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學院課表編排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排課管理工作,確保教學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教學管理中,教學運行管理是按人才培養方案實施對教學活動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排課管理是教學運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 排課管理內容涉及教學任務安排、排課、教室調度、編制課表、課表運行和調停課等主要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排課工作實行院系兩級管理,構建上下協調、規范有序、責權統一的分層管理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院系兩級組織作用,穩步提高排課管理質量和水平。
第五條 教務處負責學院排課工作的管理、組織、協調,負責制定排課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學院教學任務安排、編制課表和調停課的管理、組織、協調和審核;負責教室等資源的調度;負責課表的編制;負責課表運行的檢查。
第六條 各系(部)負責本部門教學任務安排、排課的組織、管理和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的改革。
第七條 學院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排課工作的后勤保障。
第三章 教學任務
第八條 人才培養方案是學院保證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規格的重要文件,是安排教學任務、組織教學過程的基本依據。人才培養方案一經確定,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其所列各門課程、各個教學環節、學時、學分、開課學期等均不得隨意改動。
第九條 每學期開學后,各系(部)根據人才培養方案組織落實下一學期的教學任務書,安排教學任務。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對人才培養方案中的課程或教學環節進行調整的,必須提出申請,經系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并報教務處審核批準后方可變更。
第四章 課表編制與教室調度
第十條 各系(部)承擔的教學任務安排后經教務處審核,由教務處組織各系(部)教學秘書進行課表編制即排課。
第十一條 根據學院的實際情況,在排課前由教務處統一分配教室,提高教室的利用率。教室的調度權歸教務處。
第十二條 需要使用多媒體教室上課的,必須由任課教師提出申請,按照學院多媒體教學的有關規定,經系(部)、教務處審核批準后,才可進行安排。
第十三條 各系部在安排合班課時,無特殊情況,盡量避免各專業實踐性環節時間安排不同造成合班無法進行。
第十四條 為保證教學質量,每位教師每天排課每門課程原則上不得超過四節,原則上也不能在同一天在同一班級連上四節課。
第十五條 教師在外兼課、進修、聽課或其它個人私事,排課時不予考慮,而應首先服從學院的教學任務和課程編排最佳狀態的要求。教師不得指定上課節次和提出違反教學規律(如連上四節)的個人要求。若教師確有具體困難,并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人書面申請,系主任簽字,教務處處長批準后,在可能的條件下給予照顧:
1.女教師有三周歲以下幼兒且家中無人照顧者。
2.路程較遠又無直達車者。
3.男教師50歲以上,女教師45歲以上,并患有某種慢性疾病者。
4.其它特殊困難者。
第十六條 教室的日常調度由教務處負責協調、審核,由物業管理中心負責落實。
第五章 選課
第十七條 教務處組織公共選修課、體育、分層教學等課程選課。
第十八條 學生公共選修課的選課工作由教務處組織實施,其他選課工作由相應系(部)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學院的教學管理系統進行選課,選課時必須根據相關要求進行選課,不得隨意亂選。
第六章 課表運行與調停課
第二十條 課表公布后,上課教師不得再提出關于排課時間、地點的更改要求。如有特殊原因不得不更改課表的,由教師本人提前提出申請,并出示相關證明材料,經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后由教務科調課,于開學第一周 按學院《調課、停課管理辦法》辦理調課手續,從第二周起不準調課。
第二十一條 教師日常調課、停課按學院《調課、停課管理辦法》辦理調課手續。所缺課時由任課教師與學生商定時間后,聯系教室并通知學生進行補課,一般不得順延,補課情況必須報所在部門和教務處備案。
第二十二條 對未按規定和程序辦理手續,擅自停課、調課者,將按學院《關于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負責組織落實教師上課前的教學準備,包括授課計劃制定、教案撰寫等的審核和檢查。教務處負責其備案和檢查。
第二十四條 教務處、質管中心負責學院教師教學紀律和課堂教學質量的檢查,各教學單位負責本部門教師教學紀律和課堂教學質量的評估和檢查。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