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網站群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校內各單位網站建設,進一步規范校園網站群系統子站的建設和管理,降低信息網絡安全風險,結合學校信息化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向信息網絡中心申請入駐網站群的網站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辦法所稱網站群,是指學校網站群平臺及建立在網站群平臺上的各類網站(以下簡稱為“入駐網站”)的集合。
第四條 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分級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建設和管理學校網站群。網站群平臺實行分級管理;網站群平臺整體建設與運行、入駐網站的技術實現由信息網絡中心負責,網站群平臺發布內容的指導和巡查由黨委宣傳部負責,入駐網站的功能與設計需求、內容維護與內容安全由網站所屬二級單位(以下簡稱二級單位)負責。
第二章 管理部門與職責
第五條 部門職責。網站建設與運行管理相關部門及其職責如下:
(一)信息網絡中心
1.制定網站群總體建設規劃及目標;
2.制定網站群相關的管理制度;
3.負責網站群平臺及其運行環境的搭建與運維管理,從技術上保障網站群平臺安全、穩定、可靠運行;
4.負責網站群平臺入駐網站的開站、技術更新和關閉等工作;
5.負責制定網站群平臺的技術標準、安全規范及運維管理制度;
6.提供網站群平臺網站建設與使用相關的技術咨詢與培訓服務。
(二)黨委宣傳部
1.指導和巡查網站群平臺發布內容;
2.督促二級單位建立和完善網站內容發布審核與管理制度。
(三)二級單位
1.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對網站內容安全負責,確保本單位入駐網站發布的內容不涉密、合法合規、真實有效、準確及時;
2.落實本單位入駐網站管理員及其權限,并向信息網絡中心報備。
第三章 網站群建設
第六條 網站群平臺與網站。為保障學校各類互聯網站的信息安全,各單位以信息發布為主的網站,應主要利用學校網站群平臺進行建設。對于因特殊原因未納入學校網站群平臺的網站,其技術安全由二級單位負責。
第七條 申請流程。網站群平臺采用準入制。二級單位在網上辦事大廳中申請,申請部門領導和信息網絡中心管理員對入駐網站申請進行審批。
第八條 職責分工。經批準入駐的網站可選用新建或遷移方式入駐網站群。二級單位負責提出網站版面設計、欄目設置需求以及頁面內容更新維護;信息網絡中心根據站群子站模板及實際情況進行技術實現,配合二級單位完成網站建設管理工作。
第九條 內容要求。入駐網站的內容應與學校教學、科研、文化、管理和服務等相關,主要用于面向社會和師生宣傳學校或本單位。嚴禁利用網站從事任何營利活動。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條 技術安全。信息網絡中心為網站群平臺及其運行環境提供統一的技術安全支持與管理服務,包括系統配置、賬號授權管理、數據備份及安全技術防護等,采用技術手段對網絡攻擊、系統漏洞及網站內容進行監控與檢測,保障網站群平臺穩定、安全、高效運行。
第十一條 內容安全。內容安全是指網站發布或轉發的內容合法、合規、不涉密、真實準確等。
第十二條 人員管理。網站群平臺采用分級授權管理模式,各級管理員必須是學校在編在崗人員,并由二級單位向信息網絡中心報備。管理員信息發生異動時,應及時到信息網絡中心更新備案信息。
第十三條 賬號安全。網站群平臺各級管理員,負責相應崗位的管理工作,負責保管所負責賬號和密碼的安全。系統賬號及相關權限由信息網絡中心負責管理;網站管理賬號及其權限由信息網絡中心生成后交二級單位管理。
第十四條 技術培訓。各級管理員上崗前必須參加信息網絡中心的技術培訓,離崗時相關單位應及時報送信息網絡中心,由信息網絡中心及時收回相關權限。
第十五條 信息發布。信息發布堅持“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和“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發布的信息合法合規、真實有效、準確及時,符合學校新聞發布相關制度。
第十六條 信息審核。二級單位應制訂網站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與流程,落實網站欄目信息的采編、維護、審核、發布、更新和報送等工作的責任人及相關職責,嚴格信息發布審核程序,確保未經審核的任何信息不得上網發布。
第十七條 外部鏈接審核。入駐網站上擬設置校外網站或網頁鏈接的,二級單位須對鏈接的網站或網頁內容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方可設置。同時,二級單位須巡查鏈接內容,保證鏈接合法、合規性及有效性。一旦發現鏈接有問題時,應立即刪除相關鏈接。
第十八條 事件處置。網站群平臺或入駐網站發生安全事件時,應立即啟動xx大學網絡和信息系統安全應急預案,并按照相關流程進行處置。
第五章 罰則
第十九條 責任追究。因網站群平臺或入駐網站管理員疏于職守、賬號密碼泄露、賬號借與他人、審核不嚴等原因而導致發生網站安全事件或不良后果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信息網絡中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2:學院校園網站群管理系統子站建設管理辦法
學院校園網站群管理系統子站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隨著我校信息化建設的不斷發展,校內各單位的網站建設需求日益增多,以“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管理、資源共享”為基本建設思想,2017年5月份校園網站群管理系統上線運行至今,已成熟穩定。為充分發揮學校校園網站群管理系統的管理優勢,加強對校園網子站管理,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校園網站群管理系統子站(以下簡稱“子站”),是指校內各單位在校園網站群管理系統上進行設計、維護和管理的網站,子站建設以反映工作職責、展示工作動態、實現校務公開、服務師生、對外宣傳的窗口。
子站服務主要用于信息發布類WEB網站建設,使用該服務的網站在形式上各自獨立,具有獨立域名和存儲空間,各站點之間可以進行數據共享,并可與其他外部網站進行信息集成。
第三條 校內各單位均可申請在站群系統上建設本單位子站。子站服務對象是校內職能部門、學院、系、中心、直屬附屬單位、各級科研機構等單位。暫不面向個人用戶提供服務。為避免學校的資金、人員浪費,除特殊需要外,校內各單位的網站都應納入校園網站群管理系統。
第二章 子站建設的程序和要求
第四條 子站的建設、運行與管理遵循“安全可控、統一標準、分級管理”的原則,由校信息中心統一管理。
第五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精神,子站由各單位按照學校統一要求和規范進行建設與維護。同時要對子站的主要內容和開設欄目進行詳細規劃。各單位成立子站管理工作小組,并明確子站負責人與子站管理員,原則上各單位負責人為子站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 各單位可自主選擇子站模板,信息中心協助各單位提供校園網站群管理系統平臺、建設信息和技術支持。一般提前5個工作日填寫《xx科技大學城市學院網站群管理系統子站建設申請表》(見附件2)。
第七條 子站模板不能滿足需求的單位,可重新設計單位子站,一般要提前20個工作日填寫《xx科技大學城市學院網站群管理系統子站建設申請表》(見附件)。
第八條 各單位子站的管理人員須按時參加信息中心組織的技術培訓。
第九條 目前已獨立建設的單位網站,亦可申請將網站移植到校園網站群管理系統中,移植的程序和要求與子站建設的程序和要求相同。信息中心負責協助完成。
第十條 為方便對外宣傳,子站均可申請校內二級域名。二級域名統一格式為:xxx.ccswust.edu.cn(xxx為單位名稱,如信息中心的域名為nic.ccswust.edu.cn),二級域名的申請與子站的建設或移植申請一并辦理。
第十一條 所有域名為xxx.ccswust.edu.cn的網站都必須向信息中心備案。未經批準,學校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xx科技大學城市學院××”在公眾網注冊域名或開辦網站,發現有違反規定者學校將做嚴肅處理,必要時將追究其責任。
第三章 子站的維護與管理
第十二條 如果子站的管理員發生變更,其單位責任人務必與信息中心聯系,及時更換子站管理員賬號和密碼。
第十三條 子站內容應當及時進行更新、維護;子站管理員口令需采用字母、數字和特殊符號結合的口令,口令長度不得少于10個字符,應盡量避免使用弱口令。
第十四條 原則上不得在校園子站中設置匿名交流、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欄目,確有需求必須在申請時聲明,并明確該欄目的信息安全責任人,指定專人24小時監控,并隨時配合相關部門檢查。交互性欄目出現各類問題均由子站所屬單位負責。
第十五條 子站不得用于廣告發布等所申請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四章 子站建設管理的職責權限
第十六條 各單位子站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子站建設、運行與維護工作。
(二)負責子站信息發布、審核,保證信息及時更新,杜絕非法信息出現。
(三)負責子站技術管理,承擔網站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子站用戶負責子站的建設開發、管理維護,并對子站所提供的WEB信息內容承擔完全責任。
第十八條 子站單位責任人為子站的第一安全責任人,須嚴把信息內容安全關。子站的信息內容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信息中心負責校園網站群管理系統的培訓、統籌規劃、安全檢測與技術支持、監督與評價等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制定學校網站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相關項目。
(二)負責審批各單位子站開通申請,并對子站進行備案。
(三)為子站提供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包括網絡環境、虛擬機空間服務、共享服務器服務、托管服務器服務、域名服務(DNS),以及其他技術服務等。
(四)監控各單位子站的運行管理,對不符合規定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子站進行通報,督促整改。
第二十條 各單位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妥善保管好子站管理員的賬號和密碼。若因賬號和密碼泄露,造成子站或整個校園網站群管理系統受攻擊、欄目遭破壞、信息丟失等后果,或因信息安全監控不得力導致子站發布不良信息,產生較大影響的,將作為重大事故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五章 子站的終止
第二十一條 各子站在建設與管理過程中,如違背本管理辦法或違反國家有關計算機網絡管理的法律、法規,學校有權終止提供服務,并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校內部門變更造成的子站終止,學校將作自動終止處理。
第二十三條 新網站發布后將立即關閉舊網站,并收回分配給各部門用于網站應用的IP地址等資源。
第二十四條 子站服務備案應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以《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和《互聯網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4號)的有關規定為依據,堅持依法管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