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及周邊治安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
聯席會議承擔著研究并擬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決策與措施的重要職責,并會向區教體處提出相關建議。同時,它還負責協調解決在這一領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此外,聯席會議還會討論并確定年度工作要點,確保各項工作的協調落實,并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具體工作進行指導、督促與檢查。
二、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的成員由學校、轄區派出所、交警、市場監督、文化監管、城管等多個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其中,學校校長擔任聯席會議的召集人,而各成員單位的有關負責同志則作為聯席會議的成員參與其中。若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將由所在單位提出,并經過聯席會議的確定。
三、工作規則和工作要求
聯席會議每學年都會召開兩次例會,分別在學年初和學年底進行。學年初的例會主要研究并部署全年的工作,而學年底的例會則是對全年工作的總結。此外,根據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聯席會議還可以臨時召開全體或部分成員的會議。
聯席會議會以會議記錄的形式明確會議議定的事項,并在與會人員同意后,由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學校及周邊治安工作中存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各成員單位需認真貫徹落實聯席會議布置的工作任務,并加強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以形成合力,從而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篇2:科室協調關系及聯席會議制度
> 科室協調關系及聯席會議制度(醫院)一、為保證護理工作的順利進行,護理部要加強與相關科室的溝通協調,定期組織聯席會議。
二、嚴格履行崗位職責,需與相關科室共同完成的工作,要積極主動、密切配合,保證工作的順利實施。
三、涉及重大事項或部門之間協調解決不了的,要及時按程序向分管領導請示匯報,不能延誤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協調要講成效,本著及早協調與連續協調相結合的原則,協調過程中按照科學的標準進行。
五、護理部與相關科室要統一思想、顧全大局,對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分歧要主動溝通協商解決。保證有條不紊地完成各項工作,實現醫院的整體目標。
篇3:食品公司黨政聯席會議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黨政聯席會議制度
加強黨政之間的工作協調,增強領導班子整體功能,不斷促進公司的發展和穩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會議的召開
1、黨政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會議主要研究黨群工作時,由黨委書記主持;主要研究行政工作時,由總經理主持。
2、黨政聯席會議參加人員為公司級領導。根據工作需要,會議主持人可以確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3、黨政聯席會必須有2/3以上成員到會方可進行。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成員,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會議記錄由黨委組織部負責。
4、黨政聯席會議與會人員如對議題有意見或建議應在會前提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變更議題。
二、會議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指示、決定和集團公司會議精神;
2、安排部署需要公司黨政工團組織齊抓共管的工作;
3、通報公司黨政工團的主要工作情況;
4、協調公司黨政工團之間的關系,溝通情況,解決問題;
5、討論公司黨委書記或總經理提出的有關議題;
6、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與解聘;
7、公司兩級后備干部的確定;
8、應當提請黨政聯席會議決策的其它事情。
三、議題的提出
1、黨政聯席會議的議題一般由黨委書記、總經理分別提出,經黨政主要領導認真磋商,形成統一意見后確定;
2、會議議題確定后,由黨委組織部提前通知參會人員。
四、會議準備
已確定的黨政聯席會會議議題,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有關各項工作,凡提交黨政聯席會討論研究的重大問題,黨政主要領導應責成分管公司領導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深入細致的調研論證。
五、會議的進行
1、黨政聯席會議應按規定的議程進行,不得搞臨時動議。
2、討論要充分發揚民主,與會人員要表明贊成或者反對的態度。黨政主要領導要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一般情況下不先做帶有表態性的發言。
3、要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意見分歧較大時應暫緩做出決定。因工作需要必須盡快做出決定時,實行表決制,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贊成的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成員的半數為通過。
六、會議的落實
1、對于會議形成的意見、決定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具體負責落實,決策實施中應加強督促檢查和反饋。黨政主要領導應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其他班子成員要增強配合意識,通力協作,各負其責,保證決策的有效實施。
2、對集體形成的決議、決定和貫徹落實情況,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和公示,接受干部、職工監督。
3、在決策實施中,對已決定事項如有不同意見或在工作中發現新情況,可向黨政主要領導反映或提出復議意見,但不得有任何和集體決定相悖的言論和行為。對決策進行重大調整和變更必須由黨政聯席會議復議。
篇4:亞華公司穩定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亞華股份公司穩定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第一條 總則
針對當前穩定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特點和群體性事件不斷增多的趨勢,為切實維護公司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在原穩定工作聯席會的基礎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原則
1、“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各單位、各部門嚴格落實穩定工作責任制。
2、“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重在預防”的原則,公司領導和機關科室加強對基層工作的指導,力求從源頭上解決問題,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3、“依法辦事、按章處理”的原則,嚴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辦事,把穩定工作納入制度化軌道。
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則,深入細致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決實際問題的同時解決好思想問題。
5、“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則,搞好各有關單位和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做好穩定工作的整體合力。
第三條 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中央、山東省和管理局維護穩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2、了解、掌握穩定工作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情況和動態;分析、研究社會穩定形勢,針對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提出對策建議。
3、組織有關單位部門防范和處理穩定工作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明確分工、措施、責任和追究機制。
4、總結交流穩定工作成功經驗,推動工作的有效開展。
5、通報各單位各部門做穩定工作的基本情況,研究通過有關獎罰措施。
第四條 會議組織和時間
1、穩定工作聯席會由公司黨委主要負責人召集和主持,公司黨政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機關科室長、三科級單位黨政負責人參加。
2、根據形勢和任務的需要,在上級下達穩定工作任務后,2個小時之內召開穩定工作聯席會。在特殊時期,每周召開1次穩定工作聯席會。
3、黨委辦公室將開會時間、地點、議程書面送達應到會人員。遇緊急會議時,可采取電話通知、口頭通知等方式。
第五條會議程序
1、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參加上級會議的領導成員,負責傳達上級會議精神。
2、通報穩定工作態勢。由公司有關領導通報近期全油田穩定工作的基本形勢和環境,分析公司穩定工作的狀況;公司各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匯報本單位本部門穩定工作基本情況;列出重點對象,分析具體問題,共同討論穩定工作具體事宜等。
3、研究制訂措施。根據穩定工作的實際,與會人員共同研究、討論、制訂做好穩定工作的具體措施、相關制度、考核辦法等,并形成會議決定。
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領導對近期穩定工作進行安排和部署。
5、會議記錄。由黨委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第六條 會議要求
1、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觀念,按照《穩定工作預防預警機制》和承包單位的劃分,深入基層和群眾,帶頭抓好穩定工作聯席會議精神的落實,做好職工群眾的安定工作。
2、領導干部要積極采取領導職責到位、責任承包到位、宣傳教育到位、信息聯絡到位、關心幫助到位、排查落實到位的“六個到位”措施,確保各項穩定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3、在民主生活會上和年終述職中,每個領導干部要匯報和檢查自己做好穩定工作的情況。把做好穩定工作和其承包單位(部門)是否穩定平安的基本情況,作為干部考核的依據之一。
4、為保持穩定工作聯席會的嚴肅性、實效性,由黨委辦公室負責會議所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會議結束后,各單位(部門)要認真貫徹會議精神,按時完成會議安排的工作任務,并按時將督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給黨委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對督查情況進行匯總、整理,并上報公司黨委和管理局黨委。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