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機關實行24小時總值班制度。局級領導帶班,各科室同志輪換值班;
(二)值班人員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人員要根據值班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準時上崗。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由所在科室協調或與其它值班人員調整,不得出現脫崗;
(三)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值班期間負責對外接待、疫情、災情及突發事件的處理、值班電話的傳呼、公開電話的處理、值班室的衛生保潔以及下班后對機關安全進行檢查等;
(四)值班人員對來訪、聯系工作的同志要認真執行接待“首問責任制”。做到熱情、禮貌,并協助有關科室做好處理工作;
(五)值班時間內,如遇疫情、災情及突發事件,應弄清情況。立即向局領導報告,通知有關科室和有關單位組織醫務衛生人員進行處理,并認真作好事件處理情況記錄;
(六)值班人員要負責作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值班時涉及的秘密事項,如疫情、災情等,要注意保密,值班記錄本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局領導和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
篇2:安管部值班制度
安管部值班制度
一:嚴格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部門的管理規定。
二:嚴格執行儀容儀表規定,按規定著裝、佩帶工牌上崗。
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熟練掌握崗位工作技能。
四:文明執勤,用語規范,動作大方得體,有禮有節。
五: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得背手、袖手、將手插入褲袋。
六: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不得脫崗、串崗、擅離崗位。
七:當值時不得吸煙、聊天、讀書報、聽音樂、吃東西、喝酒,不得酒后上崗,不得打瞌睡、睡覺。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九: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于工作無關的事。
十: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
篇3: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消防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對消防主機,消防聯動柜等設備進行監控。
2.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系統的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調試主機和其它按鍵。
3.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信號時應沉著冷靜,并及時通知巡邏崗或附近崗位治安員確認,如屬誤報,需查出原因,如屬火警,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規程》處理。
4.消防中心不準撥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任何人不準在消防中心會客和聊天,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監控室內(巡查、檢修人員除外),若需進入須經保安經理同意。
5.消防監控室內除配備消防設備外,嚴禁存放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6.當值消防員每天應打掃室內衛生,擦拭設備設施,始終保持地面、墻壁設備無積塵,無油漬,無污物,無蜘蛛網,光亮整潔。
7.消防中心內嚴禁吸煙、吃、喝、聊天、看書報、睡覺、高聲喧嘩等妨礙工作的行為。
8.確保消防中心內報警電話暢通,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報警電話(緊急情況工作需要除外),緊急情況使用電話報警時,講話要簡單明確。
9.消防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應處于自動狀態,每個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的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10.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時,立即通知工程維修人員或維保單位進行維修。
11.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有特殊情況暫離開時經領班同意,并安排其他人員頂崗,交接注意事項后方可離開。
12.消防中心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園區和安管部的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各值班員對每班值班情況做好記錄,交接班時認真做好崗
13.交接班記錄,檢查系統是否正常,經雙方確認后方可離崗。
14.工作時間八不準:不準聊天;不準串崗;不準吃東西;不準高聲喧嘩;不準在崗位上辦私事;不準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不超過1分鐘)、玩手機;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報刊雜志;不準會私人客人。