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學校)保衛處工作職責
保衛處是學院黨委的政治保衛機構和學校行政的治安保衛職能部門,承擔著學院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人民武裝部、人民防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治安綜合治理部門、武裝部門、人防部門的業務指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負責貫徹國家教育部《高等院校內部保衛工作規定(試行)》和《河北省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工作暫行規定》,制訂學院安全實施細則,遵循預防為主,依靠群眾的原則,落實處(室)、二級院系部維護社會穩定、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領導責任制。
二、負責開展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三、負責開展調研(情報信息)工作,嚴防境內外敵對勢力滲透、參與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性事件。
四、負責督促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堅持開展安全檢查,矛盾糾紛隱患排查,落實晝夜值勤,強化守護、巡邏,依靠和發動群眾做好防特大案件、防盜、防火、防爆、防破壞事故的工作和其他治安災害事故發生,并確保重點部位的安全。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違法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及時調解校內職工糾紛,無重大民轉刑案件發生。維護校園公共場所治安秩序。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
督促食堂、實驗室、微機房等部門及場所的安全防范措施,保管好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對貴重物品建立專人保管制度。
六、負責校園內暫住人口、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負責對校內有輕微違法但未構成犯罪人員的幫教工作。
七、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及時組織查處發生在學院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的偵破工作。
八、負責學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指導師生進行消防演練活動,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和配置更換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九、負責學院的集體戶口管理工作,師生員工辦理遷入(出)戶口和申、換居民身份證事務。負責做好因私出國(境)人員的審批、出國(境)前的安全保密教育、協助辦理有關證照事務。
十、負責完成學院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人民武裝部、人民防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各處(室)、院(系、部)、部門開展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加強對門衛的管理工作,做好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負責完成學院黨委、行政領導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學校保衛部(保衛處)崗位職責
保衛部(處)崗位職責
保衛部(處)是負責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
做好情報信息工作,及時化解矛盾、處置校園內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和突發性事件,協助國家安全、公安機關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校園安全與穩定;
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促督、指導、檢查學校各部門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的情況;
調解處理學校內部發生的治安糾紛、交通問題,維護校園的治安秩序;
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校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保護發案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校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做好集體戶口的管理服務工作,嚴格管理在校園內務工、經商和從業的外來人員;
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和檔案,落實消防責任制,負責學校防火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某學院保衛處校衛隊職責
學院保衛處校衛隊職責
校衛隊在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和為教學、科研、師生提供安全服務工作中,必須做到遵章守紀,嚴格管理,文明執勤,熱情服務,并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一、門衛:
1、嚴格執行學校《門衛十項管理規定》,檢查出入校門人員的證件,控制校外人員、車輛進入校園,查驗、登記出校物品,保障公私財物安全。
2、維護校門區秩序,清理校門區攤點和停放的車輛,制止在校門區張貼、設置各類宣傳品,及時疏導人員、車輛,保持校門區整潔、暢通。
3、執行和完成保衛處及上級領導交辦的對重點目標、人物、物品的堵截和控制任務。
二、巡邏:
1、了解并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邯鄲學院關于校園治安管理的若干規定》,了解履行職責的一般程序和方法,熟悉校內地形地物及各單位所在部位,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制止違法、違紀、違章行為。
2、執勤中注意可疑的人和事,發現可疑情況及時盤查,并向處、隊領導匯報。
3、抓獲和扭送各類現行犯罪分子。
4、及時清理校內不符合規定的經商活動。
5、加強對重點要害部位和案件易發區域的巡邏。
6、協助有關部門維護公共場所秩序。
三、其他:
1、接受師生員工的報案、求助,迅速制止發生在校內的各類突發事件,將當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交有關部門查詢、處理。
2、執行對重點區域、目標的巡視、守候、保衛任務。
3、對火災、犯罪、盜竊等現場進行保護。
4、執行大型活動及外事活動的警衛任務。
5、承擔義務消防隊的任務,接受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能訓練;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等工作。
6、協助治安科做好校內外來勞務團體、臨時工、臨時居住人員的治安管理工作。
7、維護校園內交通秩序,制止和糾正各種交通違章行為。
8、配合保衛處其他科室進行工作。
9、完成保衛處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