教育資源和家庭教育指導的服務,特制定我校“家校互動”工作各級考核制度。
二:教師在“家校互動”項目執行中的重要職責:
1、向學生和家長宣傳正確的教育理念;
2、及時向學生和家長發送學校課程計劃安排、重大教育教學活動、學生學習信息資源;
3、及時向學生和家長發送學生在校表現情況和綜合素質評價等信息;
4、組織動員學生通過該系統展示自身的興趣才藝,獲取教育資源;
5、組織動員家長通過該系統與教師進行溝通,接受家庭教育等方面的指導。
三、考核細則: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
1、以班主任發送信息為主,結合學生和家長信息發送情況,作為班主任考核指標之一;
2、學校重要活動通知和收費標準為必發內容;針對每個學生的個性化信息(在校表現)每兩周至少一條。
3、特長班、上海班、民工班分別考核;
(二)學科教師工作考核制度
1、任課教師每日通www.dewk.cn過“家校互動”系統發送回家作業;
2、任課教師每周一次通過“家校互動”系統發送至少5條本周教學重點;
3、任課教師每周一次通過“家校互動”系統發送至少5條學生個性信息;
4、任課教師每學期至少兩次通過“家校互動”信息發布欄,宣傳針對本學科、本班學生實際情況的學習方法指導留言;
5、任課教師每學期至少兩次通過“家校互動”系統,向每一位學生發送有關學生作業質量情況、課堂表現情況、測驗考試情況等信息;
6、任課教師通過“家校互動”系統,主動建立與學生家長有關學生學習情況的溝通,并做到及時回復家長來信;
7、任課教師在使用“家校互動”系統時,做到充分利用并積極發掘該系統的各項功能,做好課堂教學的延伸和補充,切實抓好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的有效性研究。
(三)管理員工作考核制度:
1、愛崗敬業,積極主動。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下達的各項“家校互動”相關工作。做好與上級“家校互動”主管部門的聯絡工作,及時傳達上級要求和精神、反饋學校工作信息,做好學校層面的信息組織和發送工作。重要信息(規定、通知、預警、應急)100%發送;普通信息(宣傳、科普、活動等)90%發送。
2、精通業務,認真負責。熟悉家校互動管理平臺和操作要求,做好學校的相關信息組織和維護工作。
3、耐心細致、保質保量。及時完成教師、學生、家長新用戶的發展工作,保證教師激活達到100%,學生達到90%以上。做好教師的操作培訓和指導,并指導教師做好家長、學生使用系統的培訓工作。
4、公平合理、準確及時。每周一次做好班主任、任課教師“家校互動”執行情況統計,以及家長、學生使用情況上報、統計和匯總;每周信息更新不少于3條包括日常簡報和學校工作統計報表。
篇3:企業執行工作日午間禁酒規定實施辦法
執行工作日午間禁酒規定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深入開展,促進企業廉潔、高效、文明、健康發展,根據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1、本辦法適用于我礦機關全體人員、本部基層各單位、各異地項目部及物業、實業的技術員以上管理人員。
2、工作日午間無論內外往來用餐,一律禁止用酒(包括白酒、啤酒、果酒等)以及其它含有酒精的飲料。
3、如確因經集團公司批準的重大公務活動需要用酒招待的,必須先報經集團公司黨政辦同意,并報集團公司紀委備案。
4、對違反本規定的主要責任人,要嚴肅查處。不論擔任何種職務,有何種原因,一經查實,一律先予以免職。具有黨政職務的,經礦黨委研究后,履行解聘或免職手續;沒有黨政職務,具備專業技術職務的,經礦黨政聯席會研究后,履行解聘手續;是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經礦黨政聯席會研究后,調離原崗位,按機關到地面或井下單位的原則辦理。根據情節輕重可以單獨或合并處理。
5、對違反規定的隨從者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給予500元罰款。出現下列情形從重處理:(1)值班期間(含雙休日值班);(2)帶班期間;(3)會議中間;(4)分管范圍內發生生產事故、人身事故或在處理事故期間;(5)重復出現違反本條規定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給予降職或免職處理。
6、對在一起用餐,但未飲酒人員,未履行勸阻責任的,視情節給予300元罰款。
7、對參與用酒人員的所在單位分管領導給予300元罰款。一年內單位管理范圍內人員累計出現三次違規,對負領導責任的人員www.dewk.cn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
8、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凡有違反本規定的,所在單位、部門當年不得評為先進單位,責任人不得評優評先。
9、對違反規定公款用酒者,除按上述規定處理外,費用一律由當事人承擔。構成違反廉潔自律行為及其他違紀行為的,依照黨紀政紀條規追究責任。
10、對舉報人實施獎勵,舉報一經查實,對舉報人給予500元/次的獎勵,同時,對舉報人嚴格保密,對造成泄密的有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11、發現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礦紀委、監察室具體負責調查處理,提出初步意見,報礦研究后執行。對違反規定的主要責任人經過初步核實后,需先免職的,由紀委直接報礦黨委常委會研究后,對違反規定的主要責任人予以停職,然后進行詳細調查核實,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
12、工作日午間禁酒工作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一崗雙責”的要求,實行黨政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級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帶頭執行禁酒規定,同時對分管范圍內的部門和工作人員負有教育和監督檢查的責任。
13、紀委、監察室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認真協助黨委、行政抓好監督檢查工作。對監督檢查不力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14、本辦法解釋權屬E煤礦。
15、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