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學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
第一部分 網絡與信息安全規章制度
大學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處審批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XX大學內部管理,保證申報文件和審批流轉的快速、有效,落實辦理事項的責任,減少拖延和推委,對審批流程和權限進行細化,明確各節點時間要求和責任處罰,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XX大學及其指定的信息系統運維單位。
第二章 審批管理規定
第三條 所有申請審批均由經辦人以XX大學OA流程固定格式發起,重要流程須附項目材料、申請人及審核人簽字掃描件等,逐級呈報審批(下述所有時間要求均包括休息時間):
? 項目負責人的審批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 部門負責人的審批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 即以上所有審批在部門內部流轉的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2天)。
? 部門審批結束后必須及時上報部門領導進行審批。
第四條 XX大學相關部門和領導工作時間內(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必須在4小時之內批復(遇到出差、出國等情況,可順延12小時),非工作時間接到的審批報告,必須在下一工作日開始后的4小時內批復,批復后移交下一審批流程或返回發起部門執行。
第五條 各部門在發起流程審批前,應熟悉XX大學的相關規定、項目資金狀況等信息,通過當面匯報、電話、短信或郵件等方式提前與相關部門和領導做好溝通,以確保發起流程后各審批環節的順利流轉。
第六條 在審批過程中如遇相關審批人出差或在異地,無法直接審批的,可采用傳真的方式進行審批,如無法傳真,可先用電話、短信等方式進行溝通、匯報,在征得審批人同意后,由傳遞員在相關報告上注明,繼續流轉到下一審批節點,出差的審批人應在事后進行補簽。
第七條 審批人對申報內容有異議的,應主動與項目申請人或相關節點審批人及時進行溝通、及時處理,不得未經溝通,就草率退回,造成審批時間的延長。經溝通確認后:如無需退回,可簽署溝通后的意見,繼續流轉至下一節點;如有重大錯誤,確需退回的,應在注明退回的原因、時間后,退回相關節點重新審批、流轉。
第八條 報告發起人在發起時應填寫申請要求、所有審批人應批注審批意見并簽名的同時,必須簽署發起或審批的時間。
第九條 XX大學每半年一次審查審批事項,及時更新需授權和審批的項目、審批部門和審批人等信息。審查記錄中的記錄日期與審查周期一致。
第十條 所有審批文件經逐級審批后,由最后審批人員交給專人保存原件,相關執行部門按復印件辦理申報事項。重要審批資料由專員統一移交資料室存檔。
第三章 事件審批程序
事件 審批流程
機房進出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機房管理部備案
設備上下架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網絡與教育技術中心備案→網絡與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人審批
服務器配置變更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網絡與教育技術中心備案→網絡與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人審批
操作系統配置變更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信息安全管理員評估→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數據庫配置變更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信息安全管理員評估→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應用系統配置變更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信息安全管理員評估→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IP地址領用、變更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網絡運營部備案→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外網服務端口開放、變更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信息安全管理員評估→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防火墻系統固件升級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信息安全管理員評估→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堡壘機系統固件升級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信息安全管理員評估→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防火墻系統人員管理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信息安全管理員評估→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堡壘機系統人員管理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信息安全管理員評估→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IPS系統策略調整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信息安全管理員評估→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防毒墻系統策略調整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信息安全管理員評估→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堡壘機審計日志查看 使用部門人員申請→系統管理員報送→信息安全管理員評估→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批
安全管理制度審定及其他事項 系統管理員草擬→信息安全管理員修訂→信息安全工作小組安全主管審核→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發布
篇2:集團總公司外事審批管理規定范本
集團總公司外事審批管理規定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總公司外事審批管理,根據中央外事領導小組·和國務院對派遣臨時出國人員出國(境)和邀請國外人員來華的有關規定,結合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國EE發展總公司外事審批工作實行統一領導,逐級負責,歸口管理。
第三條總公司外事辦公室是負責總公司、專業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人員臨時出國(境)審批工作的職能部門,承辦出國(境)任務批件,辦理出國(境)人員的護照、簽證和辦理國外人員來華邀請事宜。各部門、各公司應設立機構或指定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外事工作,外事人員應相對穩定。
第四條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負責指導各部門、公司的外事管理工作。
第五條總公司人事本部是負責總公司各部門人員、專業公司人員和子公司正副總經理(人事檔案關系在總公司)的政審工作的職能部門,承辦上述人員出國(境)政審批件。沒有人事部門的專業公司和子公司要指定專人負責辦理本單位人員出國(境)政審事宜。
第六條各地子公司需組團出國(境)訪問,原則上應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申辦。必要時總公司可根據子公司的申請報告向當地有關部門出具委托書或任務通知書。
第七條總公司出國(境)任務主要包括:出國考察、出國展覽、參加經貿會議、技術交流、經濟貿易談判、財務結算、進口貨物和設備的驗收、簽訂協議或合同以及勞務輸出、短期或長期外派工作等。邀請來華事項主要包括:邀請國(境)外人員來華進行技術交流、經貿洽談、簽訂協議或合同等。
第二章外事審批程序
第八條出國(境)和邀請來華工作政策性強,總公司各部門、專業公司和各子公司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各項手續。
第九條出國(境)工作程序為:呈報出國(境)任務申請報告;下達任務批件;辦理政審手續并下達政審批件;辦理護照和簽證。
(一)出國(境)任務申請報告由有出訪任務并負責組團的部門和公司自行撰擬上報。內容包括:出訪國家、出國任務、旅行路線、往返時間、出訪人員、費用支出等,出訪人員不得擅自繞道、增訪國家或地區,如確屬業務必須,需事先請示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
?。ǘ┏鰢ň常┤蝿請蟾嬗赏馐罗k公室審核(必要時同有關部門會簽),報總公司領導審批后向有關單位下達出國(境)任務通知書。如出訪團組中有外單位人員,由外事辦公室按授權范圍和規定負責向該單位下達出國(境)任務通知書。
(三)出國(境)人員單位應對擬派出人員的政治立場、業務素質、思想作風、近期表現。身體狀況及家庭情況等進行如實填寫,實事求是地寫出審查意見后報人事本部進行政審。
?。ㄋ模┓踩耸聶n案關系不在總公司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辦理政審批件和出國護照;子公司人員、借調人員和聘用的離退休人員,須由原所在單位辦理政審批件和出國護照。
(五)出國(境)人員政審(復審)合格后由人事本部辦理政審批件。
?。┏鰢ň常┤藛T持政審批件交外事辦公室,由外事辦公室統一辦理護照和簽證手續。
第十條邀請來訪工作程序
?。ㄒ唬┛偣居嘘P部門、專業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出邀請來訪報告(內容應包括來訪者的國家或地區、來訪人姓名、身份、人數、來訪目的、日程安排、接待方案等),報總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下達邀請來訪任務批件。
?。ǘ┛偣就馐罗k公室負責向來訪者發邀請函,并通報中國有關駐外使(領)館發入境簽證。
(三)邀請單位負責制定來訪接待計劃(通報外事辦公室備案),并組織實施。
?。ㄋ模┤缯埧偣绢I導出席會見、會談、宴請等活動,邀請單位應事先將會談方案、接待計劃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
第三章出國(境)手續辦理
第十一條出國(境)人員政審
?。ㄒ唬┌赐馐抡徆芾硪幎ㄕJ真填報出國(境)人員審查表。審查表是關于出國(境)人員政治思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身體狀況的審查報告,是進行政審的依據。
?。ǘ┏醮纬鰢ň常┤藛T填寫(初次出國人員審查表)一式二份,再次出國(境)人員填寫(再次出國人員審查表)一份,當年再次出國(境),可免填審查表。
出國(境)審查表,所有派出單位負責人要簽署審查意見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ㄈ┮韵氯藛T不得派出
1.試用期或實習期未滿人員;
2.有政治或經濟問題尚在審查或尚未結案的人員;
3.受各種處分不滿一年的人員;
4.身體患嚴重疾病或懷孕的人員;
5.與出國(境)任務無關的人員;
(四)隨外單位團組出國(境)的審查程序同上。審查合格后由總公司人事本部開具政審批件,外事辦公室辦理護照,送交組團單位辦理簽證。
第十二條出國(境)護照
(二)因公普通護照是由外交部發給出國(境)人員的證件。辦理需要提供正面、免冠、黑白、平光、小二寸相片四張,填寫護照申請表和申請卡片各一張,并將照片背面寫上姓名,用曲別針
別在申請表上,不要粘貼。
(二)出國(境)人員在外期間,護照要隨身妥善保管,不得污損,不得涂改,不得遺失。憑護照辦理簽證,購買機票和車船票。
(三)臨時出國(境)人員應在回國境后15天內、駐外人員奉調回國后應在30天內將護照送交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不得無故拖延期限甚至無故不交。如有丟失,應寫出書面檢查,送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審核,報總公司領導審批后辦理注銷手續。
第十三條出國(境)簽證:
?。ㄒ唬┺k理簽證需要提供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申請表、邀請函電、團組名單和照片(照片規格與護照片要求相同,數量根據各使(領)館要求而定)。各部門、各公司應認真填寫簽證申請表,有問題時可向外事辦公室查詢。
(二)出國(境)人員的簽證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統一送外交部或有關國家(地區)駐華使(領)館辦理,辦理簽證因各國情況不一,所需時間和費用也有所不同,出國人員不得擅自向有關使(領)館催辦,違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ǎι婕懊舾袉栴}及赴敏感、熱點國家或地區(以外交部通知為準),由外事辦公室按規定及時發電征求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同意方可辦理簽證。
?。ㄋ模θッ廪k簽證國家(地區)的持護照出國(境)人員,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開具出境證明,并使用"中國EE發展總公司"印章;隨團的外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開具出境證明。
第四章外事審批權限
第十四條出國(境)任務審批報告由總公司總經理根據國務院外事辦公室的授權范圍審批(如總經理出差在外,可由指定人審批)。
第十五條臨時赴香港的團組按規定要提前一個季度上報出訪計劃.經總公司領導審批后,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辦理手續。
第十六條派往港澳地區常駐人員及多次往返人員經總公司領導審批后,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報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審批。在審批后的一年內,需再次赴港澳的,由總公司自行審批,不計入赴港澳控制指標。
第十七條總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出國(境)或總公司人員出國(境)從事經貿以外的活動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再報農業部審批??偣靖鞑块T和專業公司人員以及子公司正、副總經理及其他人員出國(境)從事經貿活動,由總公司審批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邀請外國司局級(含)以下人員來華,由總公司領導批準;邀請外國副省部級(含)以上人員來華,由總公司上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并農業部審批。
第五章外事教育
第十九條加強對出國(境)人員的外事教育,出國(境)團組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外事紀律和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出國(境)人員外事教育按外事管理權限,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負責,主要學習出國常識、外派人員規定、外事紀律、保密規定等。
第二十一條對初次出國(境)人員,由總公司人事本部和派出單位主管領導談話,做好外事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EE系統職工單獨或組團出訪回國后,應在兩周內寫出出訪報告,內容應包括業務和遵守外事紀律情況,交總公司外事辦公室。在國(境)外訪問期間,對有違犯外事紀律的行為或現象,團組負責人應及時制止,并在回國(境)后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和總公司外事辦公室、人事本部匯報。對情節嚴重的,要上報總公司領導給以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第六章出國(境)經費管理
第二十三條出國(境)團組應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和總公司制定的出國經費使用標準,提倡節儉,反對浪費。
第二十四條出國(境)人員制裝補助標準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出國(境)人員憑出國(境)任務批件在出國(境)人員工資關系所在單位領取制裝補助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由總公司經理辦公會決定后加以補充。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總公司外事辦公室負責解釋。
篇3:公司審批簽字管理規定
> 公司審批簽字管理辦法一、目的
為了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加強資金流動簽字審批控制,提高資金利用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審批簽字管理辦法》適用于福建鼎信鎳業有限公司賬務資金往來簽字審批的管理。
三、審批程序
(一)采購審批程序
1.辦公用品、后勤、消耗品等采購審批程序:
1)預計金額2000元以下:
申請部門經辦人填單→申請部門部長→綜合管理部部長確認→交采購部統一采購。
2)預計金額2000元以上:
申請部門經辦人填單→申請部門部長→綜合管理部部長→總經理→交采購部統一采購。
2.其他類采購審批程序:
1)預計金額200,000元(含)以下:申請部門經辦人填單→申請部門部長→分管副總→采購部統一采購。
2)預計金額200,000元以上,500,000(含)元以下:申請部門經辦人填單→申請部門部長→分管副總→總經理→采購部統一采購。
3)預計金額500,000元以上:申請單位經辦人填單→申請部門部長→分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采購部統一采購。
(二)資金審批簽字程序
1.采購、工程、行政預付款:
1)預付帳款金額500,000元(含)以下:合同復印件→經辦人→部長→財務審核→分管副總→總經理。
工程預付款需要附《工程進度表》。
2)預付帳款金額500,000元以上:合同復印件→經辦人→部長→財務審核→分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
2.采購備用金:
1)20,000元(含)以下:經辦人→部長→分管副總→總經理→財務核實。
2)20,000元以上:經辦人→部長→分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財務核實。
3.資金調配:財務部長→董事長。
(三)報銷簽字程序
1.爐料供應:倉庫驗收憑證→經辦人→部長→財務審核→總經理→董事長(50萬元以上)。
2.材料、物資、設備采購供應:
1)500,000元(含)以下:倉庫驗收憑證及采購審批單(或合同等)→經辦人部長→財務審核→總經理。
2)500,000元以上:倉庫驗收憑證及采購審批單(或合同等)→經辦人→部長→財務審核→總經理→董事長。
3.工資單:制單人(人事科薪酬專員)→綜合管理部部長→財務審核→分管副總→總經理。
離職結算現金:經辦人(人事科薪酬專員)→綜合管理部部長→財務審核→分管副總(沒有分管副總的,簽到總經理)。十級及以上人員離職須總經理簽字。
4.行政、財務、管理人員費用www.dewk.cn:經辦人→綜合管理部部長→財務審核→總經理→董事長。
5.財務費用:經辦人→財務經理→董事長。
6.外加工費:經辦人→部長→財務審核→總經理→董事長(50萬元以上)。
7.特別費用:經辦人→分管副總→董事長→財務審核。
8.運費:
1)爐料運費:倉庫驗收憑證→經辦人→部長→財務審核→總經理。
2)外加工運費:經辦人→部長→財務審核→總經理→董事長(50萬元以上)。
9.分管副總、總經理費用由董事長簽字,董事長由總經理簽字。
10.總經理外出不能簽字時,由董事長簽;董事長外出不能簽字時,副董事長代簽。
簽字人因事不在公司,報銷或領款又不能等到簽字人回來時,在與簽字人協調后,下一個簽字可以簽字。缺簽簽字人回到公司后應及時補簽。
四、附則
《審批簽字管理辦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