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局")檔案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檔案在檢驗檢疫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下簡稱《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檔案,是指本局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載體的歷史記錄(文書、科技、會計、聲像等各類檔案)。它是檢驗檢疫系統機關職能活動的重要查考依據。
第三條 *局的檔案工作,是維護本局歷史真實面貌的重要工作,是機關工作的組成部分,對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有重要作用。
第四條 *局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檔案均由局檔案室統一管理。*局檔案工作受國家質檢總局和*省檔案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五條 檔案室必須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和科學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工作質量,保證檔案工作的規范性、系統性和延續性。
第六條 對在檔案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給予一定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按《檔案法》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章 檔案工作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 *局檔案室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局機關及下屬各分支機構檔案管理工作,各分支局、企事業單位應配備專職或兼職檔案人員管理本單位的檔案工作。
第八條 檔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
(一)宣傳貫徹《檔案法》及有關規定,提高干部職工的檔案意識及檔案工作管理水平。
(二)負責管理*局的全部檔案,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做好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檢索及編研工作,積極提供利用,為檢驗檢疫各項工作服務。
(三)指導文書或業務部門文件材料的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時間向檔案室移交。
(四)對分支機構的檔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對專兼職檔案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
(五)加強檔案現代化建設,負責檔案數據庫的建立、完善和維護。
(六)進行檔案的鑒定工作,對已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提出存毀意見。
(七)收集、整理、保管與本局工作活動有關的參考材料。
(八)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確保檔案安全。
(九)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
第九條 各級檔案人員要堅持黨的路線,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檔案事業,刻苦鉆研業務知識,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和業務水平,以保證檔案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章 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
第十條 *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均由文書人員收集齊全,分類整理、立卷,按規定時間(次年第二季度)向檔案室移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將應歸檔的文件資料據為己有。移交檔案資料時應填寫*檢驗檢疫局檔案移交清單(見附件1)。
第十一條 文書人員應在次年五月底前將上一年度應歸檔的文書檔案移交檔案室;其他門類和載體的檔案接收,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文件整理原則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材料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同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
(一)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二)歸檔文件以件為整理單位。一般以每份文件為一件,文件正本與定稿為一件,正文與附件為一件,原件與復制件為一件,轉發文與被轉發文為一件,報表、名冊、圖冊等一冊(本)為一件,來文與復文可為一件。
(三)歸檔文件應按件裝袋。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復制件在后;轉發文在前,被轉發文在后;來文與復文作為一件時,復文在前,來文在后。
(四)分類。歸檔文件采用年度--機構(問題)方法分類。同一全宗應保持分類方案的穩定。
(五)排列。歸檔文件應在分類方案的最低一級目錄內,按事由結合時間、重要程度等排列。會議文件、統計報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六)編號。歸檔文件應依據分類方案和排列順序逐件編號,在文件首頁上端的空白位置加蓋歸檔章并填寫相關內容。
(七)編目。歸檔文件應依據分類方案和室編件號順序編制歸檔文件目錄。
(八)裝盒。將歸檔文件按室編件號順序裝入檔案盒,并填寫檔案盒封面、盒脊及備考表項目。
(九)歸檔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屬物,對破損的文件材料應按裱糊技術要求托裱。
(十)歸檔文件目錄、備考表、檔案盒、檔章的格式,按照《歸檔文件規則》(DA/T22-2000)執行。其他門類和載體的檔案格式,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應根據檔案的來源、產生時間、內容和形式的不同進行科學分類、系統排列。文書檔案按年度--組織機構進行分類;科技檔案按項目進行分類;聲像檔案、實物檔案按年度--載體形式分類;會計檔案按年度--名稱進行分類,設備檔案按儀器設備項目進行分類。
第十四條 *局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定期一般分為30年.10年。科技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定期三類。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類。聲像檔案、實物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二類。
第四章 檔案的管理、鑒定、銷毀和移交
> 第十五條 *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為一個全宗。檔案室按照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地分類、整理和保管。
第十六條 檔案部門應建立健全檔案規章制度,做好檔案的保管工作。
第十七條 采用科學的方法做好檔案材料的保管工作,以確保檔案材料的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延長檔案的壽命。檔案材料如有破損或字跡模糊,應及時進行修補或復制。
第十八條 根據保存檔案資料的數量,設置必需的檔案庫房和柜架,做到檔案庫房、辦公用房、閱檔室三分開。庫房要堅固,并配有通風、防盜、防強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磁等設施。檔案庫房溫度要保持在18-24℃,相對濕度保持在40-60%。可根據檔案工作需要,增配復印機、計算機、碎紙機、溫濕度計、加濕器、去濕機、吸塵器、空調設備;還應逐步增置照相機、碎紙機和掃描儀、刻錄機等設備。
第十九條 檔案庫房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定期檢查和清點制度。
第二十條 應不斷加強檔案信息化建設,實現檔案一體化,以提高檔案的科學管理水平和服務效率。
第二十一條 檔案室應定期對已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鑒定。檔案鑒定工作,應在辦公室負責人的主持下,由檔案室和有關處室組成鑒定小組共同進行。凡經過變動的案卷,都應將鑒定工作的情況(包括剔出文件內容、鑒定時間、經辦人姓名等)在案卷備考表上注明。
第二十二條 鑒定工作結束后,應提出檔案鑒定工作報告,對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進行登記造冊,經本局領導審批后,予以銷毀。
第二十三條 銷毀檔案時,必須嚴守保密制度,指定兩人負責監銷。監銷人在完成任務后,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字,并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
第二十四條 單位撤銷、合并或有重大變動時,其檔案材料應由原單位按規定整理好,向上級檔案部門指定的單位移交。
第二十五條 臨時機構形成的檔案,在工作結束后,必須進行系統整理,向檔案室移交。
第二十六條 檔案工作人員調動時,必須在離職前將所整理的檔案數量和狀況交代清楚,履行簽字手續,辦好交接工作。
第五章 檔案的利用
第二十七條 檔案工作人員應積極開展檔案的編研、開發和綜合利用工作,為本局各項工作服務。
第二十八條 檔案利用工作應嚴格按規定執行,根據檔案密級程度,確定不同的利用范圍及審批手續。查閱檔案需填寫*檢驗檢疫局檔案查閱申請單(見附件2),經領導審批后方可查閱。查閱黨組會議記錄須經黨組書記批準,查閱文書、聲像、基建檔案www.dewk.cn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查閱科技檔案須經科技處處長、辦公室主任批準,會計檔案只有財務工作人員經財務處處長批準方可查閱。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各分支局及*局所屬企業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具體實際,制定本單位的檔案管理辦法,同時報*局備案。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檢驗檢疫系統機關檔案工作管理辦法》(遼檢辦[2000]61號)同時廢止。
篇2:集團公司檔案管理辦法
集團公司檔案管理辦法范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EE公司系統的檔案管理,實現檔案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為EE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總公司辦公制度》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總公司各部門、專業公司(下稱各單位)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向總公司機要檔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已有。
第三條各單位的領導應重視本單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EE公司系統的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歸檔范圍
第五條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公文、電報、傳真、圖表、書信、報刊、錄音、錄像、盤片J員片等)均屬歸檔范圍。
第六條上級機關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上級機關頒發的需要公司貫徹執行的文件材料;
(二)黨和國家領導人及上級機關有關領導視察、檢查公司工作時的重要指示、講話。題詞、照片和有特殊保存價值的錄音、錄像等聲像材料及登載相關內容的報刊。
(三)代上級機關草擬并被采用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
(四)其他文件材料。
第七條公司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公司頒發的(包括轉發及其他單位聯合頒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請求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文件,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屬企業的請求與本公司的批復文件;
(三)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四)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全套文件以及會議形成的聲像材料;
(五)公司領導公務活動形成的重要文件、電報、電話記錄,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文件材料;
(六)公司領導或各部門有關負責人代表公司對電視臺、廣播電臺及報刊記者的新聞發布稿和聲像材料、撰寫專題文章及在外單位重要講話的稿本;
(七)反映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如實業投資項目、房地產開發、貿易、證券、信貸、租賃、世行貸款、轉貸等業務中產生的各種文件、資料、合同、樣票等;
(八)公司或公司匯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計算機盤片等);
(九)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成立、啟用印章及其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十一)公司的歷史沿革(包括公司簡介)、大事記、年鑒,反映公司重要活動、事件的剪報、聲像材料,榮譽獎勵證書,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及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編印的公司要聞、簡報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編輯出版物的定稿、樣本;
(十三)公司及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干部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職工的錄用、轉正、定級、調資退職、退休、醫療、扶恤、死亡、獎懲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干部、工人、黨員、團員名冊、報表;
(十五)公司干部、工人轉移工資、行政、黨、團關系的介紹信存根;
(十六)公司外事活動中形成的請示、報告、計劃、考察總結、重要簡報、會議紀要、會談記錄、聲像材料、有參考價值的材料、互贈禮品清單、工作來往文件等;
(十六)公司解決法律糾紛問題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公司或部門、專業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十九)公司固定資產登記,財產,物資、檔案等移交憑證;
(二十)公司購置大型設備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憑證、協議合同、圖紙文件材料。
第八條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文件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頒發的非本公司經營范圍但需要執行的法規性文件;
(二)有關業務機關檢查本公司工作形成的重要文件;
(三)同級機關和非隸屬機關與本公司聯系、協商工作的來往文件。
第三章 立卷歸檔要求
第九條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上年度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總公司辦公室移交。
第十條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后再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一條各單位向總公司辦公室移交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第十二條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同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一)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歸檔的項目檔案應包括如下文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批復、項目評估報告、批準項目文件、協議、合同、營業執照(復印件)、章程、項目人員任兔文件,有關項目業務的各種意向書、紀要、備忘錄、電話記錄、請示、報告、批復及其它有關項目業務的音像制品、計算機盤片等。
(二)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全在一立卷。
(三)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內文件材料應按排列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五)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內容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責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目。
(六)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內文件目錄表由總公司辦公室統一發給。
第四章 檔案保管期限
第十三條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四條確定公司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間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長期保管。
(三)凡是在較短時間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列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第十五條公司辦公室秘書處對所保存的檔案定期進行鑒定,對于保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毀。
第十六條檔案鑒定工作由辦公室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鑒定小組,對被鑒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第十七條檔案材料鑒定小組審定,并經公司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
第十八條銷毀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第六章 檔案的借閱
第十九條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準,然后到公司辦公室秘書處機要室填寫檔案借閱單,方可借閱。
第二十條公司各部門借閱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公司領導批準。
第二十一條借閱檔案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并在登記薄上注銷。
第二十二條借閱檔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轉借復印和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二十三條借閱的檔案用完后,應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第二十四條借閱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如有遺失,按本制度第七章第三十一條進行處罰。
第二十五條凡借閱的檔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復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第七章 罰 則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制度第三章第九條,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文件材料的,一經發現,限期上交,經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責令其文件負責人和單位領導寫出書面檢查外,各罰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制度第六章第十四條,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條例)進行處理。對涂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領導批準轉借、復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情況,對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各罰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五條,不按借閱期限歸還的,限期歸還并責令其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
第二十九條公司各單位凡違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六條,遺失檔案的,應立即報告。因遺失檔案,泄露秘密的,按《公司保密工作條例》進行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各子公司應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三十二公司以往的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篇3:公司文書檔案管理辦法(6)
公司文書檔案管理辦法(六)
1 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文書檔案的管理,規范文書檔案的收集、歸檔、整理、保管、鑒定、銷毀、統計、檢查、利用、借閱及立卷歸檔等工作相關程序,特制定本管理標準。
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文書檔案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文書檔案: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行政管理事務活動中產生的,由通用文書轉化而來的那一部分檔案的習慣稱謂。包括命令、指示、決定、布告、請示、報告、批復、通知、信函、簡報、會議紀錄、計劃和總結等。
4 管理職責
4.1文書檔案室管理部門為公司辦公室,具體由公司辦公室文秘科負責,并接受市主管機關業務指導。
4.2.負責公司黨政文書,聲像檔案的保管。為公司生產、經營及各項工作提供文檔信息資料。以黨政機要文件保管為重點,同時保證文書檔案的完整、保密和安全。
4.3負責文檔的收集、整理、保管、簽定和統計。
5 管理活動、程序及要求
5.1.文書檔案收集
5.1.1文書檔案收集的范圍
5.1.1.1上級來文及資料。
5.1.1.2公司文件。
5.1.1.3公司歷史檔案。
5.1.1.4已撤消舊機構的檔案。
5.1.1.5上級領導來公司檢查工作及活動的音像資料。
5.1.1.6公司榮獲的各項榮譽稱號、獎牌、獎狀、獎旗等資料和照片。
5.1.1.7公司發生的重大事件及各項重要活動的音像資料。
5.1.2文書檔案的收集
5.1.2.1按照文書檔案收集范圍,收集與所保管檔案有關的資料。
5.1.2.2交接檔案的當事人在接收檔案時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并由交接雙方在目錄上簽字或蓋章。
5.1.2.3各部門交文書檔案室的文檔需符合文書檔案工作要求,并由各部門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交接。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文書檔案室有權拒收。
5.2.立卷與歸檔
5.2.1文件的立卷歸檔工作由公司辦文秘科負責,具體工作按文檔管理和上級業務規定執行。
5.2.2需歸檔的音像檔案,要認真填寫說明,編號登記。每半年對文檔重新整理,時間在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
5.3文書檔案的整理和保管
5.3.1文書檔案以卷宗為單位進行分類、排列;涉密文件按涉密級別分類,單獨保管。
5.3.2文書檔案室在收集零散文件時,要認真區分,依照分類進行立卷。
5.3.3文書檔案發現文件破損要及時修復或復制。
5.4.文書檔案的統計和檢查
5.4.1文書檔案室要設立文書檔案登記簿,檔案的借閱、返還及時登記、注銷,對檔案的收進及提出情況進行數量統計。
5.4.2文書檔案室對所保管的檔案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遇到特殊情況及時檢查,并及時上報檢查結果。
5.4.3負責保管文書檔案的人員調動工作時要辦理移交手續。
5.5.文書檔案的利用和借閱
5.5.1文書檔案室所保管的檔案,原則上一律在閱文室調閱,需要查閱檔案時,由借閱單位提出借閱申請,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將檔案借出。
5.5.2復制檔案資料時,需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復制翻印。翻印時應說明翻印的單位、日期、份數和印發范圍和用途,并由文書檔案室進行復印。
5.6.文書檔案的鑒定和銷毀
5.6.1文書檔案室定期對已過期的檔案進行鑒定。根據檔案的政治、歷史,科學和現實價值確定其是否需要繼續保存,并將不需要繼續保存的檔案剔出銷毀。
5.6.2文書檔案的鑒定銷毀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承辦,對已過保管期限的檔案提出銷毀意見時,要經相關部門和人員具體核查,核查單位由公司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和企業發展部組成。
5.6.3文書檔案室對予批準銷毀的檔案要在檔案存儲目錄上注銷,編制銷毀清單,審查批準后對檔案進行銷毀,并由兩人或兩人以上監銷。檔案銷毀后,監銷人員在銷毀清單上簽名蓋章,同時標注檔案注銷的日期,保證不丟失,不漏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