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使用權侵權糾紛案民事起訴狀
--排除妨礙房產使用民事起訴狀
原告: L女士(女,漢族,身份證號: )
住所:廈門市**區文屏路
被告:**(男,漢族,身份證號: )
住址:廈門市**區
聯系方式:
訴訟請求:
1、確認被告無權占有、使用址在廈門市**區文屏路V室的房產;
2、判令被告立即搬離上述房產、停止妨礙原告使用上述房產;
3、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向廈門市公房管理中心承租了廈門市**區文屏路*室的房產,租賃期間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并一直在居住生活其中。被告系原告的孫子,已經成年,一直在該房產居住。
被告不尊重原告,甚至有呵斥以至威脅要打老人的情況發生;原告年事已高,腿腳不方便,而被告不顧照原告的飲食起居,因其一直占用上述房產,也給原告子女照顧其生活造成了諸多不便;被告生活沒有規律,經常夜里十二點以后回來,并且關門的聲音很大,類似情形很多,已經嚴重干擾了原告的休息,對原告的身心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被告有現成的公租房即址在**市**三里**號B室的房產以供居住,但幾經原告規勸至今不愿辦理廈門市**區文屏路*室的房產。無奈之下,原告依法具文提出上述訴訟請求,請貴法院判如所訴。
此致
廈門市**區人民法院
原告:L女士
(簽字)
日期:20年月日
篇2:商標專用權的侵權投訴書
商標專用權的侵權投訴書
投訴人:(具有合法代理權的主體)
被投訴人:(寫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為什么店業主、住址)
投訴事項:
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被投訴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損害投訴人利益及侵犯投訴人商標專用權的侵權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責令被投訴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依法拆除被投訴人的 市 路 號店面招牌及廣告,查封、扣押被投訴人該店內的侵權商品。
事實和理由:
投訴人為"**"品牌商品廣西總代理,享有"**"品牌企業名稱、注冊商標、商標圖案(LOGO)及經營店面形象、標識等廣西地區獨家專用權,非經投訴人授權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投訴人接到舉報并經投訴人查實,被投訴人自20**年7月份以來,在未經投訴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使用上述名稱、標志標識,非法經營"**"品牌商品,投訴人多次出面要求被投訴人停止侵權行為無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規定:" 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www.dewk.cn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四)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被投訴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侵權,其侵權行為嚴重地侵害了投訴人的合法權益,給投訴人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及打擊侵權投機行為,投訴人特依法向貴局投訴,請貴局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條及相關法律規定對被投訴人進行查處。
此致
**工商行政管理局
投訴人:
年 月 日
篇3:著作權侵權案代理授權委托書
著作權侵權案代理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ZZ科技有限公司
受委托人:
姓名:ZZ 工作單位:ZZ律師事務所
職務:律師 聯系電話:
姓名:ZZ 工作單位:ZZ律師事務所
職務:律師 聯系電話:
現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與廣州ZZ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系列案件中的一審、二審、執行程序中的代理人。
代理人ZZ律師、ZZ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理,代理權限包括但不限于:代為簽署訴狀,提起、變更和終止訴訟請求,陳述案情,提起各項申請,進行辯論,代為上訴,作出和解承諾,接受庭外和解和法庭調解,簽收訴訟文書,申請執行,代為接受執行財產以及其他必要的代理權限。
委托人: (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