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知識教材:物業環境管理內容與目標
一、物業環境管理的內容
物業環境管理主要是調控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環境保護的關系,組織并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生產和生活活動,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損害環境質量、破壞自然資源的行為。一般來說,物業環境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治理環境污染
環境污染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空氣污染
造成空氣污染的因素主要有:
(1)直接燃煤,排放過多二氧化硫氣體。
(2)機動車排放的尾氣經強紫外線照射形成光化學煙霧污染。
(3)基建揚塵形成的塵煙污染。
據研究資料表明,在采暖期大氣中的塵以煙塵為主,約占三分之二;在非采暖期大氣中的塵以揚塵為主,約占二分之一以上。
2.水體污染
工業廢水和生活廢水等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進入水體后形成水體污染。
3.固體廢棄物污染
固體廢棄物是人們在生產和生活中扔棄的固體物質。影響物業環境的固定廢棄物主要有生產與生活垃圾、糞便、溝泥等。其中垃圾包括無機垃圾(磚瓦碎石、爐灰、渣土等)和有機垃圾(動植物殘體、廢紙、塑料、碎布等)。固體廢棄物如不及時加以處理,也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4.噪聲污染
噪聲可分為交通噪聲、生產噪聲和生活噪聲三種。
(1)交通噪聲 大量交通噪聲來源于物業區域以外的城市道路。機動車進入物業區域內部也會帶來噪聲。距離城市道路遠近的不同,受到交通噪聲的干擾也就不同。
(2)生產噪聲 主要有工廠加工噪聲和工程施工噪聲等。
①工廠加工噪聲 如沖壓、鍛造、蜂窩煤加工點的噪聲,對附近居民和辦公人員影響很大。
②工程施工噪聲 如施工現場打樁機、攪拌機、切割機、振動泵等機器設備工作中所產生的噪聲,這類噪聲嚴重干擾著周圍物業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3)生活噪聲 生活噪聲主要包括商業噪聲、保育教育噪聲和日常生活噪聲三類。
①商業噪聲 居住區和小區的商業中心是人流集中、氣氛熱烈的公共場所。特別是附近的農貿市場,其叫賣聲、討價還價聲、人群熙熙攘攘聲等不絕于耳,對居住和辦公產生嚴重干擾。
②保育教育噪聲 如學生上學與放學的嘈雜聲,做操、上體育課的口哨聲,兒童的哭鬧嬉戲聲等,都會影響附近物業業主和使用人的工作和休息。
③日常生活噪聲 日常生活噪聲種類繁多,如居民播放音樂、家庭影院、家庭舞會等娛樂聲響,家庭廚房噪聲、家庭糾紛的爭吵聲、家庭聚會的喧嘩聲、走家串戶的叫喊叫賣聲等等。
5.電磁波污染
目前由于電器、電信等具有強大電磁波污染因素的產品走入家庭和被消費者廣泛使用,造成電磁波污染嚴重,極大地損害人們的身心健康。
(二)做好物業環境綠化工作
盡量擴大綠化面積及種植花草、樹木的種類,不僅可以凈化空氣,調節物業區域小氣候,保持水土、防風固沙,而且還可以消聲防噪,達到凈化、美化環境的目的。
(三)做好物業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物業環境衛生管理是物業管理中一項經常性的管理服務工作,其目的是凈化環境,給物業業主和使用人提供一個清潔宜人的工作、生活的優良環境。良好的環境衛生不但可以保持物業區域容貌的整潔,而且對于減少疾病、促進身心健康十分有益,同時,對社會精神文明建設也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四)清除物業區域內的違章搭建
違章搭建是對整個物業區域和諧環境的破壞。它既有礙觀瞻,又影響人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還可能帶來交通、消防等方面不安全的問題。因此,物業管理公司一定要協助有關部門,認真做好清除和及時防止物業區域內的違章搭建的管理工作。
(五)加強市政公用設施管理
為物業業主、使用人和受益人生產、生活、辦公等服務的市政公共設施是該物業區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旦它遭到破壞或損壞,便會影響人們正常的生產、生活和工作。因此,加強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也是物業管理公司環境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六)搞好車輛交通管理
車輛是人流、物流的載體。物業區域的交通道路是物業人流、物流流動的通道。物業相對于其外部環境,車輛交通是對外聯系的主要載體與通道,在物業使用中有著特殊的重要性。車輛交通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車輛停放秩序,確保物業業主、使用人和受益人的車輛不受損壞和失竊。
(七)建設各種環境小品
物業環境小品的種類繁多,就其性質來說,大體上可劃分為兩大類:一是功能性環境小品,二是裝飾性環境小品。環境小品具有方便實用、美化環境、優化空間的功效。不同物業,環境小品的布置原則和方法不盡相同。環境小品的設計應從使用功能出發,在整體環境協調的統一要求下,與建筑群體和綠化種植緊密配合,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
(八)抓好治安管理工作
物業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工作是指物業管理企業為防盜、防破壞、防流氓活動、防意外及突發事故而對所管物業區域內的一系列管理活動。治安管理防治的對象主要是人為造成的事故與損失。其目的是避免所管物業區域內財物受損失、人身受傷害,維護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治安管理在整個物業管理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它是物業業主、使用人和受益人正常工作、安居樂業的基本保證,也是整個社區及社會安定的基礎。同時,良好的物業治安環境能提高物業和物業管理企業的聲譽。
(九)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消防管理工作在物業管理中占有頭等重要的地位。為使物業業主、使用人和受益人有一個良好的物業使用環境,物業管理公司應做好物業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與管理、消防宣傳教育等工作,要預防物業火災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為物業業主、使用人和受益人的生產和生活提供安全環境,增強其安全感,保衛其生命和財產的安全。
(十)建立新型的人文環境
新型的人文環境應該是和睦共處、互幫互助的生活環境;互利互惠、溫馨文明的商業環境;融洽和諧、輕松有序的辦公環境;安全舒適、相互協作的生產環境等。新型的人文環境可以使人們煥發熱情,提高工作效率,熱愛生活,充滿愛心,并對社會治安狀況的好轉有著很大的促進作用。
二、物業環境管理的目標
物業環境管理的實質,就是要遵循社會經濟發展規律和自然規律,采取有效的手段來影響和限制物業業主、使用人和受益人的行為,以使其活動與環境質量達到較佳的平衡,保證物業正常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與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生活環境,確保物業經濟價值的實現,最終達到物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按照這個總目標,物業環境管理的具體目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合理開發和利用物業區域的自然資源,維護物業區域的生態平衡,防止物業區域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受到破壞和污染,使之更好地適合于人類勞動、生活和自然界生物的生存和發展。
要達到這一目標,就必須把物業環境的管理與治理有機地結合起來,也就是合理利用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在產生環境污染后,做好綜合治理的補救性工作。這是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兩個重要方面。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更應該注意以防為主,把環境管理放在首位,通過管理促進治理,為物業業主、使用人、受益人創造一個有利于進行生產和生活的優良環境;一個既能保證技術的合理發展,又能防止污染的健康、舒適、優美的物業環境,以達到物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二)有效貫徹國家關于物業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條例、規劃等,具體制定物業環境管理的方案和措施,選擇切實可行的能夠保護和改善物業環境的途徑,正確處理好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由于不同的物業區域,其環境保護的要求或標準有所不同,有的物業在某些方面要求高一些,有的要求則會低一些,這就需要物業管理企業根據物業的不同和物業區域的不同,客觀地擬定所管物業的環保標準與規范。同時,物業管理企業還應組織有關部門定時進行物業環境監測,掌握所管物業區域的環境狀況和發展趨勢。有條件的還應該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所管物業區域的環境問題進行科學研究。
(三)建立物業環境的日常管理機構,做好物業環境的日常管理工作,如物業區域內的衛生保潔、綠化、治安、消防、車輛交通等方面的維護和監督工作,使物業區域內的環境經常都得到凈化、美化、綠化,保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積極開展保護環境的宣傳教育,引導公眾參與物業環境管理,構建物業環境文化。
過去人們一直在研究環境對人類的影響,很少研究人類對環境的破壞作用。因此,傳統文化沿著人統治自然的方向發展,必然會產生人類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環境的嚴重破壞。環境科學和其他環境學科,如物業環境管理的提出與發展,孕育了一種新型環境文化,這種環境文化代表了人與自然關系的新的價值取向,認為人與自然本質上是一個整體,人與自然應當和諧相處。這種新型的環境文化,標志著人類在現代社會中高文化水平的意識覺醒,提高和普及公眾的環境意識,是現代文明進步的標志和尺度。這種環境意識,使傳統的倫理學、道德標準都會發生變化。現代環境倫理學認為,人的正當行為必須擴大對自然的關心,道德標準必須擴大到人類維護環境質量的實體和過程,必須以維護基本生態過程和完善生命維持系統為標準,保護遺傳的多樣性和保證人類對環境資源的持續利用,由此人類發展途徑只能選擇社會、經濟、環境全面綜合發展的途徑。
物業環境是一個局部區域的環境,但它直接影響著一個城市、乃至整個國家的整體環境,最終涉及到人類自身的切身利益。現代工業文明的發展,大量消耗資源,不僅使環境日益惡化,威脅人類生存,而且為爭奪自然資源,也給人類和平帶來威脅。美國環保局局長威廉賴利曾說:“生態完整是國家安全的核心”。
由此可見,普及環境意識,引導人們自覺遵守和維護有關保護物業環境的政策、法律,喚起人們關心物業環境、社會公共利益與長遠利益,把物業環境管理方面的要求和標準變成人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范,是實施物業環境管理的根本和基礎。
篇2:邢臺市無障礙環境建設管理規定(2015)
邢臺市無障礙環境建設管理規定(20**)
河北省邢臺市人民政府
邢臺市人民政府令
(20**)第1號
《邢臺市無障礙環境建設管理規定》已經20**年1月16日市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市長:孟祥偉
20**年1月31日
邢臺市無障礙環境建設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創造和優化無障礙環境,保障殘疾人等社會成員平等參與社會生活,促進社會文明進步,根據國務院《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和《河北省無障礙環境建設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無障礙環境建設,是指為便于殘疾人等社會成員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關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獲得社區服務所進行的建設活動。
第三條 無障礙環境建設應遵循實用、易行、廣泛受益的原則。
第四條 市、縣(市、區)政府應加強對無障礙環境建設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無障礙環境建設發展規劃,并將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證無障礙環境建設與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編制無障礙環境建設發展規劃,應征求包括殘疾人在內的社會各界人士和殘疾人聯合會等社會團體的意見。
第五條 市、縣(市、區)政府規劃、建設、房管、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等社會團體及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對無障礙環境建設情況進行監督,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意見、建議。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辦理和答復。
第六條 市、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加強對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宣傳,增強全社會成員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意識,普及無障礙環境建設知識,鼓勵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為無障礙環境建設提供捐助及志愿服務。
第七條 城鎮新(改、擴)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設施、城市廣場、城市綠地、居住建筑和居住區,應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所需資金列入建設項目預算。
鄉、村莊的建設和發展,應逐步達到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
第八條 無障礙設施工程應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投入使用。新建的無障礙設施應與周邊的無障礙設施相銜接。
無障礙設施工程未經市、縣(市、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或經審核不符合規劃條件的,不得批準規劃許可,建設單位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更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第九條 對城鎮已建成的不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設施、居住建筑、居住區,市、縣(市、區)政府應制定無障礙改造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無障礙設施改造由所有權人或管理人負責。
第十條 市、縣(市、區)政府應優先推進下列機構、場所的無障礙設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復、社會福利等機構;
(二)國家機關的公共服務場所;
(三)文化、體育、醫療衛生等單位的公共服務場所;
(四)交通運輸、金融、郵政、商業、旅游等公共服務場所。
第十一條 設計單位進行建設工程設計時,應按無障礙設計規范的要求,設計配套的無障礙設施。
對應設置無障礙設施但未作相應設計的建設工程,規劃、建設等有關單位不予審查施工圖設計。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按批準的規劃設計文件、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規程進行無障礙設施的施工,并對施工質量負責。
第十三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按批準的規劃設計文件、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規程對無障礙設施的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四條 建設無障礙設施應符合安全、適用和便利的基本要求,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人行道、公共建筑和公共交通設施的地面平整、防滑,并在其出、入口設置坡道或緣石坡道;
(二)鋪設的盲道應保持連續,盲道上不得有電線桿及其拉線、地下檢查井、樹木、垃圾箱等障礙物,既有的障礙物由其產權單位予以拆除或挪移,并與周邊的人行天橋、人行地下通道和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設施的無障礙設施相銜接;
(三)公共汽車、城市軌道交通車輛的停靠站設置盲文站牌的,站牌的位置、高度、內容方便視力殘疾人識別;
(四)公共服務場所設置服務臺、公用電話的,同時設置低位服務臺、低位電話;
(五)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設施的玻璃門、玻璃墻、樓梯口、電梯口和通道等處設置警示信號或指示裝置;
(六)無障礙設施按規定設置國際通用的無障礙標志,無障礙標志位置明顯,內容表述清晰、規范;
(七)無障礙設施顏色鮮明,方便殘疾人識別;
(八)在視力殘疾人通行較為集中路段的人行橫道信號燈上設置聲響提示裝置。
第十五條 客運列車、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其停靠站點,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逐步達到無障礙設施的要求,并為殘疾人出行提供必要幫助。
城市的公共汽車應配置字幕報站、語音報站裝置。
第十六條 城市大中型公共服務場所的公共停車場和大型居住區的停車場,應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設置并標明無障礙停車位。設在地下的,應通過無障礙設施與地面層相銜接。
無障礙停車位為肢體殘疾人駕駛或乘坐的機動車專用,并按規定免收停車費用。
第十七條 無障礙設施的所有權人和管理人應做好無障礙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無障礙設施正常使用,并在無障礙設施因自然損毀等原因無法正常使用時及時予以修復或更換。所有權人與管理人自行約定對無障礙設施的維護管理和修復責任的,由約定的責任人承擔無障礙設施的維護管理和修復、更換責任。
第十八條 禁止損毀、擅自占用無障礙設施或改變其用途。
因城市建設、重大社會公益活動等原因需要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應避免占用無障礙設施;確需占用的,應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并設置警示信號或指示裝置。臨時占用期滿后,應立即恢復無障礙設施的原貌和使用功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盲道用作經營場所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政府應將無障礙信息交流建設納入信息化建設規劃,引導和鼓勵有關部門、科研單位、企業及個人開展無障礙信息交流的技術、產品、服務的研發、推廣和應用工作,為殘疾人獲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第二十條 各類升學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和任職考試有視力殘疾人參加的,考試主辦單位應為視力殘疾人提供盲文試卷、電子試卷或選派工作人員予以協助。
第二十一條 市和具備條件的縣(市、區)政府設立的電視臺應開辦配播手語的新聞節目,并在播出電視節目時加配字幕。
第二十二條 市、縣(市、區)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應開設視力殘疾人閱覽室,為相關人員提供盲文讀物、有聲讀物,其他圖書館應逐步開設視力殘疾人閱覽室。
第二十三條 市、縣(市、區)政府網站和政府公益活動網站應逐步達到無障礙網站設計標準,按信息交流無障礙的標準為視力殘疾人提供相關信息。
第二十四條 市、縣(市、區)政府應逐步完善報警、醫療急救等緊急呼叫系統,為殘疾人等社會成員報警、呼救提供便利條件。
報警、醫療急救等緊急呼叫系統應具備文字報警、文字呼叫功能,保障聽力、言語殘疾人的報警和急救需要。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無障礙設施改造的殘疾人貧困家庭給予適當補助,幫助其對住宅的相關設施進行改造,提高殘疾人的生活質量。
第二十六條 組織各類選舉的部門應為參加選舉的殘疾人提供便利,為視力殘疾人提供盲文選票或根據殘疾人的意愿選派工作人員予以協助。
第二十七條 無障礙環境建設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應依法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采取補救措施。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造成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無障礙設施的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的,由市、縣(市、區)政府城管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非經營性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性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對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無法計算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故意損毀無障礙設施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有效期五年,自20**年1月31日起至20**年1月30日止。20**年7月11日印發的《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辦字〔20**〕62號)同時廢止。
篇3:環境管理部職責
環境管理部職責
1)負責小區內的保潔、綠化、消殺工作。
2)負責制訂本部月工作計劃、月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3)嚴格按照環境管理標準開展工作。
4)按照相關規定使用保潔工具。
5)負責綠化地的死花、樹木、草地統計,并跟整改。
6)負責轄區內垃圾轉運,并監督垃圾清運服務質量。
7)向業主(住戶)宣傳清潔衛生管理規定,制止和糾正違章行為。
8)負責設施設備類突發事件處理。
9)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